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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洋文憑”詐騙案再現 多名事主上當受騙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13: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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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為“美國理工大學”招生準備的“話術單”。

  6月20日,中國青年報刊發題為《兩百多名高管身陷假洋文憑騙局》的報道,披露了北京市海淀區破獲了多起涉嫌利用國外假學歷實施詐騙的案件。報道刊發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在燕園資源大廈4層辦公地點的標牌也被取走。

  中國青年報記者曾試圖聯絡假洋文憑騙局受害者了解其受騙經過,但多數受害者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請求。

  近日,經相關案件承辦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饒明黨的協調,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絡上一位假洋文憑騙局的受害者范蓉梅(化名),請她講述了受騙經過,並談了她對這一現象的看法。

  “他們的招生宣傳是按照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去設置的”

  范蓉梅是北京一家公司的總經理。此前,她參加了所謂的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工商管理博士(DBA)項目的課程學習,併為此支付了近10萬元的報名費和學費。但在學習結束後,范蓉梅和她的一些同學發現,他們所獲得的博士學位證書只是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自行頒發的證書,而該學院本身並沒有授予學位的資質,於是,便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范蓉梅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犯罪嫌疑人在向潛在客戶宣傳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及其相關項目時,使用了“偷換概念”的手法,引導他們相信其宣傳內容。

  “他們的招生宣傳是按照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去設置的。”范蓉梅説,“首先,一個教育機構是要在政府註冊的;第二,它要有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資質;第三,它得有中國大使館的認證。”

  這種思維方式,或許是不少沒有海外留學、生活經歷的企業高管相信其招生宣傳內容的原因之一。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等洋高校的招生宣傳材料中看到,他們都會強調自己具有“權威認證”,例如美國州政府或州教育局的認可、美國高等教育學術評定委員會的專業認可、國際認證理事會的認可、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對該高校的文憑認證,等等。

  據雅力國際教育首席執行官胡靖介紹,在美國,管理教育的職責是下放到每個州的,並沒有一個統一的部門來管理大學教育。美國教育部並不認證大學,這與我國的情況是有差別的。同時,在美國成立註冊一個大學較為容易,這就給“野雞大學”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因此,雖然一些洋高校的招生宣傳材料中宣稱的“獲得美國某個州的認可”等內容是真實的,但它們並不能成為其具有授予學位資質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是在偷換概念。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並不是一家可以授予學位的教育機構,而只是一個培訓班。它確實有一個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的認證,但這一認證其實跟授予學位的資質風馬牛不相及。”范蓉梅説,“然而,犯罪嫌疑人把所有的這些材料用中文給你排列在一起,一些不了解教育培訓業務的人很難去甄別它是否正規。他們一定會受騙的。”

  為了進一步獲取潛在客戶的信任,犯罪嫌疑人還會向他們出示承諾書。

  記者在一份2010年9月由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在中國的招生代理機構出具的承諾書上看到,其中有“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的名稱係在美國紐約州合法註冊的學府、非營利性機構”,“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具有獨立頒發DBA學位證書的資質”等內容。承諾書還載明:“承諾人保證,上述承諾均真實準確,若任何一條不能兌現或失實,承諾人保證無條件退還所有報名學員所交的所有費用。”

  然而,承諾書載明的部分承諾是附期限的。例如,上述承諾書稱,“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是經美國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CHEA)認證並在其數據庫可被查詢到的有資質的學院”。但隨後註明,“2013年5月才能在CHEA查到”。

  記者問:“你們當初有沒有想過去教育部的網站上查詢這些洋高校呢?”

