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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連環陷阱(2011.04.07)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7日 20: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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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經濟與法》。旅館酒店人來客往出入頻繁,一般非常重視安全保衛工作,治安聯防、24小時監控,很少有人敢在酒店裏公然鬧事兒的。可是,2010年夏天,在北京市海淀區一家地處鬧市的賓館裏,卻發生了這樣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2010年7月18號中午時分,北京市海淀區一家賓館的大堂裏,來了兩個行跡可疑的年輕男子。

 

酒店店長:因為他們在大堂待了挺長時間的,就是比較引人關注。

 

既不住宿,也不就餐,兩名男子一直在某賓館大堂裏坐了一個多小時,服務人員上前詢問,兩個人吱吱唔唔,説他們在等人。過了一會兒,兩個人又大搖大擺地來到前臺。

 

酒店店長:想買方便麵,在大堂吃方便麵,我們跟他説,大堂那個如果吃方便麵的話,味道會比較重,讓他們去旁邊去吃方便麵。

 

見兩個人的行為不太正常,店長暗中叮囑保安人員多加留意。又大約過了半個多小時,兩名男子似乎接到了什麼指令,忽然起身向樓上跑去。

 

酒店店長:然後聽到那個我們的那個保安人員説,有兩個那個,這兩個男孩進入樓層了,

 

幾分鐘後,兩名男子出現了酒店三層307客房的門口。

 

酒店店長:然後上來就是直接衝上來了,然後我們安保人員隨後就跟到,然後他就在這兒敲門説,把門打開,把門打開。

 

兩個人行為粗暴,保安人員趕緊上前,詢問是否和房間的客人有預約,可兩男子非但不理會,還逼迫服務人員將307房間的房門打開。

 

酒店店長:然後裏邊一直沒開門,他們就在一直在敲門,一直踹這個房門,並且威脅我們説,説如果你不幫我把這房門打開,我就把你的門弄壞了,大不了我賠你一個房門。

這大白天的,這兩個奇怪的人要幹什麼?這家酒店的307房間裏究竟住著什麼人?和門外的兩個人有什麼關係?這兩個人為什麼要執意進入這307房間呢?

 

兩名男子的行為舉止越來越粗暴,保安人員一面勸説阻攔,一面通知前臺馬上聯絡房間住客,前臺查了一下,307房間入住的是一名男子,兩個小時之前登記的。前臺服務員試著撥通了307房間電話,説來也怪,此時客人就在房間裏。

 

酒店店長:然後後來我們給房間打電話確認,然後房間的男士説,不允許這兩位進入我房間,説我不認識他們。

 

住客不讓進,外面的硬要闖,服務人員一個勁兒的勸説。

 

酒店店長:然後我們在跟這兩個男孩溝通説,客人不認識你們,請離開,///其中一個男孩説,我媳婦在這個房間裏呢,我要找她。然後但是其實我們前臺登記的是,這個房間是一位男士嘛,

 

服務人員一再解釋,可門外的兩名男子仍是不依不饒。這樣僵持了幾分鐘,突然,307房間的門被人從裏面打開了,開門的竟真是一位年輕的女子。

 

酒店店長:那個女孩就在房間裏把房門打開了,這兩個男孩就進入房間了,我們阻止不了。

 

兩名男子不由分説衝進了房間,碰的一聲把門關上,隨後房間裏傳出了一陣混亂的聲音。

 

酒店店長:未經客人允許他進入房間了,而且到房間之後,我們聽到房間裏有很大的動靜,我們怕出事,所以就報警了。

 

307房間裏果然藏著秘密,可發生的這一切有些奇怪,如果説是丈夫來酒店尋找妻子,那為什麼不及早上樓,非要在酒店大堂裏坐上一個半小時,這裡面還另有什麼文章呢?

 

民警趕到後,對幾個人逐一進行了詢問,307房間的住客叫肖剛,據他説,自己是被人算計了。因為當天兩人去酒店,是那名女子主動提出的。

 

給我打電話,説要簽合同,並約我在201071212點在定慧寺一家酒店開房簽合同,之後我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用我的身份證開了307房間。

 

客人供述説,1230分左右,那名女子來到了房間,一邊看合同一邊拖延時間,並讓他先洗澡,肖剛洗完澡後兩個人開始簽合同,就在這時門外有人敲門,感覺事情不妙,他便讓酒店服務人員阻攔並報警。但就在與服務人員通話的時候,那名女子卻趁機打開了房門。

 

進來了兩個男的,那個穿紫色衣服的男的進來就用拳打我,抽我嘴巴,我退到床邊倒在床上,打我胸踹我大腿,之後穿紫衣服的説是他老婆,説我強姦未遂,讓我脫衣服,我就把衣服脫了,之後紫衣服拿起手機,讓白衣男子拍我作為證據。

