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算做行政亂收費?
所謂行政亂收費,是指行政執法部門打著行政執法的旗號,違犯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超越法定的權限,向執法對象多收費或亂罰款,侵害被執法單位或個人合法權益,謀取局部利益的不正當行為。改革開放以來,儘管各級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防止、避免行政亂收費現象的發生,但行政亂收費問題卻屢禁不止,諸如越權立項、無證收費、收費不公示、任意擴大收費範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現象普遍存在。[>>詳細]
第59期10月14日
亂收費問題可謂讓舉國民眾傷透腦筋,對其進行過多少次輿論抨擊、官方整治也許已經沒人記得清楚,但問題卻依然存在,並有愈演愈烈之勢。就在這種官民都已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人民日報》10月12日再次刊登反映銀行、物業、收費站、火葬場等收費問題的報道,內容既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也涉及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並認為“各種各樣的亂收費,蠶食著改革發展的成果,已成為壓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詳細][>>實話實説]
亂收費“病”久治不愈,病根在哪?仔細分析,答案就在支撐亂收費背後的權力亂:“一些行政執法機構存在的重要目的就是罰款”促成了行政亂收費;而本應監管壟斷行業收費的政府部門,囿于與壟斷行業存在的千絲萬縷利益關係,放任壟斷亂收費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所謂行政亂收費,是指行政執法部門打著行政執法的旗號,違犯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超越法定的權限,向執法對象多收費或亂罰款,侵害被執法單位或個人合法權益,謀取局部利益的不正當行為。改革開放以來,儘管各級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防止、避免行政亂收費現象的發生,但行政亂收費問題卻屢禁不止,諸如越權立項、無證收費、收費不公示、任意擴大收費範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現象普遍存在。[>>詳細]
據《2005年中國經濟普查年鑒》顯示,2004年,我國的工商、質監、城管、消防、交通等等政府部門年收費高達9367.67億。以農業大省安徽為例,1995到2004年十年間,安徽行政事業性收費總額增長了5.1倍,其中行政性收費由1995年的6.1億元快速增長到2004年的39.1億元,十年增長了6.4倍。同期財政增長3.5倍,遠低於收費的增長幅度。目前,安徽省收費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為34.7%,其中,行政性收費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的14.2%。而從世界主要國家情況看,收費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重一般不超過10%。[>>詳細]
治理亂收費過多地放在了“運動式”的治理上。“運動式”的特徵就在於“爆發性”“力量性”。説白了就像“運動員”——一下子的衝擊。比如跑步運動員,他不可能天天跑得那麼快,天天衝刺。回過頭來看我們的治理亂收費,不是也這樣地運動式?大規模地清理文件(行政規定),在幾個月裏,被清理了多少件數,砍掉了多少項目;在一定的時期內開展了多少次大檢查,查處了多少違規人員。如此運動式治理,當然是必要的,及時的,也有效的,因為我們在亂收費上積壓了太多問題,必須通過這種運動式予以衝擊,否則形成不了力度。[>>詳細]
管理體制存在缺陷。目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和價格、財政雙重管理。收費立項審批以財政部門為主,收費標準審批以價格部門為主。實踐證明,這種將收費審批人為分割的體制,弱化了政府對收費的控制和管理。[>>詳細]
據教育專家保守估算,2004以前的10年間,全國教育亂收費超過2000億;電信亂收費,全國政協委員陸錫蕾此前透露,“全國60%以上的移動電話用戶和小靈通用戶遭受過電信服務欺詐性收費。平均每年每門30元,照此估算,全國每年産生的電信欺詐性收費高達70億元以上”;還有銀行亂收費,據廣東省政協委員李建潯的調查,僅憑銀行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收費,各銀行年獲利便高達256億元。[>>詳細]
如果是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消費者如對哪個企業的産品不滿意,他們立刻會毫不留情地行使“用腳投票”的權利。然而,對壟斷行業,消費者沒轍。因為,壟斷的特性決定了消費者沒有選擇權,滿意也得交跨行取款手續費,不滿意也得交,除了移民或乾脆不消費,你拿壟斷行業沒有任何辦法。
要是在西方發達國家,哪個公共部門或壟斷行業招致民眾96.8%的不滿,必然是相關官員的引咎道歉甚至辭職。可在中國,卻缺乏“用手投票”的積極問責力量,無關監管者的烏紗帽,無關壟斷行業的滋潤生存。壟斷行業處於消費者“用腳投票”和“用手投票”的真空地帶。而這在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是不會存在的。[>>詳細]
對立法而言,必須儘快完善這些行業內的市場經濟立法,如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行政程序法(尤其是價格聽證法)、國有資産管理法和相關行業的立法,並監督政府價格和行業監管部門嚴格執行這些法律,為這些行業深化市場化改革和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駕護航。[>>詳細]
更要從源頭上澄清其背後的權力秩序之亂——讓政府包括行政收費在內的一切權力,均真正接受公民權利的嚴格節制。一方面,未經權利授權、批准,政府不得進行任何行政收費;另一方面,權利一旦要求,政府則必須努力作為,嚴查任何行業的亂收費。
檢查人員分析認為,涉企亂收費存在的原因有三點:一是繳費者的維權意識不強。但實際上,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報道,一些人針對亂收費維權獲勝,實際上不了了之的更多,維權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精力,亂收費者不理你的時候只能不了了之。特別是像教育亂收費這一類事情已經是“願打願挨”,誰還敢維權?到頭來還是孩子上學要緊。
經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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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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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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