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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快遞難做到先驗貨後簽收 存規避責任之嫌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0日 0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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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接收快遞時是"先簽後驗"還是"先驗後簽"?發現問題快遞公司又該如何解決?日前,國家郵政局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受理中心負責人詳細解讀即將實施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明確指出,快件包裝破損時,消費者可以先驗貨後簽字。就此規定,記者走訪了合肥本地多家快遞公司,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還不能完全做到國家要求,先驗後簽可以,但需填個單子。

  記者走訪之後發現,有企業是為"先驗後簽"設置了一些條件。比如説合肥申通快遞公司王先生就介紹説,當收件人檢查好這個包裹外包裝是完好無損的,然後在相關一欄中填上外包裝完好之後,快遞公司才會同意他拆封。另外一家快遞公司吳經理也表示説,當收件人拿到快遞時就發現外包裝有問題,他們是有權利要求在簽字之前就可以驗貨,但是如果外包裝沒問題,也是需要簽一個"外包裝完好"之後再拆包裹。看來先驗後簽在目前實行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律師方愛國認為,對於要求消費者在填寫外包裝完好的前提下,才能夠查看物品的條件,快遞公司明顯有規避責任的嫌疑。不管外包裝是否完好,都應該要求先驗後簽。5月份即將實施的《快遞服務標準》新規,到時候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就維護消費者的應得利益。此外,方愛國律師提醒廣大市民,如果代簽人在接收包裹時就發現外包裝有問題,最好就不要簽字,建議在收到郵件之後立即與收件人聯絡,徵求同意之後再簽收,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反而好心做了壞事。(安徽臺記者張建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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