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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正偉:“地方形象”該如何維護?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30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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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什麼樣的初衷、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維護形象,本身就在向公眾展示著維護者自身的形象

    不曾想到,伊春空難後的一個“意外”焦點,會是當事航空公司的改名換姓。

    日前,河南工商部門突發公告稱,依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河南航空”作為企業名稱,在使用過程中已對公眾造成誤解,給本未在該公司投資的河南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決定撤銷其變更登記,並恢復其原名“鯤鵬航空”。

    在空難傷員仍需救治、事故原因尚未查清時,聲稱一個企業名稱對一個省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定性可謂嚴重。這一“緊急避險式”結論的依據何在?

    一般而言,誰也不會認為,如果冠有某個省市名稱,就一定有省市政府在其中投資。不知道河南工商為何如此緊張?按照公告的邏輯,既然“河南航空”有諸多不適宜,那麼當初冠名“河南”的依據在哪?難道彼時就不會給公眾造成錯覺或誤解?至於恢復“鯤鵬航空”原名,更是于法無據——當初更名時,“鯤鵬航空”已被登出,政府部門無權自作主張為企業命名。

    河南工商強烈的地域榮譽感和對地方形象的呵護之心,可以理解。畢竟,一個地方的形象,直接關係到人們的自信和自豪,影響著當地發展的活力和動力。然而,功不可以虛成,名不可以偽立。抱什麼樣的初衷、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維護形象,本身就在向公眾展示著維護者自身的形象。

    從公告來看,“河南航空”已然被當地作為“負資産”而剝離了。此刻不免設想,如果沒有伊春空難又會如何呢?相信許多人還記得,在2008年,正是河南省政府開出多項優惠措施,才引來了“鯤鵬”落地鄭州並改姓“河南”的。“河南將再次擁有自己的本土航空公司”一時成為媒體醒目標題。如今,空難尚未調查清楚,“河南航空”即被“去本土化”,無論理由怎麼冠冕堂皇,此舉也難以讓已在河南和將去河南的企業心安。

    如此看來,河南工商要求企業更名是為了維護“地方形象”,但從輿論反應觀之,真正給河南造成負面影響的,恐怕不是“河南航空”的空難,而是此次跟贏不跟輸的“更名門”。同樣,在河南靈寶跨省追捕案中,當地打的旗號也是“維護地方形象”,然而事實證明,敗壞當地名聲的,恰恰是跨省追捕的始作俑者。

    作為軟實力的重要資源,地方形象的打造是一個綜合工程,離不開政府和公民的合力。相比于個人,地方政府的責任更為重大,帶來的影響也更大、更持久。縱觀全國多起案例,地方政府對當地形象的維護,首要的工作應是樹立政府對規則和法律的敬畏,對公民和企業權益的尊重,以及為人民服務的品格和擔當,而不是頭痛醫頭、惑于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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