  范蓉梅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在一開始就事先説明了,“除了在中國沒有備案外,在其他地方都有”。

  “他們騙也是騙了好多年的,相關的套路都比較成熟。比如説,懂中文的人最容易做的就是在中國的教育網站上查詢,但他事先就跟你説明了,我還沒有在中國備案。如果他在其他國家有備案的話,就要求你有一定的英文水平,到國外的網站或機構去查證或檢索。但大部分學生的英文水平有限。” 范蓉梅説。

  “根本沒有‘一班’”

  除了在招生宣傳上“做手腳”,犯罪嫌疑人在開展項目過程中,也需要維繫學員對洋高校和洋文憑的“信賴”。

  犯罪嫌疑人余某在供述中承認,在先前的宣傳中,他們向學員隱瞞了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不具有頒發MBA、DBA學位證書資質的事實。但在2010年4月,有學員在培訓過程中發現了這一事實,他們只好採取補救措施,讓在美國的合夥人去申辦相關認證。

  另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在有學員發現在美國教育部門的網站查不到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的名字後,他馬上向公司負責人反映。公司負責人反饋説相關資質正在辦理,但“到我們被抓的時候這個還沒有辦成”。

  此後,犯罪嫌疑人在招生宣傳的承諾書中加入了相關的認證承諾,但同時註明得在2013年才能查詢到相關資料。

  中國青年報記者還了解到,一些犯罪嫌疑人為應對學員在培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疑問,還專門準備了文檔,供陪同學員聽課、負責簽到事宜的教學助理“應急”。

  記者在檢察機關查獲的、由犯罪嫌疑人製作的一份名為“臨時出現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文檔中看到,上面列出了“學員要求看授權書或相關的證明”、“我想去本校學習你們學校可以發正規的學習邀請函嗎”、“我們的學位在國內和國外認可嗎”等條目。

  而在該犯罪嫌疑人從事的“美國理工大學”招生業務的材料中,還有一份“話術單”,針對“美國理工大學這所學校在我們國家認可嗎”等16個問題,提供了相應的回答。

  記者發現,相應的回答多半避實就虛。例如,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是:美國學校的學位在全球都是認可的,因為中國的教育制度不一樣,必須出國學習半年以上才能在教育部學位辦備案並在留學生服務中心做認證才能得到認可。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可以和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教育學位互通互認。

  而對“我沒有研究生的學位證書能報名嗎”的問題的回答是:“我們的學校的學位是注重能力和素質教育。工作經驗很重要!您參加工作幾年了?”

  恰恰是對報名者有工作經驗的要求,讓范蓉梅覺得犯罪嫌疑人開設的項目課程是“有門檻的”。

  “他們在招生簡章上對入學條件作了規定,還有資質審核,要求學員具有大中型企業從事中高層管理工作8年以上的才能報名。這種報名要求給人的感覺是,這個班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報名的。”范蓉梅説。

  記者在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2008年底發佈的招生簡章上看到,對報考工商管理博士(DBA)學位的入學條件有3條,前兩條分別要求學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同等學歷證書並累計工作經驗3年以上,而第3條則要求報名者“大學本科畢業,在大中型企業從事中高層管理工作8年以上,在企業管理方面有獨到見解,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影響力,經校方資格評審認可者,可以同等學力報名,經校方評估考核後可入學”。

  事實上,正是這一條件將這些洋高校的招生對象框定為“企業高管”。

  “他們要求報名的人提交材料進行資質審核,還説要把英文的材料送到美國去審核,通過後才能入學。”范蓉梅説,“第一次聯誼的時候,教學助理對我身邊的一位老總説,您的材料還沒通過審核,暫時不能報名。這些都讓人覺得入學的條件比較苛刻,上這個項目課程班是比較有譜的。”

  但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實際上,所謂的外送審核只是“緩兵之計”。“當時的那位老總沒有交學費,所有先交過學費的人都通過了審核。後來該老總交了學費後,也通過了審核。”范蓉梅説。

  最讓范蓉梅感到犯罪嫌疑人騙術老到的事情發生在開學後。

  “我們班有30多人,當時是‘二班’。他(指犯罪嫌疑人——記者注)告訴我們還有一個‘一班’,當時已經畢業了。這就讓大家相信,他這個項目是辦了一定時間的。”范蓉梅説,“開學第一天結束後,大家吃飯聯誼,現場來了一個女孩子,被介紹説是作為‘一班’的學員代表,和大家一起交流,並説‘一班’的學員已經如何如何了。”

