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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爸媽別把我帶走(20110616)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6日 22: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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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很多的家庭都出現了“6+1”模式,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父親、母親和一個孩子。在這裡問您一個問題,孩子是應該跟著父母還是姥姥、姥爺或者是爺爺奶奶。可能對很多人來説,這並不是一個問題,因為這不是一個非此即彼的選項。可是,對於北京房山區僅有9歲的孩子來説,他必須在父母和姥姥、姥爺之間做出一種選擇。

    (2011年5月25日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河北法庭)

    父親:我的孩子劉騰是2002年4月26號出生的,孩子出生後,我愛人劉曉霞患有嚴重的子宮肌瘤,當時無法照顧孩子,暫由二被告看管撫養,我們每年都要求接回孩子,可二被告就是不讓接,一提接孩子他們就説死到你們家去。

    姥姥:你多好看啊,你劉曉霞都把我告上法庭了,你多美啊。

    姥姥:你給我拿出證據來

    母親:那你給我拿出證據來 我每年都跟你要過孩子你給我了嗎

    姥姥:這是你自己説的,你哪年都沒跟我要過孩子

    你現在説我扣押你的孩子

    母親:行了行了您行了

    姥姥:你現在説我扣押你的孩子

    母親: 我們家孩子想回到我身邊,為什麼不讓回到我身邊啊。

    姥姥:我始終沒扣著這個孩子不讓你走,你説多次大隊調解,你是哪的,你的戶口在哪,我任淑翠戶口在哪,你劉曉霞可以罵我,不知誰給你打電話,你從學校門口一直罵到我們家門口,你在36路車站你罵我們老倆,你良心何在。自個兒想,我養了你18來年,你快40了,想吧。孩子我們始終沒不讓你們領走,你隨時可以領走,我只能給你撫養,有撫育權,對著良心説,別黑了心,咱們心不能讓它黑了。    

    畫面上吵得不可開交的其實是一家人,兩位年輕的原告是小劉的親生父母 ,被告的是小劉的姥姥、姥爺,還有小姨媽。小劉的父母不惜將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只是為了把孩子從姥姥、姥爺身邊帶走,要回監護權。

    母親我當然心情不好了,總歸因為是親情在裏面是吧,我也不願意弄成現在這個地步,但是為了我這個孩子只能這麼辦。

    父親:保護我們孩子安全。他們拿我們孩子出氣,當著我們倆面,這孩子説媽媽想你別走,“咣咣”就打我們家孩子,當著我跟我妻子面就打我們家孩子,拿我們孩子出氣,我們電話費交著,孩子説我想我媽媽打個電話都不讓打。

    記者:你們之間為什麼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姥姥不知道啊,我不知道原因,什麼原因,她説跟我矛盾,我從來我們沒打架,不知道。

    小劉今年已經9歲了,上小學三年級,是一個非常懂事的孩子。一邊是父母,一邊是姥姥、姥爺,都是最親的親人,可是,為什麼一家人會為他鬧得這麼僵,還鬧上法庭呢?孩子的姥姥説搞不清為什麼,孩子的父母卻説他們是實在沒辦法了。

    劉先生是個土生土長的北京人,2000年經別人介紹認識了劉女士,相同的姓氏讓他們彼此感覺到很有緣。
 
因為家境一直不是很好,能找到劉女士為妻,他感到很幸福。

    原告男:我父親早去世了,在我9歲的時候,我媽傻子殘疾人,不掙錢,整天哪都走。
  
岳父母家沒有兒子,婚後,二老把劉先生當兒子看待,大部分時間劉先生都住在岳父岳母家裏,一家人關係處得非常好,第二年,他們的兒子小劉出生了。

    原告男:心情特別激動,我自己有後了,我有個家了,有個溫暖的家,自己掙點錢,對不,照應好妻子跟孩子,自己有奔頭了。

    但是,生了孩子以後,劉先生的妻子的身體卻一直不是很好,於是,照顧孩子的重任就落在了岳父岳母的身上。

    原告男:由於當時我愛人生這孩子的時候剖腹産有兩個子宮肌瘤,然後呢身體弱,(岳父 岳母) 他們就是説,這孩子在哪養都一樣養,我妻子跟我孩子都在岳父岳母那住著呢,我一直在外面打工。

