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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挾屍要價》獲最高獎給了社會痛感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0日 15: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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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張刺痛人心的照片:白髮而健碩的老漁民立在船頭,後方一個人雙手拉著一條繩子,繩子那頭係著一個人的手腕。它的名就叫《挾屍要價》,就是這張讓人極度不適的照片,18日晚登上了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頒獎盛典,以全票贏得了本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成為頒獎典禮上的焦點。(8月19日《新華網》)

    有人説,《挾屍要價》獲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是再次亮醜,再次讓中國人蒙羞。如果僅僅是為了警示一種“惡”,我們有必要以對逝者親人的二次傷害為代價嗎?從情感上講,很多人都不認同這張照片獲獎,因為它不夠“人性”。而我要説的是,《挾屍要價》是試圖通過展示一種醜惡來告訴我們,失范的環境下究竟缺少了什麼?再次獲獎,並不是所有的評委都“冷血”,而是要給我們這個社會再來一記重拳,一次警醒。《挾屍要價》是社會中一種真實影像的縮影,它把人性的善和惡展現得一覽無遺,觸動了社會的最痛處,也如針芒一樣直指人心。

    “挾屍要價”熱議不斷,各執一詞,這説明人們在道德觀、價值觀上仍然存在著分歧。其實對於遇難者遺體的態度,實際上就是文明與野蠻、尊重與褻瀆的分界線。如何劃分這種界線?如果站在撈屍人來説,收錢撈屍自然沒錯,在鄉村畢竟還有一定忌諱,可以説這種事一般人來説都是不願幹的,願幹也是為錢而動,這就是一個價格上的問題。有人説,讓尋親者償願,讓水中亡魂安息,撈屍人雖適當收費,仍不失為一種善舉,這話我也認同,否則,就沒有人去幹這種職業。可以説,“挾屍要價”錯就錯在挾英雄屍體漫天要價,把英雄的屍體變成了討價還價的“物品”,如果不是這樣,還有如此的轟動效應嗎?

    在我看來,“挾屍要價”最醜陋之人應是撈屍隊的老闆陳波,打撈三具屍體,他收下36000,卻只給8個撈屍人一共4000塊錢。如此暴利,皆因其他漁民被警告不得參與撈屍,否則就被砸船。從這裡不僅可以看出撈屍人職業的尷尬和艱難,而且可以看出“江河生態鏈”。挾英雄屍體漫天要價,只不過是這惡的土壤上開出的一朵惡之花,那麼這塊土壤上還有多少惡之花?假如惡之花有生存的土壤,甚至這種惡還“百花齊放”,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就沒有責任?從另一個方面來説,出現這樣的惡之花是當地政府職能責任與道德理念的嚴重缺失和淪落。

    從“挾屍要價”事件到《挾屍要價》獲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獎,給我們太多的思考。應該説,對人性之“惡”進行無情鞭撻,對人性之善發出響亮呼喚,是《挾屍要價》的價值所在。《挾屍要價》的評委們不知是不是有了罵聲也要評?這讓我們再次想起《醜陋的中國人》,身為中國人,柏楊尖刻地批判中國人,讓很多中國人百思不得其解。民族的自豪感與自信心,是一個民族始終挂在嘴邊的信條與經文。但柏楊痛感中國人存在的種種惡習,他直率指出來,讓中國人正視,讓中國人有勇氣面對。

    痛感使人清醒,我們應該有勇氣面對“挾屍要價”之痛。除了這種痛感,我們還有許多切膚之痛,有了痛處也要喊,也要正視,這才是健全的文化,包容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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