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這一年:那個我們都知道名字的李某某

2013年12月31日 16:08

2月22日,有網友爆料稱,海淀分局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了一名李姓年輕男子,並暗指該男子是李雙江之子李某。海淀公安分局表示,2月17日晚,包括李某在內的五人在賓館輪姦一名女子,五人因涉嫌強姦罪均被刑拘。

一場長達9個月的全民話題拉開序幕。

兩年前,李某某無證駕駛並打人,這是他第一次以負面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此前,他一直是父母膝下的天才少年。身為官二代和星二代,又趕上“二進宮”,李某某註定不可能逃過口誅筆伐。

在案情本身之外,明星之子、未成年人、輿論與司法的關係、媒體道德、新刑訴法等元素交織在一起,讓一起強姦案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社會影響,還有教育意義。它並不只在告訴小夥伴們要遵紀守法,每一個參與到這起案件中的人都在學習,法制社會應該如何面對一起刑事案件:網友該如何討論,媒體該如何關注,法律人如何職業化地進行幫助,甚至家屬如何伸冤。

對李某某最不客氣的是網友。“李某某非李雙江所生”、“李某某年齡造假”等謠言在網絡上具有巨大的市場,即使在謠言製造者秦火火被捕後,這些謠言依然有人深信不疑。認定李某某就是強姦案犯人的情緒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已經在網上發酵,人們生怕李家的影響力干預司法,導致李某某逃脫法律責任。可是,這樣的網絡氛圍反過來讓李家也陷入了擔憂,促使他們投身於戰爭中以求扭轉局勢。正是因為網友和夢鴿對法律雙向不信任,他們才不得不在法庭之外投入時間精力來“比嗓門”。

7、8月間,李家的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多次公開聲明,指責網絡上對於李某某的輿論審判會干涉司法;可與此同時,夢鴿也在用申請、上訪等方式來影響輿論。《錢江晚報》的評論將中國的司法比作了脆弱的面餅,似乎隨便什麼人碰一下,都會掉下一層粉屑來,“這種既打算依靠法律、卻懷疑法律的矛盾心態,恰恰反映了我國司法遭遇的公信力尷尬”。

9月26日,李某某強姦案一審宣判,第一被告李某某獲刑10年。隨後李某某就一審判決提起上訴,11月27日,李某某終審維持原判。兩次宣判時,雖然遵循不公開審理的原則,但是兩級人民法院還是在法人微博上對庭審進行了文字直播,儘量公佈可以公佈的信息給網友知曉。案件審理的公開不會消除庭外的爭議,但輿論場的爭議不應該像本案中的這樣,基於雙方對法庭的不信任而存在。

這個判決看起來是網友的勝利、李家的失敗,可是法律裁決與輿論上誰勝誰負毫無關係。二審過後,折騰了大半年的李案讓人松了一口氣。最讓人欣慰的不是李某某的罪名認定和10年刑期,而是二審的審判長在解讀案件時表示,針對李某某的判決是基於證據事實做出的,在庭審期間,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得到了重視和保障。

(編輯龔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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