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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書吳道子畫後》曰:“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
王維《山水論》曰:“凡畫山水,意在筆先。”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曰:“上古之畫,跡簡意淡而雅正。”“骨氣形似,皆本于立意。”
戴熙《題畫偶識》曰:“有意于畫,筆墨每去尋畫,無意于畫,畫自來尋筆墨,蓋有意不如無意之妙耳。”
以上金句足以思考繪畫行為覺動之本質。否則就是一個盲目、無修養的畫家 —— 即江湖混飯人。有人對藝術有極大的興趣,勤於畫畫,亦有天分,但不重“學理”、“法理”與“修養”,畫品淪俗,仍然非創造者,此乃欺世盜名。倘若畫之工細“極細謹如毫發,不過一戧金匠耳”(黃賓虹語)。
究竟何為“立意”?何為“創意”?意義何在?又與油畫何相干?
立意(造意)乃是“思想”、“情感”、“創意”之意念。“立意”的觀念,其根本意義是認為畫者與畫布、畫紙乃是一體的。畫面是思想、感情的烙印,有思想才有畫面。“意在筆先”此乃畫中要訣。歐文忠《盤車圖詩》雲:“古畫畫意不畫形,梅詩咏物無隱情,忘情得意知者寡,不若見詩如見畫”。
畫家傅抱石對“造意”有如下詮釋:“吾人既明,畫為‘我’之畫,則未畫之前,‘我’仍在也。既畫之後,‘我’亦在也。‘我’之所以移于畫面,及畫面之所以容‘我’,不能毫無覺動,設無此覺動,畫面所容受必非具體,‘我’之移于畫面,亦必非痛快。故須‘意’在筆先,始能具體而益痛快。所謂‘意’即‘我’之意,即‘覺動’也。 (傅抱石 《中國繪畫理論》 )
意在筆先是畫者必備之修養,例如畫人物,無論眼前有人或無人,心中必先有人,方可落筆。腦海中必先有一個整體的畫面,包括形象、神情、色彩、畫趣、形式、構圖、空間、色調、氣氛等等,以上都必須在短暫的分秒之間,潛意識的自然“意念”,它基於純感覺性而非刻意性,所謂畫竹必胸有成竹。那種當畫某處一筆時,才會觀察某處局部的一點,調色單調某處一色,其他全然不顧,何以成器乎?
王原祁《雨窗漫筆》曰:“意在筆先,為畫中要訣。作畫于搦管時,須要安閒恬適,掃盡俗腸。默對素描,凝神靜氣。看高下,審左右,幅內幅外,來路去路,胸有成竹。然後濡筆吮毫,先定氣勢,次分間架,次布疏密,次別濃淡,轉換敲擊,東呼西應,自然水到渠成,天然湊泊,其為淋漓盡致無疑矣!”
蘇軾《東坡集》曰:“觀士人畫,如閱天下馬,取其意氣所到。”(作者: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