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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楠之:暴力拆遷“讓子彈飛”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6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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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58歲的劉老漢接到“限拆通知”,這份充滿火藥味的“拆遷通知”,除了威脅説“拒不搬遷者,王就是你們的榜樣”外,還稱“對抗政府指示、拒不搬遷的釘子戶,本公司將為每位住戶贈送一份禮品”,通告左下方用透明膠帶貼著一顆槍彈。此事得到當地派出所證實。(9月25日紅網)

  子彈單獨作為禮品不可能發揮作用,它需要專用的發射設備,那就是槍。如此説來,這家公司還應該有槍。或許正因為槍支彈藥齊全,他們才敢貼出這樣充滿火藥味的“拆遷通知”。

  這份附了子彈的“拆遷通知”還提到了一位拒不搬遷者的“榜樣”,即一名王姓工人。按照“通知”上所表達的意思,這位姓王的工人收到的肯定不止是“樣品”,而可能是從槍裏發射出來的真品。這位王姓工人的命運如何,值得關注。

  在之前的惡性拆遷事件中,被拆遷戶即使收到威脅信,大都也是比較隱晦,而且更多的是口頭威脅,頂多動用砸窗、放蛇、打玻璃等卑劣伎倆,但鮮有像呼和浩特這份附有子彈的“拆遷通知”這樣直接者。也就是説,雖然暴力手段是惡性拆遷事件中拆遷方的慣用伎倆,但他們自己也知道這種事只能做不能説。寄子彈在表明威脅之外,還表明自己擁有槍支彈藥,而私藏槍支彈藥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更遑論用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了。這是惡性拆遷中的一個新動向——遮遮掩掩的恐嚇正在變成明目張膽的威脅。

  通知中提到一個蓋了公章的公司,雖然該公司矢口否認附子彈的“拆遷通知”與自己有關,但經驗告訴我們,這種活一般不會由表面正規的公司親自來幹,而是會花錢雇人來幹的。即使最後“禮品”真的被送出,該公司既不可能承認是自己所為,也不會承認是自己雇人所為——但警方的調查可以給公眾一個真相,讓大家清楚究竟是誰在説謊。

  江西宜黃事件發生後,在宜黃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都被立案調查之後,撫州市官方仍然堅稱拆遷合法合規,這就不免讓人犯了迷糊——既然合法合規,如何導致了自戕自殘的流血悲劇?既然合法合規,如何立案調查這麼多官員?

  去年,北大五位學者建議指出《舊拆遷條例》涉嫌違憲,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進行修改。隨後,國務院法制辦已經明確要制定一部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也即《新拆遷條例》。而據媒體報道,目前《新拆遷條例》初稿已經形成。

  暴力拆遷與黑惡勢力仿佛是孿生兄弟,總是如影隨形。據説《新拆遷條例》的整個拆遷思路都將發生“根本性變化”,終結暴力拆遷應該是其中要義。雖然並不能指望一個條例解決所有問題,但公眾顯然更希望在這份特殊禮品送出之前看到類似規定儘快出臺,並且希望現有法律和權力機關都能有效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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