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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寧:應明確對網店是否徵稅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2日 08: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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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內地網店開始實行實名制。對於網店實名制之後,是否徵稅成了問題的焦點之一。北京市宣武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稱,個人網店如果不辦理稅務登記,就不用繳稅,但稅務登記取決於工商登記,由工商部門決定。(據《經濟參考報》)

  不少網上賣家擔心,如果伴隨實名制而來的,是工商登記,繼而徵稅,就會使得利潤降低,網店難以為繼。

  現行稅法規定,只要發生或存在應稅行為的事實,屬於徵稅範圍,就負有納稅義務,需要繳納稅款。作為利用新型網絡經營生意,進行商品購銷,這是不爭的應稅行為事實。

  現在人們對此爭議較大,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對於稅收還富於民抱以渴求。而另一方面反映了政府部門對互聯網經濟管理面臨的難題。

  互聯網作為一個信息産業,已經深入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如何促進互聯網經濟發展,目前來看,還沒有成熟的管理辦法和規劃,以致現在出現實名制的時候,對於徵稅與否還不能在第一時間給出肯定明確的信號,從而出現了各種爭議和猜測。由於政策的不明確,各地稅務機關在徵收管理實務工作中出現誤差,比如就像報道中所言,將網店經營是否納稅取決於工商登記的偏差理解。

  其實,網店經營是否納稅,關鍵問題在於經營行為和貨物是否屬於徵稅範圍。如果稅務部門都出現認識偏差,那麼在具體的徵管實踐中就會造成管理混亂。比如理解不同,就會出現有的地方徵收,有的地方不徵收。有的按照適用稅率以17%來徵收,有的會按照簡易辦法或者按照小規模納稅人以3%的徵收率徵收。由此造成稅負不公,管理秩序混亂的情況。

  徵與不徵?需要職能部門儘快出臺相關政策,以法規或者行政規章的級別給予明確的信號。這樣既可以提高稅法的權威,也可以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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