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稅或成羊毛出在羊身上 教授指無地權不納稅

2010年06月13日 08:50  揚子晚報 我要評論

  編者按:上海似乎極有希望成為國內首個試點“住房保有稅”的城市。5月27日,上海房地産交易中心主任對媒體稱,上海住房保有稅將在近期出臺,上海將作為試點開徵住房保有稅。此前,上海市副市長屠光紹已聲言,上海市房地産調控細則和房産稅出臺的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在地方政府的積極鼓吹下,“住房保有稅”已呈箭在弦上之勢。5月31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逐步推進房産稅改革”。各地不斷傳説“試點方案已經上報待批”。6月3日,發改委官員表示,“改革開放以來的經驗是鼓勵地方試點”。

  一旦開徵,這將是涉及中國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個人的稅收。對於這樣關乎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稅種,必要的社會公眾討論和法定程序的進行卻似乎被有意無意地繞過了。南方週末為此邀請了七位相關專業人士,對房産稅開徵的理由、方式和影響進行探討。

  參與討論人士包括:

  ○陳志武美國耶魯大學金融學終身教授

  ○鐘偉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賈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巴曙松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

  ○秋風知名經濟評論人士

  ○葉檀知名經濟評論人士

  ○潘石屹SOHO中國董事長

  羊毛又出在買房者身上?

  “住房保有稅”意在打壓高房價。推動者稱,“住房保有稅”可以打擊投機行為,從而抑制房價快速上漲。但買房者真的是高房價的直接推手嗎?

  秋風:我認為高房價有兩個因素,一是政府對土地的壟斷;再就是過於寬鬆的貨幣政策。這兩個因素一起就促成了房價上漲30%,或者50%。

  在這樣一個市場現狀和市場預期之下,房産稅幾乎不可能起到一個抑制房價的作用。現在只要房價一年上漲1%、2%,買房者就足夠衝抵繳納的“住房保有稅”。

  在調整房産市場的時候,最好不談房産稅,政府可以運用很多宏觀政策,最簡單的一條,提高利率就可以給房價降溫。現在當局只是在宏觀政策之外的稅收等行政措施上想辦法,這本身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思考問題的方式。

  陳志武:“只要一推出房産保有稅,就可以抑制房價”,那不如就發房票算了!回到計劃經濟時代,把商業住房也取消,變回單位分房。我在美國3個州住過幾年時間,也買過房子,都沒有哪個州會因為房價高而增收的。利率為什麼不提高呢?

  相比之下,美國遇到房價高漲時,聯邦政府不會做太多,它只會通過制約融資來減少大家買房,而不會通過增加稅收。美國如果像中國這樣房價高漲,利率肯定就已經提高了好幾次。

  無地權,不納稅?

  房價上漲,其實增值的是地價,而我國商品房所佔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房主只具有70年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房子蓋在租來的土地上。去掉土地産權,所謂的“房産”還能剩下什麼?對於剝除土地産權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房産”,徵稅理由何在?

  秋風:磚頭瓦片堆在地上,地價會上升,而附著物只會破損、毀壞,不斷貶值。業主交了70年的土地租金,只能是不斷累退稅,不能按評估價徵稅。國外收房産稅是考慮房、地合一,都是永久産權。

  我們要收住房保有稅,那就先修改土地所有制。租的房子沒必要交稅。

  陳志武:徵收“房地産稅”的國家的土地都是永久産權。在借鑒國外經驗時,我們不能忽視中國和國外制度上的差異。

  美國各級政府都不會經營土地營利。但中國有的地方政府收入百分之七八十都來自土地財政。所有的學者和業界人士在參與討論物業稅和房産稅和住房保有稅時,都不應該忘記地方政府在房地産開發中得到的收入。如果忘了這個前提而説“美國可以有2%的房産稅,中國為什麼沒有”,那就是不科學的。

  “無法定,不納稅”?

  主推者聲稱,“住房保有稅”屬於國務院行政性條例的房産稅,地方政府在報請中央政府批准後,可以在全國調整前先行試點,在程序流程上不存在問題。但在增加稅種如此重大的問題上,行政條例為何又繞過了立法程序?

  陳志武:任何轉移老百姓財産的費或者政策,都應該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前幾年通過的物權法,對此也有規定。真正負責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的人大都應該把這事接管過來。

  在任何一個國家,私人財産的保護最後的底線都是它會不會被任何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往政府的手裏轉移。這是任何一個社會都應該守護的私人財産的底線。不能因為房地産或宏觀調控的需要,而輕易地攻破老百姓私人財産的底線。

  秋風:徵稅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我們每次提出房産稅都是在要對房産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時候提出來的,這樣一個出發點就是完全錯誤的,隨意性很大。

  中國現有的徵稅制度本身就非常不合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不是稅收法定,而一個條例或者暫行條例就可以徵收一種稅。這種情形在過去特定的環境下,或許還是可以容忍的,而在現在要開徵新的稅,就必須要走法定的路線,就應該有全國人大來決定徵稅,任何地方政府或者財政部、稅務總局或者建設部都沒有權力決定徵稅。

  把徵稅權力部分分配給地方,我是支持的。我説的地方不是指地方行政部門,同樣是地方的人大,通過地方法規的形式來徵收稅。而不是地方行政部門來出臺政策決定徵稅,如果在地方的層面徵稅,一定要徵求地方民眾的廣泛參與,理論上房産稅的民眾參與的可能性是很高的,也應該有很多渠道來參與。

  房産稅是跟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一個稅種。在大部分國家,房産稅都是最基層政府來徵收,而且其直接用於和民眾生活相關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務的供應。

  房産稅需要敲開居民的門,一個個去徵收。要讓納稅人願意支付這一筆錢,就得讓這個錢體現到他能看到的公共品上。

  而中國當下,討論這個問題都是北京、上海、深圳這種大城市。我不知道這些大城市的納稅人能否看到這個稅的好處。如果看不到,你怎上門去徵收這個稅呢?

  潘石屹:稅收應該有公開透明的討論,各階層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機會。但“住房保有稅”沒讓討論,到現在也不知道徵還是不徵,徵多少。説開徵的一天,香港的一個房地産股票跌了10.2%,改日説不徵了,它又漲了6%。

  現在完全是一個黑箱操作,誰也不知道下一步怎麼做。應該通過立法程序解決,不是説做了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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