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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濤:把被告當人才能驅散刑訊逼供陰霾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4日 0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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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來到柘城縣農民趙作海的新家,向趙作海鞠躬致歉。(《大河報》6月23日)

  作為一省高級法院院長,能給一位冤案的當事人鞠躬致歉,態度是誠懇的。這令人想起德國總理維利勃蘭特在華沙猶太人死難者紀念碑前的一跪,雖然,這兩種道歉不可比擬,但同樣讓人感到人性的溫暖。張院長還説,“錯案對他本人和親屬造成的損失和精神痛苦是難以彌補和無法估價的。如果趙作海罵我一頓,我的心裏或許會好受點兒。但趙作海的樸實,讓我感到很難受。”這樣充滿人性的話語,出自司法者口中並不多見,令人心生感動。

  但是,僅僅是一位高院院長的人性化言語和舉動,只能溫暖一位受冤者的心,卻無助於逆轉他已經受過的苦難,更無助於防範今後類似冤案的發生。唯有每一位司法者,在包括偵查、起訴、審判的環節中都以“人性化”態度來對待每一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將他們當作一個有血有肉的人,能換位思考他們的感受,能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才可能防範冤假錯案的發生。

  在封建社會的“糾問式”的審判制度之下,訴訟的當事人並不被審判者當作人來看待,他們在訴訟中,都被當作客體來對待,而不是訴訟中的主體。只要審判者願意,不但動輒對被告人刑訊逼供,甚至連原告、被害人也難免皮肉之苦。而在趙作海案中,這種不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當作人來對待,仍然視他們為訴訟的客體甚至是物的現象,比比皆是。

  司法人員只有將訴訟當事人看成訴訟的主體,把他們當作人來看,保障他們的訴訟權利,趙作海們才能在訴訟過程中感受到人性的溫暖,而不是等到冤案平反後被動接受司法者的人性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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