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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百餘名企業高管被騙購買假洋文憑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0日 06: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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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上課和考試,就能拿到博士學位?

  “這張學位證書是假的,我被騙了。”

  今年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東升派出所接到居民劉彤艷(化名)的報案,稱自己被一家自稱能辦理美國某高校博士學位證書的公司騙走了19萬元人民幣。

  2010年8月,劉彤艷收到一條短信。短信內容稱,某公司可以幫助辦理美國林肯大學的DBA(工商管理博士學位文憑),名額只有60名。

  劉彤艷和對方取得了聯絡。隨後,一名黃姓男子約她到清華大學東門外的創業大廈某房間面談。在那裏,黃姓男子和另外一男一女接待了劉彤艷。其中,自稱姓鄧的年輕女子遞給劉彤艷一張美國林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博士學位班的宣傳彩頁,並稱她們公司(北京神州亮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美國林肯大學在中國的辦學點。

  鄧某告訴劉彤艷,只需交19萬元(學費和報名費14萬元,認證費5萬元),不用上課,也不用考試,就可以拿到美國林肯大學DBA學位證書。鄧某向劉彤艷保證,相關學位證書是真的,並承諾,如果拿不到證書或證書通不過認證,公司保證全額退款。

  信以為真的劉彤艷于2010年8月13日和鄧某簽訂了一份承諾書,並在對方一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到銀行給對方的賬戶上打入了14萬元。對方給劉彤艷出具了一張收據。

  事後,鄧某通知劉彤艷到在清華大學附近舉辦的一個培訓班上了幾次課。11月29日下午,在清華大學東門外的液晶大廈某房間,劉彤艷又按鄧某的要求交了現金5萬元的證書認證費。

  2011年1月21日,鄧某給了劉彤艷一張美國公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的DBA學位證書,並稱這張博士學位證書和之前提到的美國林肯大學的博士學位證書是一樣的。

  劉彤艷拿到的這份證書蓋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專用章”的鋼印,但此後她通過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諮詢得知,她取得的證書是假的於是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近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至5月,該院共受理利用國外假學歷實施的詐騙犯罪7件,涉及33人,涉案金額達796.8萬元。相關案件的受害人分佈在全國各地,人數達339人。

  劉彤艷是較早發現自己被騙的受害人,也是被騙金額最多的一位。上述7件詐騙案件受害人的受騙經歷都比較相似,都是受害人接到聲稱能辦理美國某些高校工商管理專業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的電話或短信,對方稱只要支付一定費用,無需上課,也不用參加考試或論文答辯,便能獲得相關證書。

  “這些費用少則兩萬元,多則19萬元。對管理專業感興趣並能夠支付高額費用的一般為企業高管人員,涉案的受害人中,八成是企業副總經理以上級別的高管人員。”案件承辦人饒明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犯罪嫌疑人學歷較高 公司辦公地點“傍名校”

  饒明黨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實施上述詐騙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較高。

  “由於犯罪嫌疑人是以辦學名義進行詐騙,這就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中,1人具有博士學歷,3人有碩士學歷,其餘的也大多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饒明黨告訴記者。

  例如,犯罪嫌疑人余某,2004年在北京某研究院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先在一家公司就職。離職後,與妻子一起成立了一家教育科技公司,開始從事替“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招生的業務。

  饒明黨發現,上述案件的犯罪形式均為共同犯罪,並採取公司化運作方式。犯罪嫌疑人設立教育諮詢類公司,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分段負責招生、培訓、論文答辯、頒發學位、學歷認證等各個環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成為該類詐騙普遍採取的犯罪形式。

  其中,在招生環節,犯罪嫌疑人多以公司為國外大學在國內設立的辦事處,或公司與國外大學合作辦學的名義招生,並承諾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經過國際認證,也可以辦理國內認證。但事實上,受害人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偽造的,根本不可能得到國際或國內的承認。

  中國青年報記者查詢了涉案的近10家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發現除3家註冊資本為100萬元外,其餘幾家公司的註冊資本均在50萬元以下。

  其中,有5家公司的註冊地址在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附近。

  6月18日下午,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余某註冊的公司所在地燕園資源大廈。燕園資源大廈就在北京大學南門附近,記者在位於一層的“樓層分佈”指引牌上發現,有多家教育諮詢公司在該大廈內設立了辦公地點。

  余某公司的辦公地點在4層的兩個房間。在其中一個房間外的墻上,“哥倫比亞國際學院MBA/DBA中國管理中心”的標牌清晰可見。但記者多次敲門,始終無人應答。

  記者隨後來到“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在北京的另一個辦公地點,清華大學東門外的創業大廈6層的一個房間。在那裏,公司的標牌已被取走,房門緊鎖。記者從該大廈物業公司的客服中心獲悉,該公司“已經搬走了”,“其他人搬進來了”。