    小劉一天一天長大,劉先生的妻子 病 也逐漸好了起來,劉先生有的時候也想把孩子接回自己家裏,但很快就放棄了。

    父親:老婆有病,再一個,就是説我岳父岳母沒見過小子,冷不丁見一小子新鮮,離不開。

    一眨眼6年過去了,在這期間孩子和母親一直住在姥姥家裏,劉先生一直在外面打工,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鄰村自己的家裏,因為自己的家和岳父、岳母的家住的遠,他總看不到妻子和孩子。

    父親:因為我這邊我自己,一個男人當壯工,累一天了,回去再洗衣服,再做飯,我也想念我的孩子,想念我的妻子。

    記者:這孩子在你岳父母那邊的時候,你多長時間看他 一次?

    父親:有時候一個月,因為我自己在這邊工作,還得掙錢。

    記者:是看不到,還是他們不讓看,是你沒時間不去看,還是不讓看。

    父親:我沒時間,有時候一去就鬧彆扭。 
   
在劉先生看來,如果孩子在自己的家中,他隨時就可以看到孩子了。所以,他多次和岳父岳母商量把妻子和孩子接回自己的家裏。

    父親:我父母(岳父、岳母)説,我妻子身體不好,跟我説 ,我就這麼一個大閨女,怕這孩子跟我妻子到我們豆莊村呢 受委屈,説你一個人幹活,説我這媳婦沒弄過孩子,再弄孩子再受屈,在哪哄不一樣哄,我幫你哄著,説相互幫忙地問題對不對啊。

    劉先生説堅持帶走孩子,就會和岳父、岳母發生激烈衝突,劉先生也只好作罷,只有慢慢等待機會。2006年,劉先生村裏的房子要拆遷,這給他提供了一個最好的把孩子接回來的理由。

    原告男:我們已經聽這個消息,豆莊村要開發,避免造成損失,我跟我妻子説了,我説你跟爸媽説一聲,把孩子弄過來,老了誰也不説不管他們,都為了開發,多弄點錢,多弄點房,到時候一開發戶口凍結了,就弄不回來了。

    但是,岳父母不但不同意孩子回來,連遷戶口的要求也拒絕了,這下劉先生可急了。
原告男:因為弄戶口她大舅逼著我給他媽磕三個響頭,當著十多個人。就因為我把孩子還有我妻子弄到我們豆莊村,磕三個響頭才答應這個
  
劉先生説,孩子的戶口是遷到了自己家,但人沒回來,而且,這件事情後,岳父岳母對孩子監管的越來越嚴。只要他一提帶孩子回家,就會帶來一場爭吵。無奈等待中,小劉到了上小學的年齡。岳父母在家周圍選擇了一所學校,可讓劉先生卻非常不滿意。

    原告男: 為了孩子健康發展,為了孩子學習,咱們都為了孩子對不,換一個好的學習環境,我岳母説你甭跟我説這個,初中再説。

    這是孩子姥姥、姥爺的家,周邊很多鄰居都已經搬走,房子年久失修已顯出破舊。可岳父母堅持不讓孩子回到父母身邊,這讓劉先生感到很痛苦。

    父親:剝奪我享受天倫之樂的權利。在法院我也説了,説這孩子給你帶來多少快樂呢,九年了,對不對?給您帶來多少開心呢。我這父母,失去跟子女在一起歡樂的機會,成全您了。

    鄰居她從小養地,弄走了肯定也捨不得,究竟有感情,可是孩子大了,也應該説,反正老人教育孩子不如年輕人。

    鄰居: 你説你一個姥爺(照顧)到什麼時候是個頭啊,是不是。

    劉先生説,考慮到老人確實幫助他們照顧孩子那麼多年,也考慮到妻子感受,夫妻倆一直不想強行把孩子帶走,可是,直到發現一個問題,讓他們徹底下了決心。

    原告男:就因為老打孩子,早上哭,媽媽他打我呢,爸爸他打我呢。

    父親:因為現在,老打這孩子,從這孩子就不跟他了,我們這有錄音,我們孩子當時説話錄音都有。

    姥姥:我要虐待這孩子,這孩子能養成這樣嗎,您可以考慮,我要虐待孩子我有罪,誰説瞎話誰有罪。
 
姥姥:你們都有孩子,這個孩子不聽話揍一把,可以吧,正常吧?

