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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霸”欺人致病 老師出庭作證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8日 1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報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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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高健 通訊員 張笑銘)昨天,市一中院審理了一起校園傷害案件,吸引了50名中學生前來旁聽。

  某學校初一學生小山告訴法官,他一上學就遭到初二學生小林的欺負,對自己動輒打罵、侮辱,導致自己連學校都不敢去。小山的父母帶他到醫院看病,診斷為兒童期情緒障礙症。小山父母認為,兒子患上精神障礙,都是小林害的,索賠70萬元。

  小林則説,只和小山發生過兩次爭執,而且頂多是拿石頭嚇唬嚇唬對方,事後經老師教育也都解決了。小林的家長認為,小山的精神障礙,與其自身家庭及生活環境有關。

  小山的班主任出庭作證説,小林確實欺負過小山,為此,還讓班長保護小山;年級組長也證實,小林至少兩次把小山打傷,一次小山的嘴角破了,一次眼角破了,校方因此多次找小林家長,但問題沒有解決。而且,小林與其他同學也發生過這種問題,所以學校給予小林留校察看處分。

  鑒定機構對小山的病症作出鑒定,結論為:與小林存在一定因果關係,小林的行為屬誘因。

  一審時,法院判決小林賠償小山精神損失費及治療費3.5萬餘元,小林不服提出上訴。

  該案將擇日宣判。

  昨天是第17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法官提醒學生,要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避免發生校園傷害事件,在日常生活、交往中應當及時尋求正確的途徑,解決遇到的各種問題,遠離各種傷害。(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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