  在創業大廈內,記者還看到其他一些教育諮詢公司的辦公和培訓場地,位於8層的一間“多功能教室”裏還有人在授課。而同樣位於清華大學東門外的液晶大廈內,記者從該大廈的物業工作人員處獲悉,也有不少做教育培訓業務的公司承租樓內的房間作為辦公和培訓場地。

  “上述案件中的不少犯罪嫌疑人都把公司的辦公地點選擇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的校內或附近,有的嫌疑人甚至租賃學校的教室作為上課地點,或者聘請學校的老師給學員上課。” 饒明黨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些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一種‘傍名校’的現象,從而更容易獲得受害人的信任。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將辦公地點設在北大資源賓館,並稱其頒發的學歷是北大教育培訓中心與美國理工大學合作引進的教育項目,而犯罪嫌疑人胡某租用了清華園會議中心作為其上課地點。”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北京某高校的一位退休教師在今年3月20日傍晚向辦案民警作證稱,前一晚,有人請他到清華大學外的清華園賓館四樓會議室為某大學的一個高級總裁研修班的學生上課。但到了會議室之後,他發現到場的學生卻是林肯大學學習班的。

  邀請該退休教師前去授課的中間人在證詞中提到,他曾受朋友之托找北京一些高校的教師去給一些工商管理類的研修班上課,“每個老師每天的報酬是1萬元”。

  “都是假的,但我們向客戶承諾是真的”

  饒明黨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虛構的均為美國的高校。

  “美國的教育制度、教育水平比較發達,在國內也普遍能夠得到認可,犯罪嫌疑人頒發美國大學的學歷學位更容易吸引受害人的目光。”饒明黨分析説,“有的犯罪嫌疑人編造一些根本不存在,但名稱極具吸引力的大學,如美國內申大學、美國休斯頓大學、美國理工大學、美國加州管理大學等,也有的犯罪嫌疑人冒用與美國一些名校相似的名稱誤導受害人進行詐騙,如犯罪嫌疑人武某使用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犯罪嫌疑人余某使用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的名義進行招生詐騙。”

  為了騙取受害人的信任,上述案件的多數犯罪嫌疑人會在實施詐騙行為前,先在互聯網上倣照美國高校的網站製作一個“山寨網站”,並在相關“山寨網站”及其他網站上發佈相關的招生宣傳信息。之後,有的犯罪嫌疑人會再倣照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網站製作另一個“山寨網站”,進而對自己頒發的學歷證書進行認證。

  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2008年9月以8800元的價格,通過一家名為“美國認證協會”的組織在美國辦理了一個叫“America Technology University”(翻譯成中文是“美國科技大學”)的公司,並收到對方郵寄的帶有學校名稱的註冊證書、鋼印、公章等物品,之後又花8000余元通過對方開設了以這所“大學”為名的一個美國語音錄音電話以及一個以“-edu”結尾的美國假網站(正規的美國高校網站的域名最後應為“.edu”記者注),準備以“美國科技大學”的名義在中國國內招生詐騙。

  而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代理招生的“哥倫比亞國際學院”的英文名稱是“Columbi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其網站域名為“www.ciiny.us”。而正規的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大學的英文名稱是“Columbi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其網站域名是“www.ciu.edu”。

  更隱蔽的是,辦案民警在對起獲的美國“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印章進行試驗時發現,此章加蓋一般顯示為“Columbi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當用最大力量加蓋時,原印後面會顯示出尾綴“.Inc”(公司)。

  原來,所謂“哥倫比亞國際學院”,在美國是以有限公司的名義註冊的,是一個非盈利性機構註冊的公司,並非是一所學校。

  在饒明黨看來,犯罪嫌疑人的上述做法“具有極大的欺騙性”。

  “一般來説,想走這種捷徑獲得國外高校碩士、博士學位的受害者本身英語水平有限,也不知道應該通過哪些正規的渠道去核實上述高校證書的真實性。當犯罪嫌疑人點開相關‘山寨網站’或蓋上相關印章時,他們往往會輕信犯罪嫌疑人所説的高校和證書是真的。”饒明黨説。

  在向辦案人員的供述中,多數犯罪嫌疑人都承認自己所在的公司並未取得相關的招生辦學資質和相關行政許可,在宣傳材料中提到的所謂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書都是假的。

  犯罪嫌疑人余某在回答辦案人員關於“你們在招生簡章上是怎麼介紹這個學院證書的”這一問題時坦承:“我們介紹的是,這個學院的證書是在美國認可的,和其他的美國大學的證書是一樣的。實際上這些都是假的。”

  另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回答“這些證書是真的嗎”的問題時直接答道:“不是,都是假的,但我們向客戶承諾是真的。”

  假洋高校文憑買賣的地下市場有多大

  並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開始都知曉自己所在公司的代理業務涉嫌詐騙,有的犯罪嫌疑人一度認為公司辦理的那些學位證書都是真的。

