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大盜獲刑難掩故宮“盜竊門”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4日 08: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湖北日報訊 段思平

  故宮展品被盜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石柏魁盜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3年。“故宮大盜”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從輿論的態度來看,似乎無人同情“受害者”故宮,反而有人覺得對石柏魁量刑過重,認為他哪算得上“大盜”,充其量是個“蟊賊”。

  從表面上看,石柏魁只是個小蟊賊,沒有精心策劃、佈局踩點,不過臨時起意、順手牽羊,居然就能闖入故宮偷竊。雖然筆者無意為石柏魁開脫,畢竟對故宮文物下手,的確如檢方所言,“社會危害性極大”。但平心而論,這種社會危害性,難道只是石柏魁一人造成的?

  倘若不是形同虛設的安保,石柏魁即便有心,亦是無力,何至於今日之境地?既然盜竊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監管不當的管理者又該承擔怎麼的責任呢?

  根據《文物保護法》,文物收藏單位的工作人員,“因不負責任造成文物保護單位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其從業資格。遺憾的是,對於故宮的問責只是“雷聲大,雨點小”,至今也未曾聽聞故宮方面有關責任人因此受到重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正好是台北“故宮博物院”落成五十年。半個世紀以來,當年從大陸運往台灣的2972箱文物中,只丟了一頁紙和一包鹽。兩相對比,高下立判。

  今年的兩會上,故宮新任掌門人單霽翔透露,《故宮保護總體規劃》已啟動,將全面提升故宮安全防範水平。希望這份規劃能落到實處,否則即便大盜認罪服法,人們也很難對故宮真正放心。

熱詞:

  • 大盜
  • 故宮文物
  • 獲刑
  • 故宮博物院
  • 文物保護法
  • 受害者
  • 社會危害性
  • 故宮保護總體規劃
  • 文物收藏
  • 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