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山西億元煤炭局長斂財之路 假退股掩人耳目

2010年06月07日 07:47  人民日報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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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縣煤炭局長腐敗落馬,經查,其在北京等地有房産35處、家財過億元……號稱山西煤焦領域反腐“第一案”的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案,引起社會關注。一個縣煤炭局長、科級幹部,何以能斂取如此鉅額財富?

  採礦證偷梁換柱

  假退股掩人耳目

  官居科級的郝鵬俊,過億元家財令人震驚。

  專案組在郝鵬俊家查獲的3.05億元違規違紀資金中,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産的合同房價款就達1.7億元;此外,還有郝鵬俊本人及其親屬的存款1.27億元。

  日前,郝鵬俊案已由山西省蒲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而以其為代表的“官煤”式腐敗,折射出煤炭領域的制度和監管漏洞。

  翻開郝鵬俊的履歷,這位官員能與煤“緊密”勾結也不足為奇。1991年,郝鵬俊任新組建的蒲縣地礦局局長,2002年任安監局局長、2004年任煤炭局局長,次年因礦難被免去局長職務,2006年又復任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也就是説,郝鵬俊曾在煤炭資源豐富的蒲縣,前後掌管過與煤礦有關的三個要害機關——地礦局、安監局、煤炭局。

  郝鵬俊“靠煤吃煤”,鉅額資財也來源於煤礦。蒲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時任地礦局局長的郝鵬俊即開始經營蒲縣成南嶺煤礦。當時,郝鵬俊以辦理採礦許可證為名,讓其他人出資2萬元非法購買克城鎮張公莊村委一個叫後溝洼煤礦的採礦許可證,編造謊言替換成蒲縣成南嶺煤礦,這樣,“官”和“煤”就勾結到一起。

  2004年,調任蒲縣煤炭局長後,郝鵬俊的官煤勾結更加從容、“便利”。2005年8月,中紀委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限期撤資。

  為掩人耳目,郝鵬俊與其堂兄、妻弟簽訂了假退股協議,並向蒲縣紀委進行了退股申報登記。而在成南嶺煤礦,他和妻子于香婷仍是“説了算”的決策者和管理者,也擁有絕對的煤礦財産所有權。在煤炭局長的“關照”下,郝家的成南嶺煤礦迅速“做大”,由一個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展成總資産5200余萬元的大煤礦。

  非法生産有禁不止

  炸藥雷管超限購買

  蒲縣紀委調查表明,2007年蒲縣一次煤礦事故後,全縣所有煤礦停産整頓,但成南嶺煤礦卻有禁不止,繼續非法生産。2008年2月到8月,成南嶺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到期,縣有關部門下達《停止生産通知書》後,仍繼續非法組織生産。其間,已于2006年改任煤炭局黨總支書記的郝鵬俊還親自安排該礦越界開採,在一些採區甚至進入村莊之下採煤,給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同時,2006年至2008年,通過郝鵬俊的關係,成南嶺煤礦採用誇大需求、重復申請等方式,超限額購買炸藥65.5噸、雷管20萬枚,並將這些危險物品藏到礦井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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