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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房價與收入比超15:1 跌10%百姓仍買不起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13: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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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3月9日電(記者宋廣輝)“房價趨於合理”不等於“房價趨於老百姓買得起”,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城建集團董事長于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這兩年的“調控”來看,多種組合調控手段的確使房價有所回落,他預計今年仍會有10%左右的回落空間,但事實上這並不意味著普通老百姓就能買得起住房了。

  什麼樣的房價才是合理的?于煉分析,房價合理有兩個標準:一個是市場標準,即開發商不能擁有暴利,參照國內其他行業,開發商的年利潤應該在15%左右,不能超過20%;另一個標準是房價與收入的比例,美國是6:1,我們目前超過15:1。但是,以北京為例,五環路外的土地每平方米樓面價摘牌取得已經超過1萬元,加上建築成本、利息、納稅等,保守説也要超過每平方米5000元,成本是1.5萬元,一般3年竣工,按年20%的利潤計算,售價也得每平方米2.4萬元,這個價格與老百姓“買得起”的價位顯然是相差甚遠。另一方面,房價與收入比我們要按6:1計算,這意味著3口之家若在北京五環路內購一套80平方米的住宅,需要每個月工資收入提高到2.5萬~3萬元,從目前看顯然是不現實的。

  因此,于煉認為,要滿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必須加強保障房的建設。

  “保障房不屬於房地産産業,應該屬於社會福利的延續和補充。”于煉説,保障房建設應該是國家的一種民生措施,能否做好,取決於綜合國力對社會福利的支撐能力。他認為,只有打造健康成熟的房地産産業,才能更穩定、更科學、更合理地解決不同階層的居住需求及居住改善需求。從這個層面講,屬於社會福利的保障房應與房地産産業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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