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符合深圳曾出臺的相應人才支持政策
早在2008年的時候,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已經出臺了涉及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租住人才公寓的優惠政策的‘1+6’文件,在2010年4月,又出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進一步提出為傑出人才、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問題。由於都涉及住房問題,因此這項政策又被稱為“安居工程”。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人士表示,“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則是‘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實物配置與貨幣補貼相結合’,重點面向深圳市支柱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其他鼓勵發展的産業和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至於誰該得到什麼類型的補貼,完全是根據相關政策來執行的,因此事情本身並無不妥。[>>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