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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 遺贈風波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5日 21: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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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歡迎收看《經濟與法》。從今天起,我們將連續關注空巢老人問題。如今我們的早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據全國老齡委統計,預計到2015年,我國65歲以上空巢老年人口將超過5100萬,約佔老年人口的近1/4,伴隨著這樣的發展速度,空巢老人在生活照料、財産處理、婚姻情感等方面出現的種種矛盾、糾紛也日益凸顯,如何更好的解決,成為當前我們所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今天,我們首先談談空巢老人在財産處理方面發生的“遺贈風波”,希望您能從中受益。

    讓我們把目光聚焦到畫面上的這位老人,他叫孫瑞麟。1989年老人獨自從台北回到四川成都定居,老人無兒無女,只有幾個親戚居住在成都、北京。2008年3月4日晚上,82歲孫瑞麟老人突然發病去世,而聞訊而來的幾個親戚趕到老人家裏時,家裏卻只有一個他們從來不曾見過的陌生人。

     

    陌生的年輕人名叫敬思江,是老人居住小區的保安。而敬思江對老人親戚們的到來也是一臉茫然。

     

    敬思江:                 

    都不知道是誰?兩個男的,他説我叫陸能,他説你以後就認識我了,他説(另一個人)是我弟弟陸欣。

     

    經醫院診斷,老人是猝死的。親戚陸先生説,孫瑞麟老人在台灣工作生活了四十年,直到退休也沒有結婚。1989年,老人帶著退休金回到成都定居,一直把這些存款鎖放在家中的櫃子裏。現在這筆數目可觀退休金和一套房子成了老人的遺産,而老人櫃子的鑰匙卻由敬思江掌管著。

     

    老人的侄子 陸能:       

    我們請(敬思江)把房門的鑰匙,重要的東西交出來。

     

    敬思江:我不打(開櫃子)。我説除非你們把瀘州的七叔和北京的二(姨)叫來過後,當著他們的面,清理爺爺的遺産。

     

    雙方僵持不下,於是撥打了110。在警方的見證下,老人的侄子們開始清點老人的財物。櫃子裏存放著國債、外幣,還有幾本老人的存摺,而在櫃子的抽屜裏,陸先生發現了一件讓他驚詫不已的東西,老人的一份遺囑。老人在遺囑中表示,自己去世後,將居住的這套房子贈送給敬思江,立遺囑的時間是2006年11月8日,並且還辦理了公證。這讓孫家親戚們不由得懷疑,這個敬思江到底老人和是什麼關係?老人怎會把房子這麼值錢的財産,贈送給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年輕保安呢?

     

    敬思江説,2003年他從一所職業保安學校畢業後,來到孫瑞麟老人居住的社區當起了保安。得知老人是個台灣人,身體不太好,膝又下無兒無女,生活得非常孤寂。因此,敬思江經常上門陪護老人 。

     

    成都市育苗路社區主任 程學東:             

    因為敬思江當時20歲都不到吧,小夥子又踏踏實實,語言不多,比較踏實,給人的感覺多討人喜愛的,再加上孫先生70多歲了,看著小夥子那麼靈巧,就把他當成孫子一樣看待。

     

    一年過去了,老人提出想讓敬思江長期住在家裏照顧他,鋻於老人已經建起了很深的感情,敬思江同意了。

     

    敬思江:只要你對我付出,我就對你付出,這是他説的最深刻的一句話。

     

    回憶起和孫瑞麟老人住在一起的情景,敬思江很激動。他説,是老人手把手教會了自己做飯炒菜,並出錢送自己去學理髮。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老一少的感情日益深厚。而老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況也日益擔憂,便有了安排後事的想法。出於感念敬思江對自己多年悉心的照料,老人決定將自己的這套房子贈與敬思江,並立下了遺囑。

     

    敬思江:

    2006年,(老人)説我還是要給你一個交待,我現在唯一資産就是這套房子,我把房子留給你,你要孝順的話,在我死了過後,你就住在這個房子裏面。

     

    應老人的要求,在對老人的身體狀況和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認定後,公證人員為老人的這份遺囑辦理了公證。

     

    老人的朋友 吳正文:

    今後的生活,(老人)是擔心的很,像這種大城市啊,(敬思江)無法生存。(老人)説他至少把這套房子給(敬思江),以後起碼有個住的地方。

     

