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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不完善 汽車消費維權有難度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30日 0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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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廣州、深圳、東莞之後,佛山作為廣東省第四個步入“百萬車城”的城市,在汽車保有量增加的同時,相關消費申訴也隨之大幅增加。據統計,2011年佛山市12315中心接到汽車類消費投訴共計556件,同比上升89.8%。然而,汽車消費要維權,當真不容易……

  在工商部門公佈的案例中,幾乎涉及了汽車消費從銷售到保養到車險理賠的全部環節。但是,反復徵求意見、經歷多次修改,時至今日,備受矚目的汽車“三包”、汽車召回相關法規仍然千呼萬喚難出來;儘管管理部門已經做出了很多努力,但近年來引起糾紛越來越多的車險理賠仍有不少霸王條款尚未根除。法規不完善,消費者要維權就更容易遭遇重重困難。在缺乏完善法規保護的背景下,消費者要保障自身權益就更需要“多留心眼”。

  銷售環節:定金,又是定金惹的禍

  案例:南海區李先生於2011年11月桂城某汽車4S店支付2000元定金訂購一輛汽車。4S店沒按合同約定按期交車,李先生要求退回定金卻一直被拖延不退,經工商部門介入調解,4S店才向李先生退回定金。

  消費警示:佛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示,簽訂購車合同要細緻。一定要細心核對合同內容中註明的車型、顏色、出廠批次、交車時間、雙方違約的處理等內容是否與自己所選的相符。如需先交定金,除了約定何時交車外,更要約定若不能按期交車將如何處理。

  記者調查:記者走訪眾多4S店發現,每當新車上市、緊俏車缺貨等,都成為定金出現的理由。如果因為經銷商違約,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下,消費者一般能拿回自己所交付的定金,卻基本拿不到合同法規定的“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消費者改變主意而違約,要拿回定金基本不可能。

  維修環節:保修條款暗藏玄機

  案例:南海的吳先生於2011年4月份在商家購買了一輛汽車,保修6萬公里。同年10月份,該汽車出現故障到商家要求保修時,商家以不在該店保養為由不予保修,吳先生因未了解保修規定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

  消費警示:佛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示,消費者要注意看清楚保修條款的具體內容。通常4S店與消費者約定在保修期內要到4S店進行保養維修,消費者在簽署協議合同時應注意該條款,並按協議規定對汽車進行日常維護,以免商家拒絕履行保修承諾。同時,還要詳細了解合同上商家所承諾的保修範圍。

  記者調查:和銷售環節不同,售後維修因其專業性、複雜性,更容易暗藏種種陷阱。一位4S店負責售後的資深技術人員向記者坦言,儘管廠家對售後維修的零部件價格和工時費一般都有統一規定,但4S店仍可通過小事大修、過度保養、延長工時、回收舊件等方式賺取更多利潤。而更多質素參差不齊的修理廠,可能價格更低,但消費陷阱更為普遍,維修質量不如4S店有保證。

  理賠環節:慎選保險代理人

  案例:消費者陳先生在今年1月份到某汽車店購買了一輛汽車,並委託該店代購一款汽車保險。2月份,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到損壞,陳先生要求商家跟進汽車保險賠付問題,但商家一直拖延為其辦理汽車理賠的問題。

  消費警示:佛山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示,消費者在選擇保險代理人時,要審查其代理資格,對其信譽情況了解清楚,防止個別代理人對投保人進行私下違規許諾而最後無法兌現的情況發生。

  記者調查:車險行業競爭激烈,為了爭取客戶,很多個人及汽車美容、維修等門店都經營有代理購買保險等業務,很多代理聲稱自己能為車主爭取到更低折扣,很多車主為圖方便,一般車險直接找這些代理一辦了事。而代理人非保險公司職員,其許諾的東西包括車險價格折扣、保證理賠成功等,常常不太靠譜,由此引發了不少糾紛。

  據專業保險人員介紹,目前在幾大保險公司中,電話車險業務逐漸成為購買車險的主渠道。從價格、折扣來看,電話車險因節約成本等因素,所需費用並不比找保險代理高,甚至費用最低。而至於理賠是否成功,主要根據事故責任認定和保險條款相關規定執行,代理人的承諾並不能進一步保證理賠成功。從車主反映的情況看,保險代理人混亂情況只是車險理賠遭遇問題的冰山一角,引起更多爭議的仍是車險當中的霸王條款。

  問題:

  法規不完善導致維權難

  面對日益成為投訴熱點的汽車,完善行業方面的立法將有利於很多問題的解決。但相關方面的立法,如對汽車召回、汽車三包等的立法進程相當艱難。

  其中,特別關於汽車“三包”的立法,從2004年末形成草案後,蹉跎了約7年時間,一直沒能得以出臺。直到繼去年10月26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汽車“三包”進行立法聽證,汽車“三包”似乎已經出臺有望。隨後,又過了數月的寂靜之後,直到今年2月,汽車“三包”修改後的意見稿再次完成公開徵集意見過程。但何時能夠出臺仍然是個未知數。

  而關於車險方面,雖然中國保監會日前發佈相關規定用來解決車險理賠領域飽受詬病的“無責不賠”、“高保低賠”等問題,但消費者權益要得到更好保護,還需要保險示範條例等一系列配套動作的出臺。

  渠道:

  五種途徑可解決消費爭議

  雖然汽車消費領域專門的法規尚不完善,但消費者仍運用現有相關法規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利益。佛山市律師協會民事與行政法律專業委員會何萬龍律師介紹,消費者要維權,可以通過五種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消費者還要注意和掌握訴訟時效。其中,身體受到損害要求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期為一年,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為兩年。據此,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及時地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否則,有理也會輸掉官司。(王鵬)

熱詞:

  • 三包
  • 汽車消費
  • 4S店
  • 維權
  • 保險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