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壟斷操作,涉嫌不正當競爭
大多數情況下,企業之間的競爭對於市場和用戶來説是一件好事,因為正常的競爭有利於激勵企業提升自己産品質量,這也是法律禁止企業在某一領域進行壟斷操作的原因。可是目前中國的這些企業的做法顯然已經危害到了用戶的利益,是不健康的競爭。互聯網企業産品之間的競爭,不應該讓用戶的個人電腦成為這場戰爭的發生地。
第72期11月04日
11月3日下午6點,騰訊網發表聲明《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宣佈將在裝有360軟體的所有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體。兩個小時之後,奇虎360做出回應,聲明360軟體將保證和QQ同時正常使用。至此,騰訊與奇虎之間,耗時一個多月的關於用戶隱私權“戰爭”被推向了高潮。一方是以盾牌形象傲立於互聯網安全領域的奇虎360公司,一方是以企鵝形象贏得數億用戶的即時通訊軟體大亨騰訊公司,作為目前互聯網用戶數量最多的軟體客戶端,兩者之間的“死磕”,註定會掀起互聯網上的一場風暴。
[>>奇虎360聲明][>>騰訊網聲明]
企鵝怒了,盾牌急了,網民糾結了,權威失語了。騰訊一紙聲明,將一道“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難題擺在網民面前。騰訊稱360蓄意污衊,360指控騰訊QQ惡意報復,吊詭的是,兩者高舉的竟都是“為用戶著想”的道德義旗。但是,在這場充滿火藥味的攻擊與反擊,屏蔽與反屏蔽的交鋒中,道德只是利益的“畫皮”,網民真正的需求與權利卻被有意無意的忽略。作為消費者的網民已不在是“上帝”,而成了他們彼此威脅的籌碼,成了“被代表”的一群“XX用戶”。
大多數情況下,企業之間的競爭對於市場和用戶來説是一件好事,因為正常的競爭有利於激勵企業提升自己産品質量,這也是法律禁止企業在某一領域進行壟斷操作的原因。可是目前中國的這些企業的做法顯然已經危害到了用戶的利益,是不健康的競爭。互聯網企業産品之間的競爭,不應該讓用戶的個人電腦成為這場戰爭的發生地。
無論如何,讓騰訊用戶在QQ與360之間必須做出選擇都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騰訊憑藉其在用戶資源方面的優勢,以及QQ軟體在人際交往過程中的地位,單方面的終止QQ軟體服務,置用戶感受于不顧,讓用戶不得不做出違心的決定,這種行為無疑給人一種“店大欺客”的印象,傷害用戶對騰訊産品的忠誠度,在軟體多元化的外部環境下,QQ未必是必須的選擇,這可能導致騰訊用戶對QQ的拋棄。
很多的用戶在QQ上花費大量金錢用來購買紅鑽、藍鑽以及其他服務,交易一旦達成,騰訊就負有履行合約的責任,現在騰訊單方面的終止服務,一部分遭受此行為的影響的QQ會員,將無法享受騰訊提供的相應服務,這些會員,完全可以起訴騰訊公司,並索要相應的賠償。
兩個互聯網行業的巨頭掐架,讓普通用戶難以適從。而雙方的“彈窗大戰”,一方面讓網民著實娛樂了一把,圍觀這一場現代互聯網戰爭。另一方面破壞了積累已久的用戶體驗,一些用戶反映自己的桌面成了別人的“戰場”,經常被彈出窗口乾擾。一方説你的電腦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另一方説為了電腦安全升級軟體,不明真相的網民只能聽從指令。隨著事件的發展,仍沒有一個清楚的結果,事態反而更趨複雜。[>>詳細]
騰訊QQ停止在裝有360軟體的電腦上運行軟體,QQ空間也聲明網民不能用“360瀏覽器訪問”。而360則建議用戶“停用3天QQ”改用其他的通訊軟體。這種讓用戶被迫選擇的做法,已經不再是正常的商業競爭,而是對用戶赤裸裸的威脅。一個公民,為何要被迫選擇其中的一種,而不能兩種同時享用,為什麼?是誰給了騰訊這種權利,可以隨意停止用戶的軟體使用權?
騰訊和360之間孰對孰錯,一時間仍然無法判斷,但有一點是明確的,騰訊用公開信和軟體停止服務這種方式,來對抗360,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兩家公司的口水仗,不能讓用戶來買單。無論是騰訊還是360,要扮演公正的角色,目前都缺乏足夠的説服力,通過要挾停止服務,來對抗商業對手,最終受損的卻是對用戶權。
儘管雙方各執一詞,但360與騰訊衝突的根源其實在於強大的企鵝將産品的觸角伸向了360一直佔據絕大多數市場份額的互聯網安全領域。今年5月31日,騰訊QQ實驗室發佈了QQ電腦管家,無論是安全、系統維護還是軟體管理,QQ電腦管家的這些功能都與360安全衛士類似。很明顯,在安全領域騰訊也想分一杯羹。
360與騰訊的爭奪中,保護用戶隱私的360擁有道義上的制高點,但雙方的目的不是道義,而是利益,即為了保證各自桌面端軟體的佔有率。[>>詳細]
一個正常的市場,競爭再所難免,QQ看中互聯網安全領域的市場,想要分一杯羹,這本也是正常的逐利行為,360不甘自己“煮熟的鴨子”被搶走,反擊迎戰也是合情合理。但正常互聯網市場上的競爭,比的應該是産品的質量,用戶的體驗,而360此時卻祭出保護隱私的大旗,對QQ窮追猛打,並設計出産品針對QQ軟體。360的這種手段雖算不上違法,但確實算不上很“地道”。
所有方一直期待的“權威”結論,無論是工信部、還是國家産品質量監督部門,都還在沉默當中。
事實上,工信部《軟體産品管理辦法》已經自2009年4月10日起開始施行,而從目前情況看,似乎當事的兩方企業也在期待工信部等相關部門“給個説法”,因為按《軟體産品管理辦法》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發、生産、銷售、進出口“可能危害計算機系統安全”或者“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等禁止的內容的”軟體産品。[>>詳細]
互聯網隱私的邊界業界還沒有定義,法律界也在討論。在中國的網絡侵權領域,究竟什麼是侵犯網絡隱私權的行為,侵權責任法中仍無具體界定。不僅如此,中國現有法規界定的侵犯隱私行為都過於籠統。而在歐洲,歐盟委員會在1999年先後制定了《Internet上個人隱私權保護的一般原則》等相關法規,為用戶和網絡服務商(ISP)提供了清晰可循的隱私權保護原則。
而且,目前並沒有一款防隱私洩露軟體能夠完全確保信息不洩露,能做的只是努力去降低洩露的可能性。而無論是360還是金山的隱私保護器,都只是一種對隱私保護的有益嘗試和探索,治本之道還得寄希望於立法保護。[>>詳細]
奇虎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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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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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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