    孫瑞麟老人的這種做法如今引起了親戚們的不滿和懷疑。陸先生説,説到感情,他們一家人和老人的感情才是很好的。當年為了找到在台灣的老人,他親自給福建一家電臺寫了一封尋親信,才取得了聯絡。老人回到大陸,他還陪著老人回鄉探親、觀光旅遊。如今老人把房子處置給一個外人,他們不能認可。

     

    老人的侄子 陸能:

    (孫瑞磷)他無權處置這個房子。他是用這種方式來讓小保安,安安心心地來照顧(老人),你未來等(老人)死後,你會得到很大一部分財産。

     

    他為(什麼)要把他的財産留給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人,而不留給他血濃于水的親人,這也是一個值得深刻(思考)的問題。

     

    敬思江説,和老人相處的幾年中,他從來沒見侄子陸先生來看望過老人。老人周圍的一些人也印證了這種説法。

     

    成都市育苗路社區主任 程學東:   

    陸能呢,到這兒來我們還沒遇到過,沒看到過他,也許是不認識吧。

     

    (社區民警)成都市茶店子派出所民警 劉翔:   

    我就説老實話啊,他對他的親戚基本上不滿意,他不喜歡他的那些親戚上門。

     

    那麼老人是否有權利把財産處置給子女及親屬以外,無血緣關係的人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夏吟蘭

    有權利,從法律規定上來講,被繼承人在生前通過遺囑的方式處分自己的財産,那麼這個財産留給誰了呢,留給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人,我們就把它叫做遺贈。

     

    《繼承法》規定,遺贈繼承是屬於遺囑繼承的一種方式。如今,很多老年人可能會因為受到他人對自己的照顧而選擇遺贈這種方式,將自己的財産贈與他人。專家指出,無論選擇什麼方式處置自己的財産,都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利。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夏吟蘭

    遺贈實際上不是雙方法律行為,這個裏面沒有一個等價交換的(規定),我養你並不是因為你肯定把遺産給我,因為他隨時可以變更。00:53:00作為一個老人在他生存的時候,他是有權利處分自己的遺産的,而且他是有選擇權的,有不同的形式。00:57:15他認為誰對他更好,更有利於他養老,他可以跟他説我把我的財産給你了,你對我好一點,我將來就把財産給你。

     

    孫瑞麟老人生前只立了一份遺囑,就是把房子贈給敬思江。敬思江和孫瑞麟老人之間的忘年交成了當時的一個佳話,二人後來一直以爺孫相稱,老人還專門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叫孫以俊。之所立下遺囑,老人也是為了了卻最後的心願。也許你會感嘆,如果孫瑞鱗老人有自己的兒女,這樣的糾紛就不會發生了。這還真不一定,下面這個案例中老人有四個子女,卻沒有把財産留給任何一個子女。那她留給了誰呢?這個人的確比較特殊。

     

    2010年5月份上海發生了一個案件,其中的原告説,他願意當面向我們講清事情的原由。可就在記者準備前往上海的頭三天,得知一個意外的消息,這名原告突然去世了。

     

    卞寶娣:他肯定是自殺的,一齣來不是戳穿了嗎,戳穿了他不是思想壓力大了。就是這個叫天報應。

     

    這位突然離世的原告叫任世新,今年僅57歲。而本案的被告就是這位中年女士,叫卞寶娣。她説,任世新與卞家毫無關係。

     

    卞寶娣:以前從來不搭界的,不來往的。

     

    任世新和卞家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嗎?事實上,任世新其實是被告卞寶娣的前夫,也就是卞家的前女婿。早在1989年,卞寶娣和任世新就離婚了。直到卞寶娣母親的房子要動遷,這件事讓卞家和這個前女婿又扯上了關係。卞家人説,因為任世新比較會説話,他們委託任世新辦理母親房屋動遷的相關事宜。眼看著卞家23萬多元的補償款就要發下來了,就在這個當口,前女婿任世新竟張口來要這筆錢。

     

    原來,任世新的手上有一份老人生前和他簽訂的協議,其中明確約定:乙方舒老太,在本市曲阜路172弄16號住房動遷時應得的動遷款全部贈與甲方,也就是任世新。

     

    卞月英:我母親平時守財産守得很牢的,不會給別人的,我們知道的,他來了這份協議,我們説是假的,肯定是假的。

     

