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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偉德:用“官辦房産仲介”治理市場用錯藥方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3日 09: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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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後人們將有望從政府設立的“官辦仲介”手中,承租到租期穩定、租金合理的房屋。昨天,北京下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穩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規定,將鼓勵市有關部門、各區縣成立國有房屋租賃經營機構,集中開展房屋租賃經營。(6月1日《新京報》)

  “官辦仲介”在業務上,跟“民辦仲介”沒有實質性區別,不過是“姓公”還是“姓私”的問題。相對來説, “官辦”確有某些無法比擬的優勢,其依託于公共權力,可以掌控的資源更多,獲取更多的信息。甚至,在以公共財政托底的情況下,若能保持公益的屬性,對於房屋租賃價格的變化會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在民辦仲介一體化的語境下,“官辦仲介”的加入,也可能發揮市場“調整器”和“穩定器”的作用。

  不過,目的的正當性並不代表手段的合理性。辦“官辦仲介”治仲介亂象疑似用錯方。房屋租賃仲介市場之亂,諸如少數中小仲介或二房東,將房主的房源承租後提價出租,少數甚至改變房屋結構群租獲得暴利。更有少數在租約到期後,不退或少退租戶押金。甚至還有大量的黑仲介,擾亂市場為禍較深。“官辦仲介”的出現,頗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況味——既然民辦仲介成不了氣候不可靠,不如自己來幹取而代之。不過,這種做法卻有兩種背離:一則將屬於管理的角色,向經營的角色轉變,實際是一種越位;二則,以“自主經營”去實現“管理目標”,又形成了越位。

  仲介市場之亂,房屋租賃之高,皆在於監督管理不到位,使仲介市場的某些亂象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甚至積重難返。如此語境下,政府應據此進行深刻反思,查找工作不足,強化制度管理,落實新的措施,以實現仲介市場的由亂到治,而不是越俎代庖,另成一個體系與之單幹,並以期由此帶來市場的治理。此方雖偏,卻沒有用對地方,還涉及到權力越界的問題。明明是可以由市場之手來調整的規範,卻因公權的介入而發生了性質的改變。

  事實上,將租賃價格的調整,市場的治理希望,寄託在“官辦”並不現實,一旦“國進民退”進成壟斷,甚至這會形成新的問題。現實中,從水、電、氣、油、通信,以及銀行亂收費都説明,壟斷的負面影響更讓人擔心。更主要的是,按照“小政府,大服務”的制度安排,對市場行為公權力的介入越少越好。連時下諸多公共服務都採取“外包”的情況下,“官辦房産仲介”的提出和嘗試,其實是反向而行。

  其實,治仲介亂象關鍵在於政府要把握好自身的角色,以及真正落實應有的責任。根本上,還得加強管理,起好規則的制定者和把關人的角色,而不是在當裁判員的同時,又千方百計去充當運動員。如果每一種治理模式都如此“照單抓藥”,官方將置自己于何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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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辦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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