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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支持社會資本投入保障房建設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04: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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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記者 趙琳 魏然 賈瑞君

  2012年,保障房開工建設的目標是700萬套以上,在建規模將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保障房該怎麼建?如何分配?誰來出資?怎麼管理?3月7日,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記者會在北京召開,面對中外記者的連環追問,5名政協委員侃侃而談。

  保障房建設加快是對民生的重視

  “十二五”期間我國的保障房建設的數量是3600萬套,有人質疑保障房的建設正在經歷一場“大躍進”。對此,住建部專家委員會住房組成員張泓銘委員認為,近幾年保障房開工、建成數量的快速增長是有歷史背景的。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後,在一部分人解決住房問題的同時,一部分人的住房困難凸顯。一直到2007年以前,差不多9年的時間,我國住房保障落後了。2007年發佈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此後住房保障力度加大、進度加快。第一次提出“大躍進”這個詞的人是帶有貶義的,但這種“大躍進”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於民生問題的重視,對於老百姓居住問題的重視,我們歡迎和支持這種“大躍進”。

  開發商可以和地方政府

  共有保障房産權

  今年保障房建設規模將達歷史高位,資金缺口怎麼補?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委員説,大中城市裏,經濟適用房主要保障對象不是生活非常困難的那部分家庭。這個認識如果確定的話,融資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保障房必須作為地方政府長期持有的資産來經營,建設標準應當適當高一點。應該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包括社會資本來投資建設保障房。開發商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産權,地方政府也可以用未來出租保障房的部分來補償投資者。

  許多房地産企業現在認為參與保障房的建設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盈利模式,只是在儘自己企業的一份社會責任。對此,民革中央人資環委副主任田在瑋委員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肯定比商品房開發利潤低一些,但也並不像有些企業認為的那樣,根本沒有利潤可言,只是利潤比較少。開發商要加強自身管理,節省支出,降低成本就是增加利潤了。至於如何動員社會資本和建設單位的自有資金加入到保障房建設,這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政府應該從政策角度上大力支持。

  當前不少人認為,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設普遍存在倉促上馬、急功近利的傾向,但是對融資渠道、建設管理、質量監督、住房分配、退出機制等方面都缺乏深入的研究和系統規劃。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委員認為,需要搞清楚哪些人需要房子,誰來負責供應,房子的權屬歸誰,怎麼分配、怎麼流通、怎麼管理,都要説清楚。

  集體土地建保障房

  須搞清三方面問題

  國土資源部已經批准了在集體土地上試點公租房建設的方案,並在北京唐家嶺展開試點,劉克崮對此表示歡迎。“我們缺土地,特別是城市土地更缺。”他調研過北京南口、昌平的小産權房,認為一定要把城郊集體土地的資源納入到城市居民住房建設的資源中,這樣就盤活了土地資源。

  李稻葵認為集體土地上建公租房必須搞清三方面問題:房子給誰住、權益怎麼分、誰來管理。最後他強調,“集體包括一個村莊的村民,在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的過程中,每個村民要知情,每個村民要參與!”要避免由個別村中的所謂“代理者”代替村民行使權利。這件事聽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非常難。“一旦做不好,會留下無窮無盡的隱患!”

  (本報北京3月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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