    卞寶娣:老太太會寫這個協議嗎,老太太會簽這個字啊,它上面寫的你必須要簽字,她簽字不簽字,把老太太圖章給放到上面去,誰不會弄啊。

     

    卞家人認為這個協議有假,老人自己有四個子女,怎麼會把這麼一筆鉅款全部留給已經不相干的前女婿呢。老人究竟和任世新的關係怎麼樣?有沒有可能給前女婿留下一份遺贈協議呢?雖然任世新已經去世,但我們還是尋找到了一些痕跡。

     

    任世珍 任世新的姐姐:他的岳母應該説還是比較精明的一個人,腦子很清楚的時候她就跟我説,她説阿姐,我要請律師,她提出來要去找律師。要寫一份東西,她説我要留給任世新。

     

    任世新的一些老鄰居們説,這幾年老人因為房子要動遷,一直是住在任世新這裡,常常在他們面前提及這個前女婿。對於那份協議,他們並不感到突然。

     

    鄰居:她説我就靠他,他是很好的,對我很好,我們眼睛看得出的。

     

    鄰居:人都有心的,好壞能知道的,你説是不是,他這樣一份心,這個老人這麼對她,總有一份心給他了。

     

    據任世新的朋友説,當年任世新和卞寶娣離了婚再加上經濟困難,剛回到上海時,生活極其艱難,是岳母接納了他。出於感激任世新一直對老人很好。

     

    任世新的朋友 俞敦明:那時他為了維持生計,他賣菜,在菜場裏面賣菜修自行車,有一頓沒有一頓。在這個情況下面,老太太都能省一口下來端到,他做生意的地方,給任世新吃。

     

    任世新的姐姐説,老人的房子面臨拆遷,住處成了問題,因為老人年紀很大了,幾個子女都不願意照顧她。老人提出了想和任世新一塊住的想法,弟弟任世新毫不猶豫地接納了這個前岳母。在一起共同生活兩年後,老人主動提出要和任世新簽一份《贈予扶養協議》,約定只要任世新對老人盡到生養死葬的義務,老人房子的動遷款便全由他繼承。

     

    任世珍:她説任世新照顧我,我也不能白了他,北方人説白了他,上海説不可以怠慢他,或者是好像虧待他。

     

    協議簽訂後,任世新對老人照顧得更加週到。因為兩人居住的房屋只有幾平米大小,為了讓老人儘量生活的舒服些,任世新與相戀已兩年的徐女士的婚事也暫時擱置了下來。直到老人去世前一年,兩人才辦理了結婚手續。

     

    徐女士:太沒人情了,這麼多年他們沒有一個人來看她,沒有一個來看老太太。沒有買過一根香蕉,一個蘋果給老太太。所有的子女,沒有,都是(任世新)他一個人。

     

    身為子女的卞家姐妹顯然不能承認任家人的這種説法。

     

    卞月英:我們每個星期輪流去看她,一直是很好的。

     

    卞家人説,動遷的消息傳出之後,自己的母親是被任世新騙去了。他們也曾經多次勸母親回家,但老人就是不肯離開他。而從那以後,就有了他們幾個子女對老人不好的説法。

     

    卞寶娣:我跟老太太一天到晚好像不合了,一天到晚吵架了,就這麼編的,他是胡攪蠻纏的,亂編呀他是。

     

    任世新的妻子 徐女士:(任世新)他跟説我一分錢不要,我捐到慈善機構,也不願意給他們一分錢。她(老人)四個子女,他(任世新)前妻我看見過幾次,但是還有幾個子女我根本就不認識,從來沒照過一面。

     

    隨著老齡人口越來越多,有些空巢老人出於生活照料,晚年安度的原因,會選擇一種和他人簽訂一份協議的方式,來解決自己晚年生活的後顧之憂。這種協議,我們稱之為遺贈扶養協議,因為不是血緣身份關繫帶來的法定義務,所以這個扶養,是扶助的扶。

     

    專家指出,遺贈扶養協議這種方式較為特殊,簽訂的內容對雙方都有特別的約束。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夏吟蘭

    遺贈扶養協議它的一個不同是説是跟法定繼承人之外的,而且它有一個前提條件是你養我,我才給你這個,所以它有一點像合同,也就是這個被扶養人和扶養人之間是一個合同關係,也就是在生存期間是扶養的這一方履行義務,然後被扶養人死亡以後,實際上是被扶養人履行義務,他要把他的房子或者是他的財産按照這個協議給這個扶養人。

