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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人員“搶”元宵送敬老院?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00: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新聞網-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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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哈爾濱2月8日電(記者王春雨)連日來,網絡上熱傳有關哈爾濱雙城市城管“搶商戶元宵”事件,受到眾多網民的關注。記者7日趕赴雙城市,就城管人員是否搶元宵、執法是否有不當等問題進行了調查。

  “城管‘搶’元宵”

  “城管強制徵收元宵送敬老院”。元宵節後,網絡上關於雙城市城管局“搶商戶元宵”的消息迅速傳播,受到眾多網民和媒體關注。有關消息稱,雙城市的一些商戶發現,他們擺在門口賣的元宵竟然不見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被城管執法人員“徵用”拿到敬老院慰問去了。

  有網民發表評論稱,新春第一“雷”,就是城管執法變成“徵用”“搶奪”。網民“肖勇”發文認為,加強城市的基本秩序管理,城管的存在是必要而且是被寄予厚望的。可是如此的執法,讓我們感到不能理解。

  元宵屬依法沒收?

  “半分利”副食商店的張偉站在店門口説,城管人員光天化日之下,就把放在門口的元宵拿走了。跟張偉有類似遭遇的還有“好心人家”蔬菜水果批發商店的郭振宇。他也反映,城管人員啥也沒説,就把擺在店門口三箱元宵拿走了。

  雙城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周旭東稱,城管人員是正常執法,不存在城管搬走元宵商戶卻不知情的問題。城管部門的處罰都是按照程序執行,對罰沒物品的商戶出示了扣罰單,但有些商戶拒絕接受和簽字。按照相關規定,罰沒物品通過拍賣、銷毀、送交民政機關等方式處理。因此我們把元宵拿給了雙城市雙城鎮敬老院。

  雙城市雙城鎮敬老院副院長崔鐳告訴記者,雙城市城管局確實送來了140多袋元宵。

  記者在雙城市城管局提供的一份執法當天的視頻資料上看到,在收繳“好心人家”蔬菜水果批發商店的元宵時,有人從商店裏出來與城管人員理論,但元宵還是被扔到了執法車上。

  記者注意到,視頻中未見城管人員給“半分利”、“好心人家”商店開處罰單的畫面。在雙城城管執法局向記者出示的一份日期是2月2日的執法處罰單上,“半分利”、“好心人家”上面寫著“拒簽”。工作人員稱,執法當天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處罰單了,但商戶拒絕簽字。

  但黑龍江省內一位城管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説,在城管執法過程中,對違規業戶原則上可以暫扣罰沒物品,待業戶接受處罰後,再退還給業戶,執法部門不能隨意處理罰沒物品。

  已向商戶道歉賠償

  郭振宇説,他一共進了4箱元宵,計劃在節日期間銷售,沒想到一下子被城管拿走了3箱。一些老顧客要買元宵,只能從其他商店花高價“串貨”,算下來一共損失了400多元。張偉、郭振宇認為,如果他們違規經營,城管要給個明確説法,否則就應該賠償損失。

  周旭東説,城管人員在執法中確實有不妥。比如存在未著裝現象。他們將對這些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並加強法律、法規學習。

  截至記者發稿前,張偉、郭振宇兩個業戶分別向記者證實,8日上午,雙城城管局工作人員登門道歉,分別給張偉、郭振宇賠償款700元和500元,他們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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