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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收費亂的實質是權力亂和權利弱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3日 1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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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民日報》連續報道了行政及壟斷行業收費亂象,銀行、物業、收費站、火葬場等亂收費問題再經曝光。報道説,“各種各樣的亂收費,蠶食著改革發展的成果,已成為壓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

    説“各種各樣的亂收費,蠶食著改革發展的成果,已成為壓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毫不為過。對此,我們從近年來媒體曝光的許多令人驚駭的收費數字中,不難得到一個直觀、深刻的印象。

    如教育亂收費,據教育專家保守估算,2004以前的10年間,全國教育亂收費超過2000億元。再如電信亂收費,全國政協委員陸錫蕾透露,“全國60%以上的移動電話用戶和小靈通用戶遭受過電信服務欺詐性收費。平均每年每門30元,照此估算,全國每年産生的電信欺詐性收費高達70億元以上”。而這些顯然遠不是行業亂收費的全部,還有我們熟悉的銀行、醫院、公路亂收費等。

    亂收費無所不在,根源何在?答案其實也簡單,即支撐亂收費背後的權力亂,而相應的公民權利較弱。這一點,行政亂收費最為明顯。正如有專家指出,“一些行政執法機構存在的重要目的就是罰款”;“哪些部門、項目可以收費,收費金額為多少,基本上都缺乏監督,社會群眾、新聞輿論和人大等很難對其進行有效干預”。

    在壟斷行業亂收費的背後,權力的強勢同樣明顯。一方面,但凡亂收費盛行的行業,往往有著某些背景,甚至乾脆依靠行政壟斷維持。另一方面,囿于與壟斷行業存在的千絲萬縷利益關係,政府權力部門對這些壟斷亂收費行為,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能“痛下殺手”。試想,這些年各地對教育、醫療、銀行、電信等亂收費現象的揭露何其繁多,但真正因此被查處的校長、院長、行長、經理,又有幾人?

    從這個意義上説,亂收費所蠶食的,不僅是看得見的、有形的改革發展成果——大家兜裏的鈔票,更是那些看似無形、卻更為緊要的改革發展成果——公眾的權利。這些權利既包括財産權、物權等經濟權利,更包括潛在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政治權利。如果這些權利都能得到充分尊重和落實,亂收費何至於如此氾濫和肆無忌憚?

    因此,要從根本上治理亂收費,確保改革發展成果不被蠶食、侵奪,既要就事論事地聲討亂收費本身,更要從源頭上澄清其背後問題。一方面,未經授權、批准,政府部門不得進行任何行政收費;另一方面,公眾一旦提出要求,政府部門則必須努力作為,嚴查任何亂收費。(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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