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修改拍賣法遏制“拍假”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0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來自安徽的錢念孫代表介紹,現行拍賣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顯然,這裡的第二款是針對少數拍賣標的而言的。但在現實中,一些從事文物藝術品拍賣的企業將此款適用範圍擴大到全部拍賣標的,以此為根據拍賣贗品並逃避法律追究責任。”錢念孫建議,在原第二款前增加“拍賣人對拍賣標的所作的文字説明應承擔相應責任”內容,以防止部分拍賣企業收取買家高額佣金卻不認真負責鑒定,以不實內容誤導買家乃至知假賣假的情況出現。同時,在“拍賣標的”前增加“具體(單件)”等文字,以制止部分拍賣企業以本公司拍賣規則或拍賣前的免責聲明為藉口,對全部拍賣標的完全免責的行為。

熱詞:

  • 拍賣標的
  • 拍賣法
  • 拍賣人
  • 拍賣企業
  • 文物藝術品
  • 瑕疵擔保責任
  • 免責聲明
  • 買家
  • 委託人
  • 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