  犯罪嫌疑人趙某向辦案人員供述,他2009年11月到北京某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上班,主要負責招生業務,“每月2000元工資,另外加百分之三的提成”。

  趙某的業務是負責“美國休斯頓大學在中國北京大學舉辦的博士生培訓班”,針對企業高層進行招生,畢業時發美國休斯頓大學博士學位證書,國外承認,但國內不承認。因為還沒有畢業的,所以趙某本人也沒有見過博士學位證書。但他的老闆武某某説證書是真的,趙某也沒再多問。

  但在去年7月,當媒體開始討論唐駿“學歷門”時,趙某開始對自己所代理的業務産生了懷疑。

  “2010年9月,看到新聞報道唐駿的‘學歷門’時,我就懷疑我們辦的休斯頓大學博士培訓班是假的。2011年3月,老闆武某某通知我們辦的美國休斯頓大學博士培訓班暫停了,因為學員要退費,我才肯定我們辦的這個班是假的。”趙某説。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是“被動”走上這條詐騙之路的。廖某便是其中之一。

  2006年,犯罪嫌疑人廖某報名參加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開辦的美國加州管理大學學習班,當時交了6.5萬元。但廖某拿到畢業證書後,發現自己被騙了,從而知道了李某某利用加州管理大學詐騙的事情。於是,他從李某某處拿了一套美國加州管理大學的畢業材料。隨後,廖某自己成立了一家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利用從李某某處獲取的畢業材料偽造了一套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的畢業材料,並與鄧某、李某某合作,開始走上利用國外假學歷詐騙的道路。

  饒明黨告訴記者,還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高校畢業後應聘到從事詐騙行為的那些公司,起初以為自己從事的是正規的招生代理業務,但後來發現真相後,沒有選擇離開,而是繼續留在了這個“行業”裏。

  在這個“行業”裏,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證書費用和認證費用都有比較固定的“行情”。

  一位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承認,幾千元的費用“不可能得到任何大學的碩士文憑”。

  “但是我也是沒有辦法,因為整個行業都是這樣。別的‘美國大學’收的費用比這個價格高得多,大家都是這樣做,明知道美國大學的證書不可能是真的。和我一樣做這種代理的人太多了,也就沒有人真的在意證書是真的還是假的了。”他説。

  而當有人對公司宣稱的偽洋高校及相關證書提出異議時,犯罪嫌疑人會用“行業”內通用的“話術單”應對。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供述中表示,他曾負責公司業務員的培訓,“告訴業務員怎麼從網上找各大企業負責人的信息,之後告訴對方自己是林肯大學中國區的招生辦事處,然後按照我給的話術單子上寫的東西介紹林肯大學。宗旨就是讓對方信服我們,來交費報名。”

  遇到有人對證書的性質提出質疑時,“我們有專門的話術,向客戶宣傳我們的證書能夠得到認證,是國家認可的”。

  饒明黨告訴記者,從目前偵辦的案件看,假洋高校學歷買賣具有一定的規模,但這一地下市場到底有多大,暫時還無法估算。

  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供述中舉報了多位“同行”,涉及“美國瑞恩斯大學”、“美國斯特夫大學”、“加利福尼亞美洲大學”等所謂偽洋高校。其中兩位“同行”涉及的案件,也在此次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的偵辦之列。

  在饒明黨看來,部分受害人的防範意識不強,也是犯罪嫌疑人得逞的原因之一。

  “有的受害人在未對嫌疑人公司的資質、嫌疑人的身份等情況進行任何核實的情況下,輕易相信嫌疑人提供的招生簡章等材料及口頭承諾。有的受害人雖有所懷疑,卻未到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管處、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官方機構核實,僅在嫌疑人提供的山寨網站上查詢到相關信息後便支付高額的報名費和學費。”饒明黨説。

  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絡了多位相關詐騙案件中的受害人,但他們中的多數人都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請求。一位受害人告訴記者,“花這點錢,對我來説,沒什麼損失,反正也上過課”。還有一位受害人表示,其實一起受騙的有上百人,一個班的就有三四十人,“同學間的組織者告訴大家,最近不便接受採訪,要求大家都不接受採訪”。

  對此,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管處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的電話採訪時答覆稱,受害者在面臨假洋學歷詐騙的問題時,如果不便判斷的話,在選擇上應該警惕。一是要確定那家公司的性質,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管處的網站上公佈了具有資格的仲介組織。二是要確認國外學校的學歷是否能夠得到教育部的認可。

  “教育部認可的學校名單、中外合作辦學的名單都在教育部國際司涉外監管處的網站上有,可以去查。如果不確定的話,可以打教育部留學中心的電話查詢。”該工作人員説。

  本報北京6月19日電

  作者:來揚 霍仟 李子舟

責任編輯: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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