 

在拍照後,對方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

 

紫衣服的男的説他黑白兩道都有人,説我這是強姦未遂,找警察也沒用,就讓我拿10萬元錢出來,我説沒那麼多錢,紫衣服的男就讓穿白衣服的從腰間把刀拿了出來,説我要是不出錢就給我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我還是説我沒錢,紫衣服的男的就從我錢包內翻出了我銀行卡,拿著刀威脅我寫出銀行卡密碼。

 

如果按照客人以上的供述,不用多説,肯定是那幾個人設下圈套想敲詐勒索,可是,事情真是這樣的嗎?當民警詢問那兩男一女的時候,他們卻異口同聲,説這個307的住客才是地地道道的騙子,他們這麼做完全是正當防衛。

 

小婕(化名)是遼寧人,剛剛20歲,中專畢業後,在老家一直沒有找到好的工作,感覺外面的機會更多一些,於是在2009年底來到了北京。先後應聘過前臺迎賓、禮儀等工作,但工作一直不理想,勉強維持生活。2010年的7月初,小婕(化名)在與一位網友聊天中,得知有一家公司正在招平面內衣模特,年薪待遇相當不錯。

 

自己對模特這個行業比較陌生,但小婕(化名)不想錯過機會,決定試試,便同意與網友見面聊聊。來見面的是兩年輕男子,一個名叫馮鵬珍,另一個叫張銀浩,説他們是在幫一個叫名王潔的朋友找模特。

 

馮鵬珍:那天,她説她有事,然後讓我幫她招聘一個人,面試一下。

 

聊了一會兒,兩個人説小婕(化名)的外貌條件還可以,通過了他們面試這一關,之後會安排小婕(化名)與招聘的負責人王潔見面。

 

馮鵬珍:就屬於一個純幫忙,然後互相幫忙,然後第二天就帶著小婕(化名)過去,過去跟王潔見面。

 

717日,三個人一起見到了王潔。王潔自我介紹説,自己在一傢俱樂部的人事部門工作,現在是幹私活,為一家國際集團的香港公司招聘平面內衣模特。

 

小婕(化名):當時我見到她,感覺是20多歲吧,///她長的的確,長的挺成熟,然後説話談吐那方面感覺還行吧。

 

王潔説,當天她會安排小婕(化名)等幾名應聘者與公司的模特經紀人李月見面面試,方式很簡單,就是大家在一起吃頓飯。隨後,王潔就帶著小婕(化名)來到了一家飯店,見到了經紀人李月。

 

 小婕(化名):當時第一天看見他,我感覺,我就感覺他不像是能承辦這個活動的人,不是特別好吧。

 

同去參加面試的還有另外幾個女孩兒。

  

一頓飯的功夫面試草草地結束了,小婕(化名)感覺自己的希望並不大。可是,第二天她卻驚奇般地接到了經紀人李月打來的電話,説他覺得小婕(化名)很適合這份工作,如果願意,馬上可以簽合同。

 

小婕(化名):他直接給我打的電話,他説合同跟我簽。///怎麼説呢,就是説能簽,我感覺能簽上這個,我是特高興。

 

隨後經紀人李月將合同電子版通過網絡傳給了小婕(化名),看完合同上面寫的薪酬之後,小婕(化名)覺得自己簡直是太幸運了。

 

小婕(化名):一年15萬,上面還講到過一些什麼參加活動,還有什麼出國的。

 

年收入15萬元,這對於一個剛剛走入社會正在找工作的年輕女孩兒來説,簡直不敢想象,感覺命運太垂青自己了。看完合同,小婕(化名)馬上給經紀人李月回話,表示願意接受這份工作。經紀人李月説合同明天就可以簽,不過,他有個要求,要在酒店裏兩個人單獨面簽,説這是行內的潛規則。

 

潛規則?小婕(化名)有所耳聞,那是見不得人的事兒,小婕(化名)猶豫了。

 

小婕(化名):當時我就尋思,我説不行,合同上的那些,也不是説合同,就是這個活動沒接,還説是什麼都沒,就是工作方面什麼都沒做,什麼都沒開始呢,我尋思就是那個不能和他發生關係。

 

可是,面對這麼一個工作機會,小婕(化名)又有些不甘心放棄。思來想去,小婕(化名)決定打電話找最初介紹這份工作的馮鵬珍、張銀浩商量一下。

 

馮鵬珍:人家女孩,不管是幹模特不管是幹什麼都好,人家也是在找一份工作,簽這個合同行就行,不行就不行,為什麼要發生潛規則?我覺得這人挺壞的。

 

