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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江都市藥監局原局長呂國樂、原副局長金道春,在被法院判處徇私舞弊罪後,一直分別擔任著局長和副局長。被媒體曝光後,江都市委組織部在照例對這一事件中客觀存在的行業隸屬關係、機構改革等問題進行解釋後,對“局長照當”的呂國樂和金道春進行了緊急免職。(《揚子晚報》6月17日)
江都有關方面積極應對輿論,有值得肯定之處。不過,如此尷尬的局面還是暴露出當下官場的亂相,再次印證了公眾對於幹部監督的一些看法:媒體不曝光,好官(壞官?)我自為之;輿論一逼進,可能立馬“緊急免職”;群眾一麻痹,下馬官員又易地復出了。
許多幹部似乎都正由輿論代管著。江都市藥監局原局長呂國樂和原副局長金道春,肩負的職責本來是監管藥品市場,其對於假藥“眼裏夾不得沙子”才算稱職。而在案值超過10萬元的假“洛賽克”案,成為江都市藥監局組建以來查處的最大案件後,呂國樂和金道春反倒積極幫助假藥經銷商逃避處罰,其劣跡實在令人作嘔。案情被曝光後,揚州市維揚區檢察院向維揚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正式對被告人金道春、呂國樂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提出指控。最終法院對兩人均作出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此後,呂國樂、金道春兩人繼續擔任江都市藥監局正副局長,直到輿論糾纏不已後才被緊急免職。
假如幹部自身的任免監督系統健全,呂國樂和金道春之類劣跡昭然的幹部,哪還要等到輿論介入後才通過“緊急免職”而昭告天下呢?江都市藥監局案與周久耕、逯軍等事件似乎都表明:一些幹部的升擢沉浮已更多地寄託于輿論興趣的層面。輿論不糾纏,不論這些幹部是否忠於職守,是否貪贓枉法,他們的監督、考核、任免系統往往起不了什麼大的作用。
除了緊急免職之外,官場的突擊提拔、暗箱操作之類,也頻繁發生且十分引人眼球。如人稱“賣官書記”的湖南省株洲縣原縣委書記龍國華,在即將調離之際,就曾突擊提拔、調整100多名幹部。如果不是被舉報到中紀委,進而引起輿論高度關注,很可能依然“很成功”。
“局長照當”的呂國樂和金道春也罷,“賣官書記”龍國華也罷,擺在他們面前的既有《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之類的條文,又有組織部、紀委之類的機構在“把關”,何以能如此輕鬆逃過監管呢?我們局外人固然難知其詳,不過,輿論糾結之下的緊急免職之類,還是暴露出了幹部自身任免監督系統的諸多病症。
責編:任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