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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明:獲獎的《挾屍要價》何以引發爭議?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0日 15: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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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説寡婦門前是非多。如今,寡婦門前的是非再多,也多不過名利場裏的是非。名利分配無法做到絕對的客觀公允,即便做到了仍有人覺得“吃虧”,口水戰照樣難免。近年來,獲大獎的新聞攝影作品,往往是這邊領獎,那邊遭到砸雞蛋,惹得一身麻煩。獲獎攝影作品的是非多,多與涉嫌造假有關。公認的新聞攝影作品拿到大獎,照片本身的真實性無可厚非,卻依然沒能逃出惹出爭議的“宿命”。

  2009年度“金鏡頭”獎頒獎盛典18日晚在青島舉行。《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了本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成為頒獎典禮上的焦點。(中新社青島8月18日電)

  摘取了“金鏡頭”大獎的《挾屍要價》照片,同樣遭到輿論的熱議。議論的焦點在於記者該不該拿這張照片去參評:贊同者高呼:“這張照片最應該得獎!”“剝開畫皮,直擊這個民族醜惡的靈魂!”“讓這幅照片記住民族的恥辱、時代的恥辱。”持異議者認為:“作者怎麼能拿這張照片去參加比賽,我不知道你是為給自己爭取榮譽還是怎樣!”“這張照片也能得獎,真是新聞道德扭曲!”

  評判談論這個話題,有必要簡要回顧一下相關背景。去年,幾名大學生在湖北荊州的江面溺水身亡,官方的打撈機構沒有相關設備,個體打撈隊的收費每具屍體上萬元的費用。因此,打撈屍體的漁民為千夫所指。當年11月5日《南方週末》為打撈屍體的漁民鳴冤,“禍首”是打撈隊老闆心太狠。(《南方週末》2009年11月5日)弄清這一點,對客觀評價《挾屍要價》參賽和獲獎一事,頗有參考價值。

  新聞攝影作品的底線是真實。真實是全面的真實,有悖于真相的照片,哪怕在一幅照片中所佔的分量微不足道,對新增的真實性而言也是很大的瑕疵。不可否認,這幅獲獎的《挾屍要價》,其拍攝客體的沒有異議,這樣的新聞作品參賽在新聞職業道德上並非像反對者所指責的那樣有悖于倫理。有人不理解,認為記者將這幅照片參賽不合倫理準則,當是一種誤傷。

  由此是否證明筆者贊同記者將這幅照片送去評獎呢?否!説不可以,並非出於照片反映的內容有傷大雅,或者用意陰險,而是不宜參賽。如所週知,《挾屍要價》照片是撈屍報道初期的産物,照片反映的圖景真實可信,但照片的整體真實卻值得商榷——照片的標題與照片反映的圖景並不吻合。事實上,“挾屍要價”之説並不成立,漁民打撈屍體上來,並無挾持屍體,而是打撈隊的老闆先談價格,打撈過程一度中斷,也是老闆授意,參與打撈的漁民並非真的如此冷血。《南方週末》記者根據調查事實為參與打撈屍體的漁民鳴冤,變相否認了“挾屍要價”一説的真實性。換句話説,當初的報道有誤。新聞報道的及時性原則,不會苛求“挾屍要價”報道的記者和媒體。但是,記者拿初始的照片參賽,顯然有些欠妥。畢竟,新聞攝影作品必須符合新聞真實性的原則,題圖不符的《挾屍要價》顯然違背了這個原則。網友評論説:“要價沒錯,但是不尊重死者屍體是很錯的!而見死不救的謠傳也使他們披上了狼的外皮。”

  君子愛名,取之有道。新聞攝影評獎的異議較多,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攝影記者們的名利取向存在問題。《挾屍要價》的獎項,是否應該取消,以警示後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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