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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文:建立我們自己的“市場倫理”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2日 09: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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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興國之魂,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方向。問題是,如何使之“融入”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追求,進而深入和內化到個體,成為每個公民的自覺意識和內在追求。

  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是興國之基,決定著民族凝聚力、創造力的持續和綜合國力的增強。問題是,如何使其“化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過程、各領域,成為市場經濟無形卻無所不在、無聲卻潛移默化的道德調節力量。

  道德調節作為市場調節、政府調節以外的第三種調節,其作用的發揮,要靠文化建設來支撐。

  在市場經濟中,每一個“經濟人”都追求利潤最大化,由此演出了一部部市場競爭的活劇,優勝劣汰,效率大增。但追求利潤難免導致金錢至上,把精神、信仰物化,把誠信、道德拋棄。面對利潤這個“聚寶盆”,手持利益這把“雙刃劍”,身處市場這個逐利場,同居社會這個共同體,如何堅守倫理底線,明晰道德邊界,有所為,有所不為,如何把經濟衝動與道德追求、把物質財富與精神境界成功結合起來,一句話,如何在市場經濟中保持有效的道德調節。這歷來是個難題。

  市場經濟與道德需求存在著“二律背反”:一方面,資本追逐利潤,個人追求利益,導致拜金主義氾濫,排斥道德;另一方面,社會追求公平、整體要求正義,導致市場要求自律,遵守道德。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之外,還寫下了《道德情操論》,這本書至少被溫總理五次公開推薦。如果説《國富論》探討市場經濟的經濟學基礎,那麼《道德情操論》就是探索市場經濟的倫理學基礎。斯密的論述,實際上觸及了市場經濟與道德需求的“二律背反”問題,但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馬克斯韋伯試圖解決這個問題,倡導“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提出在基督教文明中推進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要靠一種“宗教精神的力量”來維持和制衡。據説這一套也曾管用,可今天,在華爾街鼓搗出的金融危機面前,顯然失靈。“二律背反”的難題,仍然在困惑著當代市場經濟。

  我們當然不會去照搬什麼“新教倫理”。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但我們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也要面對在資本盈利和個人謀利這兩個“起點”被啟動激活後,人們如何提高自我約束力和道德水平的實際問題。如果不去正視和著力幫助市場經濟解決這個“二律背反”的難題,聽任金錢至上、誠信盡失、腐敗叢生,社會就會積累不滿引發動亂,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就難以為繼。誠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思所言,自由市場制度本身並不能保證效率。一個有效率的自由制度,除了需要一個有效的産權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還需要在誠實、正直、合作、公平、正義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這個市場。

  當前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緊迫、實在的課題,就是建立我們自己的、現代市場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市場倫理”,把“資本”的衝動與“誠信”的建構成功結合,倡導愛國守法和敬業誠信,抑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氾濫,促進扶貧濟困、禮讓寬容的人際關係,形成勤勉做事、平實做人,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構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和行為規範。

  這個道德和行為規範是什麼,究竟如何才能在市場經濟中起到“第三種力量”的有效調節作用,需要多方探索。我以為,當前一個簡明、可行的提法,就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有助於解決市場經濟與道德情操的“二律背反”,實現利己與利他的對立統一。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指出,人總是以利己為出發點,但是,如果每個人都毫無節制地發揮自己利己心的話,社會必將混亂,最終導致毀滅。所幸的是,人的感情是多樣的,利他心、慈善心、愛心……它確立了法與統治的一般原理的基礎——正義。諾貝爾經濟學獎另一得主米爾頓弗裏德曼認為,不讀《國富論》不知道應該怎樣才叫“利己”,讀了《道德情操論》才知道“利他”才是問心無愧的“利己”。而“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承認市場經濟中存在利己的“為我”,但只有“利他”才是問心無愧的“利己”,只有“為人”才能得到“為我”。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與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並不衝突。馬克思説,“共産主義者不向人們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們應當彼此互愛呀,不要做利己主義者呀等等;相反,他們清楚地知道,無論利己主義還是自我犧牲,都是一定條件下個人自我實現的一種必要形式。” 列寧説過,“我們要努力把‘大家為一人,一人為大家’和‘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準則滲透到民眾的意識中去,變成他們的習慣,變成他們的生活常規。”文化的力量可以使道德調節潛移默化、約定俗成,“滲透到民眾的意識中去,變成他們的習慣,變成他們的生活常規。”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與歷史積澱的文化資源也可以吻合。大家都公認孔子處世的“黃金規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這與“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道理直接相通。“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具有能為大多數人接受的“普世價值”。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看起來不那麼崇高,怎麼還要提“為我”?但客觀存在的市場經濟的起點就是“為我”,這個提法的前提則是“我為人人”,然後,才能“人人為我”,基點是利人與利己的存異求同、對立統一,目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個體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從根本上實現雙贏。

  我們當然崇尚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共産主義精神,但它還不能作為市場經濟中道德調節的普遍規範。因為,正像民間所言:大公無私是聖人,公而忘私是賢人,先公後私是善人,公私兼顧是常人;私字當頭是小人,假公濟私是痞人,以公肥私是壞人,徇私枉法是罪人。市場經濟中的“經濟人”大都是趨利、逐利的“常人”,市場經濟的環境往往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因此就不可能要求大家都去當聖人賢人。我們嚮往崇高,崇尚英雄,但不能超階段、超時空地“拔高”。為此,只能提升常人,提倡善人,學習賢人,嚮往聖人;也要教育小人,揭露痞人,改造壞人,懲治罪人。鋻於在市場經濟中,多數是“常人”。要做的“常事”,就是修身律己,平實做人;要説的“常理”,就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馬克斯韋伯認為,倫理道德對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是一種重要的“支持性資源”。現代西方新制度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科斯,也把經濟道德看作是一种經濟資源和“人力資本”。市場經濟是需要道德的經濟,看來無論中外,皆成共識。在當前大力推進的文化建設中,要著力解決好市場經濟中的道德調節問題。(葉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