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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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後,有關城鎮化的話題多次被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提及。隨著兩會的到來和召開,無論是在官方還是民間,“新型城鎮化”已經成為不斷升溫的熱詞,也是今年兩會備受各方關注的議題之一。
中央對城鎮化的研究由來已久。2009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官方首次提“城鎮化”。十八大開啟改革新起點後,中央高層更是將“新型城鎮化”提到新的戰略高度,明確提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並提出2020年“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的目標。
針對中央的城鎮化戰略,不同的人給出了不同的見解。在許多經濟學家的字典裏,“城鎮化”意味著拉動內需、刺激投資,意味著解決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新出現問題的靈丹妙藥;在一些地方官員的眼中,“城鎮化”則意味著GDP增長的動力源泉,意味著“人為造城”的契機;但在不少農民的眼中,“城鎮化”卻意味著家園被拆、土地被徵,意味著失去穩定的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
無論是經濟學家所解讀的“靈丹妙藥”,還是地方政府眼中的“動力源泉”,過多地將“城鎮化”與經濟增長挂鉤,忽視“城鎮化”的真正內涵,都使得這一原本積極的字眼抹上了一層冰,甚至成為一個消極的詞。
一方面,“城鎮化”在很多地方被異化為一場與地方GDP增長有關,與大拆大建有關,卻與農村社會福利制度變革無關的運動。不少地方政府在“城鎮化”過程中單純追求GDP增長速度,大手筆“蓋樓”、人為“造城”,強制徵地、以土地出讓收入支撐當地經濟短期內快速增長,將“城鎮化”變成一場政府強制徵地、農民無奈失地之旅。
進而,異化的“高樓”、“造城”運動造就了不少地方“偽城鎮化”、“半城鎮化”的現狀。統計顯示,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突破50%,達到51.3%,城鎮常駐人口數量第一次超過了農村人口,但至少有30%的所謂城鎮人口,不能取得城鎮戶籍以及戶籍背後捆綁的很多社會福利,無法公平地享受到城市的資源和公共服務。中國數億農民的雙重身份、雙重生存與生活現狀,依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都説“城鎮化”不應該只聚焦背後的經濟增長,而更應該關注身處其中的農民能否享受到這個過程的福祉。事實上,按照中央的意圖,“城鎮化”的本質也是人的城市化,它所涵蓋的內容不僅僅是産業結構的調整、居住空間的改變,也不簡單地是城鎮數量、人口或面積的增加,它更應側重農村醫療、社保、教育等公共資源和社會福利制度的變革,是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最終讓農民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正如李克強1月15日在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考察調研時指出,推進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
地方政府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應擺脫當前這種偏重物的城鎮化、偏重土地的城鎮化的思路,走“新型城鎮化”道路,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走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産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的道路。
當“城鎮化”不再被簡單地等同於拆遷徵地,不再被地方政府過多地與GDP增速挂鉤,而是著眼于“城鎮化”過程中人的福利,注重“城鎮化”過程中的民生福祉,最大限度地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公平地享受到市民的待遇,“城鎮化”的感情色彩才能不再那麼冰冷,才能釋放出最大的政策溫度,讓“城鎮化”成為農民眼中最溫馨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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