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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兵:東莞小説案作者被拘是赤裸裸的報復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9日 09: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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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廣東順德北滘中學高三一語文教師,因發表網絡小説《在東莞》被東莞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帶走,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本報今日A16版)。

  沸沸颺颺的渭南警方進京抓作家事件一波未平,又一個因言獲罪的典型案例悄然浮起。而對照這兩起事件,竟然有諸多疑問驚人的相似。

  姑且不説這名老師的作品是否涉黃,僅從這些可疑的細節來看,警方行動的正當性恐怕就難以自證。

  首先,抓人的為何是東莞警方?如果該作品涉黃,以200余萬的點擊影響來看,國家網監局也許要出手了,再不濟也應該會同網站所屬地,或者作者所在地共同處理此案。為何這些地方不見動靜,僅只作品描寫地——東莞的警方按捺不住了?要知道某些地方的公權力一向是有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良好習慣”。想一想,當初作家謝朝平的《大遷徙》一案不也是如此嗎?

  這一串看似詭異的背後實則很明了:給誰抹了黑誰才急,或者可以説,抓人無關法律,有關的只是形象,只是面子,只是“本地被抹黑”。

  其次,抓捕為何只針對作者本人?如果《在東莞》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成立,則負有把關責任的相關網站難辭其咎,警方為何置刊登“黃作”的網站不顧直奔作者本人呢?

  再次,這又讓我們聯想到謝朝平案的相似鏡頭。實際上,謝朝平一案中出版社甚至一開始就坦承自己有過失,警方卻對此置若罔聞。警方這種直奔當事人的“選擇性執法”,越發證明了其陰暗的報復心態:選擇最快捷有效的方式,給麻煩製造者以有力打擊。

  最後,是否涉黃為何由警方判斷?誰都知道,警察只是案件偵破和抓捕的執行者,並沒有對涉罪與否進行判別的職責和權力,然而奇怪的是,無論此前的作家非法經營罪,還是現在的教師傳播淫穢物品罪,都是由警方一口説了算,這如何能令人信服?我甚至還想起了轟動一時的“夫妻在家看黃碟案”。粗暴執法的背後,恐怕彰顯的不僅僅是權力的乖戾與傲慢吧。

  網絡小説《在東莞》是否涉黃,也許還難以下定論,但從以上幾點來看,東莞警方出招伊始恐怕就已先失了民心。握有強硬公權力的警方,如果其言行給社會留下因言獲罪的陰影,則必然在網民中産生人人自危的傷痛,這顯然是一個十分可怕的結果。

(河南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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