  但後來,范蓉梅和她的同學對課程質量有所懷疑,希望犯罪嫌疑人提供“一班”的名單,要找“一班”的人核對相關事實時,“他們連一個學員也拿不出來”。

  “後來我們才知道,根本沒有‘一班’。”范蓉梅説。

  “他們既沒有教室,也沒有任何一個屬於他們學院的老師”

  “我參加這個項目課程班只是看重它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師資,其授課的內容和質量是有保證的。”范蓉梅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解釋了自己報名的初衷,“我是對他們開設的課程感興趣。而且他們説,課程都是由哥院的人和中國像清華、北大這些學校的老師上的,也有一些其他高校的,比如經貿大學的老師。”

  在相關洋高校的招生宣傳材料中,除了“權威認證”外,“師資陣容”也是犯罪嫌疑人希望説服潛在客戶報名的重點內容之一。

  例如,在休斯頓大學的招生簡章中,“師資陣容”“主要來自北大、休斯頓大學、清華及從海外聘請的講席/特聘教授;業內專家;由國內外著名經濟學家、跨國公司總裁、政府要員以及國際知名管理學大師組成的外聘教授等”,周國平(微博)、張維迎、吳敬璉、李稻葵等人的名字均在其列;但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警方從犯罪嫌疑人處查獲的講課費收據中發現,在招生簡章中聲稱的35名中方師資團隊成員中,只有1人在2009年8月給學員上過兩次課。

  “他們(指犯罪嫌疑人——記者注)完全是根據能請到什麼樣的老師,再來開設相應的課程。而不是根據課程的設置,制定相應的教學大綱,再去邀請相關領域的老師。”范蓉梅説,“後來我們知道,他們既沒有教室,也沒有任何一個屬於他們學院的老師,就是授課的時候外請老師過來,然後給人家一定的授課費。如果不去上課,你其實都無法知道這些情況。”

  記者在犯罪嫌疑人發給美國理工大學2010級學員的上課通知單上發現,除了一次在海南三亞的授課之外,其餘的課程授課地點均在北京大學內的英傑交流中心、北京大學西南門外的北大資源賓館和北京大學東門旁的博雅會議中心。但這些授課地點都是犯罪嫌疑人臨時租用的。

  甚至,犯罪嫌疑人設立公司的最初辦公地點是在居民樓裏。

  “我們同學在一起聊的時候我才知道,當時這家公司的辦公地點是在一棟住宅樓的兩居室裏,而不是在辦公樓裏。後來我們畢業一年多後,他們才搬到較好的辦公樓裏,買了房買了車,還讓大家一起去聯誼。”范蓉梅回憶説,“後來我一想也對,一年多的無本生意,他們進賬近千萬元呢。”

  她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請北大、清華的老師來講課,大概兩天的課就是兩三萬元;租房也就是幾千元,十二節課也就二三十萬元的成本,但他收過去的學費得多少錢啊?”

  范蓉梅個人交的學費近10萬元,但這還不是最多的。記者從饒明黨處獲悉,檢察機關了解到的情況是,和范蓉梅一起被騙的共有13人,最少的交了4.4萬元,最多的達12萬元。

  而據范蓉梅介紹,在她報案時,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已經招到了“八班”或“九班”了,每班30多人,“而且相關的費用支付是沒有發票的,這還涉及逃稅問題”。

  犯罪嫌疑人余某所在公司的一位員工在今年年初撰寫的年終總結中提到:“我明年的工作計劃是完成招收學員20名,銷售金額200萬以上,爭取把休大(即休斯頓大學——記者注)招滿30人……”

  而在犯罪嫌疑人武某與合作方在去年3月簽訂的合作協議中,雙方關於費用分配的條款是,工商管理碩士(MBA)每生1.5萬元歸合作方,其餘歸犯罪嫌疑人;工商管理博士(DBA)每生3萬元歸合作方,其餘歸犯罪嫌疑人。

  即算離報案已過去將近1年,但范蓉梅仍不時收到關於洋高校學歷班的廣告短信。“我都把它當做垃圾短信,看過直接就刪了。”范蓉梅説。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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