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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6年的撥亂反正警示了啥?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9日 0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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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旭初

  南京市政法委書記劉志偉近日接受《瞭望》記者專訪時指出,輿論和公眾認知的“彭宇案”,並非事實真相。2006年11月20日發生的“彭宇案”,事實是彭宇與徐壽蘭老太不經意間相撞,後經法院調解,賠償徐老太1萬元。(1月16日瞭望新聞週刊)

  6年之後,有了一個撥亂反正的“彭宇案”,確實令人驚詫不已。公眾現在除了知道了6年來耳熟能詳的“彭宇案”是個“冤假錯案”之外,也不禁感嘆萬千:為什麼一起經法院審結、當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在社會輿論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並被斥之為社會道德滑坡的標靶?這麼一個真相,竟會雲罩霧遮長達6年?

  近年來常講一句話:回應輿情,有關方面要善於“搶喇叭”。“搶喇叭”是形象的比喻,意為第一時間發佈權威信息,掌握話語權。然而從南京“彭宇案”看,所謂“搶喇叭”在一些地方僅僅是説説而已——6年之久,這只“喇叭”根本無須去搶了,但即使是拿,也遲遲不肯伸手,這又説明了什麼?儘管今天人們還知道了彭宇與徐老太達成和解,依據當事人要求,在和解協議中增設了“不得在媒體上就本案披露相關信息和發表言論”的保密條款,但問題是因彭宇案真相未能讓公眾知曉,相關報道逐步偏離事實真相,形成了判決結果與公眾認知的巨大反差,經發酵逐步演化為社會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出現誤導時,有關方面怎麼能置大局于不顧而仍拘泥于一個保密協議?事實上,只要妥善處置為當事人保密和保障公眾知情權的關係,實現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是不難做到的──今天的撥亂反正還原了事實真相,不就是證明嗎?

  有一種説法叫做“謠言止于智者”。這個説法很不靠譜。當失實消息口口相傳,甚在在媒體上也鋪天蓋地一也倒的時候,沒有可靠的信息作判斷其真偽的依據,又有幾個人能做閒庭信步的“智者”?“彭宇案”正本清源,再次把公共事件必須透明化的問題推到了前臺。重大事件發生之後,群眾迫切想知道的就是事件的真相。公開信息不僅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而且可以匡正失實的“小道消息”,避免以訛傳訛的謠言謊言。而權威部門緘口不説,取而代之的就是不實消息滿天亂飛,眾口相傳,以訛傳訛,甚至危言聳聽。一直以來,這樣的教訓歷來有很多很多,而“彭宇案”無疑是又一個例證。(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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