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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婧:讓校園護衛隊變成“校警”如何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6日 10: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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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北京市首個專業校園護衛隊———西城校園護衛隊成立,這支由200多人組成的校園護衛隊將於9月1日走進幼兒園、中小學,成為新的保安力量。預計到明年年底前,西城所有中小學、幼兒園的保安都將被校園護衛隊隊員取代。(8月15日 《新京報》)

  雖然美其名曰“校園護衛隊”,雖然由政府出資聘任,但它的實質依然是保安,依然沒有執法權。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校園安全問題,特別是能不能治愈校園安全“劃墻而治”的頑疾,恐怕難讓人樂觀。

  近幾年,社會上相繼發生了多起針對小學生、幼兒園孩子的惡性傷害犯罪事件。事件發生之後,人們紛紛反思校園安全問題。雖然溫家寶總理很客觀,他強調我們不但要加強治安措施,還要解決造成問題的深層次的原因。但大多數人在反思校園血案時,對深層次的社會原因著筆並不多,而是集中在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方面,這使得學校承受的學生安全壓力比以往任何一個時候都要大。

  痛定思痛,各地、各學校紛紛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但問題依然存在,一位手持鋼叉的校園保安説,我可用的武器只有鋼叉,如果面對凶神惡煞的犯罪分子,最好的結果也就是個同歸於盡。而且,由於保安沒有執法權,大多也沒有受過專業訓練,在對付犯罪分子時,可採用的方式方法,可採用的防衛程度,都拿捏的不是很好,校園安全的隱患依然存在。

  另外,報紙經常報道這樣的新聞,某學校門口常聚集十幾人,攔住學生要錢,不給錢就打。家長找到校方,校方卻表示,事情發生在校內應由學校管,但出了校門學校就管不了。學校管不了,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長期以來,學校和學生的法律關係,究竟是簡單的教育合同關係,還是存在特殊的監護關係,並沒有明確的界定,學校的教育責任也就沒有一個明確的邊界。二是校方面對社會安全事故的壓力,在人力、物力、財力、權力有限的情況下,不得不優先保證校內無事、三是校園保安沒有執法權,面對學生在校門口被“擂肥”,學校除了制止、報警、加強學生教育管理、通報家長之外,並沒有別的有效辦法。

  在國外,“校警”制度比較成熟,可供我們學習借鑒。所謂“校警”,就是駐紮在校園裏的警察,主要職責就是維護校園安全。“校警”,不是誰都能當的,必須由宣過誓、得到執法機關認證機構認證、被授予警察資格的人員組成。“校警”的權力很大,可以行使與真正的警察同樣的權力,如可以攜帶槍支、拘捕犯人、按地區法及州法律和聯邦法律辦事,只是“校警”的主要活動範圍局限在校園內和校園周圍。

  現在北京成立專業校園護衛隊,而且全部由政府出資聘任,可以享受五險一金待遇,月工資實際到手的最低有1800元。在這種背景下,完全可以考慮學習西方的“校警”制度,將校園護衛隊由保安變成警察,納入地方公安文保分局和學校的共同領導之下,這樣就可以更好地維護校園安全和學生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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