    記者:正常。

    姥姥:他説我虐待他。

    小姨媽:他説我的父母虐待孩子,你們當時看到我父母這種激動地表情,這份感情了,他身為隔代人他能這樣虐待孩子嗎?他能虐待孩子嗎?

    鄰居: 他捨不得,因為他就是兩個閨女,他得這一個大孫子,他美了,太美了,啥都不幹, 就把這個孩子當個眼珠似的。

    鄰居:好著呢,跟手心肉似的.

    記者:是嗎?

    鄰居4:是挺好的,他就缺孩子,誰不拿誰孩子當寶呢。
 
孩子的姥姥、姥爺説,在上小學之前,他父母從來沒有要求接孩子回去,現在這麼堅決的提出來,是情況發生了變化,一,孩子長大了,二,劉先生有錢了。

    姥姥:沒錢呢,沒提過,始終他都沒説我們把孩子帶走,始終沒提過,

    小姨媽:我問問你們兩個,孩子現在9歲了,什麼時候生病,你們帶他去過醫院嗎,給我提出一個日子來,我就認為我的父母在剝奪你們倆的監護權。你們孩子生下來以後,我在城裏上班,上醫院看病去,我夜裏頭去給你們幫著孩子看病,兩個老人,60歲了,你們倆也身為父母知道嗎。你們會不會遭到良心上的譴責啊。

    審判員:你們倆人都不清楚,孩子有病是老人帶著去看地病?

    母親:  私自帶著孩子去看病.

    審判員: 私自帶著孩子去看病?

    母親:   恩 ,我沒參加,我也不知道。

    審判員:如果按照你們倆的意思,是不是孩子有病老人可以不帶著孩子去看病?

    原告女:對,應該先通知家長,通知父母。

    審判員:不管是不是疾病都得通知你們是這意思嗎

    原告女:對啊,得讓家長知道啊。

    兩位老人説,他們這麼多年含辛茹苦帶大孩子,已經很難分開,現在小夫妻倆硬要把孩子帶走,根本沒有考慮他們老人的感受,這樣做太自私。

    【姥姥】現在孩子不是大了嗎,我領出去這是我兒子,不是高興嗎,我們孫子都這麼高了,都到他爺爺這了。那要領著這是我兒子那多好啊,你就不想這兒子誰給你養的,你考慮考慮對不對,兒子誰給你養的。 

    【姥爺】他們在派出所那辦戶口的時候,就偷偷把那個孩子的戶口也給遷過去了,這個事,我們值不值他們一句話,這個孩子我們養了好幾年,有了感情,是不是應該跟我們商量一下,一塊把孩子的戶口弄 走。

    老人認為,真正促使劉先生非要把孩子從他們身邊搶走的原因,是因為 劉先生住的房子馬上就要拆遷,將會獲得一筆可觀的補償款。

    小姨:對,這個東西呢,説人有錢變性呢也不完全是這樣對嗎,但是人的心態可能不一樣了,突然間從一個種地的農民,突然得到一筆拆遷款,他心態肯定是不一樣。
姥姥:現在不是有錢了麼,他到處跟我囔囔,説我跟他要錢,我始終我沒有跟他要過錢.
 姥爺:他們拆遷多少錢我們從來沒問過,你説養這孩子,從來不説圖錢,如果這樣,圖什麼,那麼想咱們做老家的混。

[經濟與法]爸媽別把我帶走(20110616) 節目主要內容:北京房山區的一家人,姥爺和姥姥撫養孩子多年,當孩子父母要回孩子監護權時,兩位老人因和孩子感情很好,不願孩子被帶走,為此孩子父母訴訟法律。法院調解孩子父母給姥爺和姥姥5萬元經濟補償,取得孩子監護權。孩子內心則希望親人能都在身邊,都在一起。 (經濟與法 2011年 第93期)
責任編輯: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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