三個人商量了一下,想出了一個辦法,明天小婕(化名)去酒店,先哄著經紀人李月把合同簽了,然後再想辦法脫身。

 

馮鵬珍:怕那男的動手動腳的,然後到時候她,她怎麼説呢,那時候我們的想法就是説,怕朋友之間吃虧,完了我説行吧,我們跟你一塊過去,我在樓底下等你,然後到時候他要對你動手動腳的,我們上去把他教訓一下就行了,揍一下。

 

商量妥當,第二天中午三個人按照約定來到了酒店。奇怪的是,在酒店大堂,他們遇到了中間人王潔。

 

馮鵬珍:王潔説,她懷疑這人是個騙子。

 

王潔對三個人説,她知道今天小婕(化名)要簽合同,所以特意趕過來的,沒想到卻意外發現樓上那個經紀人李月可能是個騙子。

 

馮鵬珍:我説你怎麼知道人家是騙子?她説她去那酒店就吧臺的收銀員,她説她查307房間開房間的名字叫肖剛,不叫李月,説這人真名都不給你説,他能是,能不是騙子嗎?

 

王潔説自己和這個經紀人李月也認識沒多長時間,那家香港公司到底存不存在,她也沒把握。經王潔這麼一提醒,三個人才一下子回過味兒來。

 

馮鵬珍:我覺得這人不靠譜,為什麼?我覺得一般模特公司這些人,不想,他長的也不像,完了通過他那個造型、説話,沒有一點像經紀人的樣子。

 

之前用的名字是假的,公司在哪兒也不知道,拿著一張闔同就想佔女孩子的便宜,想到這兒兩個男孩子是火冒三丈,立馬想上樓去教訓一下那個騙子。可是,剛抬腳卻被一旁的王潔攔住了,説,她有新主意,

 

馮鵬珍:然後就先王潔説,先讓小婕(化名)上去,先讓小婕(化名)上去跟他簽合同。

 

小婕(化名):説讓我拖住他,然後她説先讓我跟他簽合同,然後她説,如果他要提出來跟我發生關係,就讓我給他們打電話,讓他們過來,

 

馮鵬珍:我説我倆在樓下等你,你先上去吧,簽了合同,他真對你動手動腳,你就給我倆發短信,完了我倆上去揍他一頓,

 

能讓騙子拿出10萬塊錢,遠遠比教訓他一頓更划算,商量好計劃後,小婕(化名)便上樓了。

 

小婕(化名):我進去之後,我跟他説,我進去之後我就直接拿著合同,談合同的事,然後看著看著合同,他突然就過來了,離我挺近,然後那意思就是想動手動腳,然後我告訴他了一句,我説你先進去洗澡吧,然後他就去了,在洗澡期間,我給他們發了一個短信,我説他進去洗澡了。

 

馮鵬珍:完了小婕(化名)就發短信説,説什麼你倆上來吧,完了我倆就上去了。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我們前面介紹過了,三個人裏應外合將那個經紀人堵在了房間裏,一番痛打之後,拿著刀逼著他交出了銀行卡和密碼,可是還沒來得及提款,民警就趕到了。當著民警的面兒,那個自稱李月的人坦白,自己的真名叫肖剛,根本不是什麼模特經紀人。

 

肖剛,1982年出生,湖南長沙市人,大專文憑。在北京做生意,專門從廣東批發傢具到北京賣給批發商,收入不匪。據其交待,冒充模特經紀人騙女孩子這套把戲,不是他想出來的,而是有人一步一步安排好的,而此人就竟王潔。

 

20107月初,通過上互聯網在一個叫伴遊的網站認識了一個叫王潔的女的,王潔説她是專門招聘在夜場工作的女孩陪男客人出外地旅遊的人,她從客人那裏掙錢。

 

聊天中,王潔告訴肖剛,靠所謂文藝圈潛規則的手段可以騙到女孩子,肖剛聽了既好奇又嚮往,王潔表示自己可以幫他介紹想進文藝圈的一些女孩子認識,之後又傳給了肖剛一份平面內衣模特的招聘合同,又在王潔的安排下“面試”了幾個女孩,最終選擇了小婕(化名)。

 

王潔説她是在招聘時認識的小婕(化名),説小婕(化名)是做平面模特的。

 

原來,那個王潔早就知道肖剛不是什麼經紀人,而是個想尋花問柳的暴發戶。那麼,王潔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呢?為什麼到最後簽訂合同的關口又告訴小婕(化名)他們肖剛是個騙子呢?