     

    專家特別説明,正因為遺贈扶養協議對雙方權力義務的要求較為嚴格,因此法律效力更高。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夏吟蘭

    遺贈扶養協議,它帶有一點等價交換意思,我給你提供這服務,然後等你死了以後我就拿到了你的遺産,實際上它是這樣一個關係從法律效力上來看,如果是有遺贈扶養協議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

     

    老人去世房屋動遷也正式開始, 23.5萬元動遷款已被卞家幾個子女領走了。任世新便拿著老人留下的這份遺贈扶養協議,到法院起訴。一審判決:老人的23.5萬元房屋動遷款由任世新繼承。卞家人不服,提起了上訴。在二審即將開庭時,任世新卻因突發心血管疾病去世了,因此二審法院追加他的女兒和妻子參加訴訟。最後,雙方達成調解,由任世新的女兒和妻子繼承13萬元,其餘歸卞家姐弟所有。無論老人把財産留給誰,選擇什麼樣的養老方式,都是老人的權力,因為可能只有老人自己心裏最明白,誰是他最想,最值得託付的人。同樣在上海,下面這個老人7年前也簽下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卻突然離家出走了,而且還一紙訴狀狀告受贈人,撕毀了與受贈人多年的情誼。老人為何出爾反爾呢?

     

    2009年4月的一天,88歲的華瑞英老人拄著雙拐,顫顫微微地走進了上海市一家旅館,説自己要住在這裡。而奇怪的是她的家就在這家旅館的附近。這樣一位高齡老人不住在家裏,卻隻身一人跑來住旅館,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華阿婆:親戚家誰肯給我住,都很多人的,我去都沒有去。

     

    華阿婆的老伴早年去世了,之後和兒子生活在一起。華阿婆有一個姓忻的老鄰居,忻家的女兒忻女士,是華阿婆看著長大的。因為兩家相處得十分和睦,加之多年老鄰居的情份,忻女士和父親時常照顧華阿婆。

     

    華阿婆:他給我帶帶菜,我腳不好,保姆有時候不去買菜,叫他給我帶一點,也蠻好的。

     

    華阿婆和忻家相處越來越親密,就像一家人一樣。然而2001年,華阿婆唯一的兒子因為胃癌離開了人世,這個打擊讓華阿婆陷入了更大的困境。悲痛淒涼之際,做為鄰居的忻女士更加細心週到地照料起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漸漸,老人擺脫了喪子之痛,也覺得自己是越來越離不開忻女士了。

     

    華阿婆:倒真心真意像一個女兒,從自己肚子裏生的。(她説)你老了,我總是會照顧你的,你放心,如果我對你不好,我走出去給車子撞死。你哪怕活到兩百歲,我都會(照顧你)。

     

    為感激忻女士的照顧,趁著自己還沒有糊塗,華阿婆安排下了身後事。2003年,華阿婆和忻女士簽訂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雙方約定,由忻女士來照顧華阿婆今後的生活,為她養老送終,而華阿婆則承諾,在她去世之後,將自己居住的位於浦東的房産留給忻女士。協議簽完後,華阿婆就高興地讓忻女士一家搬進來同住。然而沒過多久,老人説,一切都變了。

     

    華阿婆:他們住大房間,來了就把我趕到小房間了,不給我睡了。他們每天洗澡的,不給我洗,一次叫她給我洗澡,你又不上班,洗什麼澡。在家裏,自己擦擦身也可以的。

     

    華阿婆説,正是因為受不了忻女士一家如此的對待,自己才不得不從家裏跑了出來,聯絡到了表弟,臨時住進了旅館。可對於老人的説法,忻女士滿腹委屈。她説,自從華阿婆兒子去世後,自己是把華阿婆當成親人,像親生母親一樣的照料。

     

    忻女士:實際上我叫她“娘”叫了六年,叫她“媽”,這點就一直叫她老娘老娘,就叫她媽的。到現在也叫她老娘的。我真的很傷心的,聽到她説這個話。我莫名其妙,從來沒什麼和她爭、吵、罵。我8年了照顧她,這裡鄰居上上下下都知道的。

     

    多年來的照料之情本來應該是一段佳話,怎麼變成了這樣,鄰居們都替忻女士不平。

     

    鄰居:我今天拍板可以説,從來沒爭過。

    鄰居:姑娘蠻好的,對她吃了用了都蠻好。

     

