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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仍在收取治安聯防費 有關部門曾表態取消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8日 1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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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聯防隊員 羊城晚報記者 黃巍俊 攝(資料圖片)

  熱點直擊

  治安聯防費,這是一個始終在爭議中掙扎的名詞。在廣州這個流動人口聚集的城市,面對社會的飛速發展和進步,它越來越多地被質疑聲所包圍。混亂、落後、歧視、無理,這些屬於治安聯防費的標簽毫不遮掩地表述出公眾的不滿情緒。在近年來的市兩會上多次聽到要求廢除治安聯防收費的呼聲。

  2011年8月,據相關媒體報道,廣州市政府原則上同意終止收取持續已七年之久的治安聯防費。消息傳出,得到公眾的肯定和讚揚。相鄰的東莞市也開始考慮效倣深圳和廣州,取消歷時18年的治安聯防費。

  然而廣州治安聯防費真的停止收取了麼?記者了解到,彼時媒體所提到的停收相關通告文件至今未見正式發佈。

  羊城晚報記者 許 琛

  實習生 張君宇

  相關背景

  舊名曾叫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

  廣東省治安聯防費的出現源於群防群治運動的興起。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廣東外來流動人口的急劇增加導致了警力缺口的不斷擴大,地方上為彌補治安力量的不足,陸續建立了群防群治性質的輔助治安隊伍。

  1990年,《廣東省群眾治安聯防組織的規定》出臺實施,其中規定治安聯防組織及其成員的活動經費和經濟報酬,實行“民籌公助”。1992年,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中,外來人口治安管理費位列其中,收費主管部門是省公安廳,標準是每人每月1元。2001年底,國家全面清理整頓外來務工人員收費,廣東次年取消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

  廣州七年收了十億治安聯防費

  然而,2001年底廣東取消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僅一年之後,該項收費又死灰復燃,只不過更名為“治安聯防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而深圳市于2002年後再未收取過治安聯防費。

  廣州市治安聯防費的正式收取則始於2004年。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向在廣州住滿半年以上外來暫住人口徵收治安聯防費。治安聯防費按月收取,從外來人員抵穗第七個月起,按每人每月2.5元標準收取。在實行物業管理的地方居住,已繳交物業管理費的外來人口不再繳交治安聯防費。根粗略的統計,廣州收取治安聯防費七年多來,收費總計逾十億元。

  並未真正停收

  屢遭各界質疑

  2011年10月,停收通知剛過去兩個月,石井鎮槎頭村的王先生就被收了兩個月的治安聯防費。王先生向收費人員質疑道,為何媒體報道了停收還要再收取呢?對方則稱,他們至今還沒有接到有關停收的相關文件,所以只好按照“老規矩”收取。

  在京溪街雲景商務大廈開辦公司的邵先生也有同樣的遭遇。白雲區公安分局京溪派出所的警員于去年12月23日上門向他收取600元的治安聯防費。邵先生當即拒絕繳納並質問收費人員。他得到的回復是“治安聯防費只是個人停收,單位仍需繳納”。然而,在邵先生公佈在微博上的收費通知照片中,記者看到,京溪派出所列出的收費對象中,除了公司及單位之外,商鋪和出租屋業主同樣也在其中。

  記者在微博上搜索“治安聯防費”條目,發現不少廣州網友都被收取了2011年的治安聯防費,數額從幾十到數百不等。一些個體戶被一次性收取上百元,遠超相關文件規定的數額。在不解之餘,他們心中更多的是憤懣。網友“miss陳番茄”説道,“什麼goupi治安聯防費,我覺得更像黑社會衝進來收保護費。”

  在海珠區赤崗東約新村,街邊商鋪至今每月都要交30元的治安聯防費以及其他數額不等的各項雜費。記者調查發現,治安聯防相關費用的收取主體也不甚明晰,部分村鎮街區收取單位是派出所,另一些地區則是治安聯防隊或者出租屋管理中心。

  由於“自費養隊”制度缺陷的存在,以及公安部門對其監管的疏忽不力,治安聯防收費出現商品化的傾向,一些行政事務如辦理居住證等乘機“搭車收費”。而治安聯防隊員的素質往往參差不齊,某些情況下甚至帶有一定的黑社會性質,其假借濫用公權力亂收費、亂罰款的現象屢見不鮮。

  屢遭各界質疑

  廣州市治安聯防費自開始收取之時,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便飽受爭議,有關取消該項收費的呼聲始終沒有間斷過。2005年12月10日,市民賴先生的母親被黃花崗派出所收取了48元治安聯防費。賴先生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治安聯防費不是行政事業型收費,不應強制性收費。他因此于2006年3月將越秀區公安分局告上法庭,歷經二審最終以敗訴告終。同年底賴先生申請再審,亦被廣州市中院駁回。

  這起訴訟案的敗訴無論在法學界還是在市井中都引發了極大的關注,治安聯防費存在的法理基礎日益脆弱。

  有評論認為,流動人口在治安等方面的管理,本應屬於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部分,這已由包括流動人口在內的納稅人來支撐。針對某一被打上標簽的人群強行收取所謂“治安聯防費”,從一開始就缺乏足夠的法理依據。“新廣州人”的概念就是要進一步使本地戶籍和外地戶籍的市民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務。

  委員呼籲廢除

  今年廣州“兩會”,取消治安聯防收費再次成為委員們關注的焦點。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高級研究員彭澎稱,之前媒體有廢除治安聯防費的報道,但其後卻沒了下文。對於這一説法,政府需要進行表態澄清,發佈相關文件,確定執行的具體日期。“取消收費是面向公眾的,必須有公開的文件作為依據。有人上門收費,你總不至於拿張報紙説收費違規吧。”彭澎還表示,不久廣州市將撤銷治安聯防隊,統一改編為輔警。如果相關輔警隊伍建立統一的財政預算,治安聯防費的收取就更加沒有必要了。

  “喊停的治安聯防費為何還在收?政府作為法治政府,需要儘快出臺清晰的操作流程和規範,明文叫停治安聯防費。”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一針見血地指出,治安聯防費作為一項帶有歧視性的收費,同所謂的人口調配費一樣,屬於計劃經濟的産物,為適應社會創新管理的需要,早該廢除,政府要讓外來人口享受到平等的公共服務。

  “有關部門既然已經表態取消,就應該給出明確的取消時間表和文件。”政協委員宋江川認為,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更涉及到對外來務工人員的身份歧視。“據我了解,其他省份大多已取消了這項收費。去年7月份汪洋書記曾經表示,外省不收的費用,廣東也絕對不能收。治安聯防收費早就該全部廢除了。”

 

【楊喜利事件】:

>>央視網評:治安聯防制度兇猛,或有下一個楊喜利

【聯防隊存在遭質疑】:

>>廣州聯防員犯罪時有發生 副書記批評其成私人武裝

>>袁伊文:“聯防隊員”為何容易“出事”?

 

責任編輯: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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