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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玉瑤:把銀行的錢“保管”在自己家裏,行嗎?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2日 1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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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陜西咸陽曝出官員私分價值四千萬文物事件。30日,聯合調查組組長稱被私分文物中,大多數已經找到下落,目前只有不到10幅未收回。同時,他表示此事是由於一些歷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被書展工作人員“保管”在個人家中,不存在所謂“被私分”的情況。(7月1日《環球時報》)

  説文物被盜,我不驚奇;説官員私分文物,我也不驚奇。可是,把私分或長期借而不還説成是“保管”,卻讓我驚詫莫名,瞠目結舌。

  忽然想到了孔乙己。這位魯迅筆下的窮書生曾經説過,竊書不能算偷,讀書人的事,能叫偷麼?套用在官員身上,就是——私分文物不能算私分,當官的事,能叫私分麼?那是替國家保管!瞧!某些官員與孔乙己何其相似乃爾。他們是如此地一脈相承,看來,無恥狡辯的傳統,在中國文化裏,是源遠流長的。

  我至今都納悶,“官員私分文物事件”,何以經過一個“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竟奇跡般地成了“個人保管”?這真是一個奇特的乾坤大挪移!仔細想來,在中國,的確有過太多“壞事變好事”的傳奇。有多少丟人現眼的醜事,多少慘烈的悲劇,都被一些官員吹噓成好事乃至喜事,並最終成為自己的政績。你不得不驚嘆,中國的一些官員,確實堪稱熟練運用辯證法的大師,他們總是能化腐朽為神奇。你看,這個聯合調查組,一不説誰擁有把重要的國家文物借給個人的權利;二不説當初為什麼借了不還;三不説收回的文物有沒有遭到污染或損壞;四不説收回的文物有沒有經權威專家組鑒定為原件;五不説如果不被報道,“保管”人打算“保管”到何時。他們只説,“大多數已經找到下落,目前只有不到10幅未收回”,就是説,離“全部收回”已經為期不遠啦,這是何等了不起的效率!看來,我們不但要表揚聯合調查組的工作作風,還要對那些無私地替國家“保管”文物的袞袞諸公表示敬意了。如果他們覺得,僅有敬意是不夠的,國家是否還得給他們支付一定的“保管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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