根據這些情況,民警立即讓小婕(化名)等人聯絡王潔,可剛剛還在樓下的王潔,此時手機已經關機,人也不知去向了。

 

綜合分析案情警方懷疑,王潔在本案中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或許存在這種可能,王潔通過互聯網等渠道,找到想尋花問柳的有經濟條件的男子,幫其偽裝成模特經紀人之類的身份,然後再找到想進文藝圈的年輕女孩兒,當兩方簽訂合同之際,再告訴這女孩兒遇到了騙子,之後對男子進行敲詐勒索從中牟利。那麼,真實的情況到底怎樣?是通過仲介掙錢,還是通過敲詐牟利,之前做過多少次類似的勾當?目前,警方正在通緝王潔,待嫌疑人王潔到案後,真相就會大白。

 

經過調查,警方認為肖剛雖然是本案中的受害人,但是其行為已經涉嫌招搖撞騙,因此對其做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而小婕(化名)等三人的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於2010年7月,對三人採取刑事拘留,2010年10月18日,移送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小婕(化名)本身是作為本案的被害一方,是被肖剛(李月)欺騙的,但是由於隨著案情的發展,再加上幾位犯罪嫌疑人對法律知識的淡薄,他們在規劃以後呢,小婕(化名)反而轉化成了本案的被告,她與其他人合謀,欲敲詐勒索肖剛(李月),但是隨著案情的發展,最後也轉變成了搶劫肖剛(李月)的這樣一個被告。

 

小婕(化名)現在還不到21周歲,回想起半年前那幾天發生的事情,小婕(化名)感覺自己像是做了一場夢。

 

小婕(化名):進來之後才發現自己錯的多離譜,有時候都感覺做這件事我自己有點自恃過高了,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我沒有腳踏實地好好工作,抱著僥倖的心理,到現在,我才會折到這裡邊來,覺得挺後悔的。在當時當我做這件事的時候,真的沒有一點意識,沒有一點犯罪的意識,我不知道這個犯法,真不知道。

 

與小婕(化名)的情況非常相似,網友馮鵬珍和張銀浩也剛剛大學畢業才一年多時間,在北京闖蕩時間也不長。

 

馮鵬珍:學的是網絡工程師專業,08年畢業的,08年畢業以後工作一年多,一年半,還有,就是6月份剛把工作辭了,想換一個工作幹,///我覺得就是自己經驗,還有包括自己的能力,就想找一個工資更高的公司去幹,完了就把工作辭了,正好是那時候學生放假,想在這期間重新找一份新的工作,完了沒有想到就進來了。

 

 張銀浩:現在就感覺是特別後悔,本來是一件,通過法律能解決的小事,最後弄成這麼大的違法的事。

 

 檢察官:本案的三位犯罪嫌疑人的年齡都比較年輕,像小婕(化名)是90年出生,馮彭珍及張銀浩都是89年出生,而在逃的王潔相對的年齡也比較年輕,那麼犯罪的年齡比較偏年輕化,而且基本上是20齣頭,而且同時另外一點我覺得他們的文化程度也相對來説,還是比較高的,其中有兩位犯罪嫌疑人都是大學本科畢業,而小婕(化名)也是中專畢業,所以他們在文化程度上,應該有一個,也是屬於有基本認知的這樣一個情況。

 

中華人名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目前,檢察院對三名嫌疑人提起了公訴。檢察官介紹説,當時李月也就是肖剛的銀行卡中有13萬元現金,如果三個嫌疑人把錢提出來,那案件的性質就完全發生了變化,如果罪名成立,起刑點會在十年以上。好在當時酒店及時報警,但他們仍然涉嫌搶劫未遂。

 

在提審時,小婕(化名)一個勁兒央求檢察官,開庭時一定要幫幫她,在法官面前為她求求情。

 

檢察官:在這個案件當中呢,你一開始也是一個受害人。

 

此案的審理,法院會擇期進行,小婕(化名)今後的命運目前還是個未知數。採訪中小婕(化名)説,今年春節她是在拘留所裏度過的,這是她長這麼大第一次在外過年。

 

小婕(化名):我今年過年沒回去,過年沒回去,奶奶和爺爺一直在問我,爸爸並沒有説,説等著我回家,爸爸説平時在家我特別愛嘮叨,爸都沒打我,我爸説對不起我,我感覺到我自己我對不起我爸,對不起我媽,我知道錯了,我認罪,我想回家。 

採訪中,辦案的檢察官介紹説,近幾年,很多騙子抓住求職者求職心切、經驗不足的特點,假借公司招聘的名義對求職者進行各種詐騙,而這起案件更為極端,不法分子利用小婕(化名)這樣的求職者,設計陷阱,讓小婕(化名)也落入圈套。所以求職者、應聘者在面對非常容易得到的好機會、誘人的工作時,更要保持頭腦清醒。感謝收看,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