    而華阿婆的親戚們堅持認為,這都是忻女士製造的假象。

     

    華阿婆的表弟  王明海:這兩個月裏面接觸過來,我發覺這個忻女士在平時確實是對她(不太好),為什麼?關起房門來就是她們兩個,她演戲,隨便她演了,沒人做證明,沒人知道。

     

    華阿婆的表弟説,自從前幾年老人和忻女士簽了《遺贈扶養協議》,他們便漸漸退出了老人的生活。不過他們對忻女士也有判斷,並且影響著老人。

     

    華阿婆的表弟  王明海:主要的是要她的房子,照顧她,是一個形式。

    華阿婆:她就看中我的房子,我兒子(生前)是當導遊的,房子裝修得跟賓館一樣的。

     

    8年的付出換來的卻是自己貪圖房産的説法,忻女士于情于理都難以接受。她氣憤地説,當初老人這套房子根本不值錢,照顧老人完全出於鄰里之情,自己未要求過老人什麼回報,那份協議是華阿婆主動要求寫的,也是老人拉著自己去做的公證。而據忻女士回憶,老人出走前的那些日子,上海房價上漲得很快,老人也開始流露出對那份協議的後悔。鄰居們也證實,那陣子華阿婆對房價的確很敏感。

     

    被告 忻女士:你是飛來橫財,一天到晚跟我這樣説。我估計肯定是房子漲價了,她不想給我了。

    鄰居:一直房子漲價,她説以前一間房子只有八九萬,現在要賣到六十萬。

     

    就在忻女士想找華阿婆理論理論的時候,法院卻送來了一張傳票。華阿婆已將她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當年簽訂的那份《遺贈扶養協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夏吟蘭

    遺贈扶養協議的重點在協議,它是雙方的一個法律行為,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也就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這個協議才能生效。無論你當事人僅僅寫了一個書面的協議,或者你到公證機關去進行公證的結果都一樣,它效力是一樣的,都是從你簽訂之日起這個協議就産生法律效力了。那麼你要變更,必須雙方同意才能變更。00: 被扶養人,你是有權利,你説我要求變更這個協議,但是變更協議也還有一個前提,因為他沒有履行義務,對吧,你沒有履行義務,這個時候我可以解除協議,那麼之前人家養你的扶養費你必須支付。

     

    為了證明忻女士對華阿婆已經盡到了扶養義務,忻女士的律師向法院出示了向永安新村居委會所做的調查筆錄。據此,2009年7月7日,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官  謝輝東:判決如下,一,解除原被告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二,原告華瑞英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償還被告忻女士供養費用人民幣50000元。

     

    解除協議後,照顧華阿婆的責任由表弟王先生承擔,這可能是華阿婆晚年最後的歸宿,無論這是不是最好的,但都是華阿婆自己的選擇。近年來,空巢老人處置財産引發的老年人的贍養問題越來越多,對空巢老人晚年生活的關愛問題,引起了各方的重視,也提出了應對的建議。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吳玉韶

    空巢確實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特別是照料問題,情感孤獨的問題,需要綜合來解決,要政府的,社會的,家庭的共同努力,從政府角度來講,我們在十二五期間要加大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部分,國家要加大投入,就是在社區建立更多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在社區裏面能夠得到機構化的標準化的服務,這樣的話就是他的情感問題也好,照料問題也好,服務問題也好,大部分都是通過社區能夠得到基本的解決,所以這個是一個基本的一個趨勢。

     

    老年人自身的心理上也要做一些調整,不能把所謂的期望值都寄託在子女的身上,因為今後“四二一”的家庭結構,就是年輕一代他的生活壓力也很大,所以老年人也需要轉變自己的生活的觀念。

     

    其實,今天我們這幾個案例中的主人公,小保安、前女婿、鄰居,這些都不是法律所規定的應當承擔贍養責任,履行贍養義務的對象,但從廣泛意義上理解,他們的出現擴大了老人贍養的範圍,這是一種新型的贍養關係,它需要社會的寬容、理解和接納,這種新的社會現象,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當然,新型贍養關係也會伴生出一些問題,應該承認有些人也會利用老年人的弱勢和需要,動歪心,起邪意。如何防範和救助,同樣需要我們共同面對。無論怎麼選擇,老人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希望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好,明天我們繼續關愛空巢老人,話題的核心是“保姆之變”。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