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經濟臺滾動新聞 >

[經濟與法]石灰池的秘密(2011.04.14)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4日 21: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2 92e58ddafb10405a84d6919a5f6c090b

畫面中的這名女子,她叫黃艷華,今年33歲。黃艷華一直性格開朗,身體健康,沒什麼毛病。可是從去年開始,黃艷華常常會出現一個奇怪的動作,讓家人很震驚。

 

黃艷華的家人説,像這樣不停搖頭的動作,黃艷華自己都無法控制,停不下來,有時會持續半個多小時。發病時,黃艷華的婆婆只好緊緊抱著她,全家人無計可施,只能躲到一旁默默流淚。

 

黃艷華的公公:天天都是哭哭啼啼,不是這個哭,就是那個哭,躲在外面哭,躲在屋裏哭。

 

頭間歇性的搖擺不停,黃艷華這是得了什麼怪病?是腦子,還是脖子出了什麼問題?黃艷華的家人説,黃艷華身體各個器官都好好的,問題出在這裡,(指著心臟)心病。

 

2010年3月28號下午三點多,黃艷華來到樓下的小商店看鄰居打牌。十幾米外,黃艷華六歲的兒子鵬鵬和三歲的女兒雪雪正和小朋友玩耍。一個多小時後,天漸漸暗下來,黃艷華準備回家做晚飯。扭頭一看,才發現在附近玩耍的兒子和女兒都不見了。黃艷華趕緊問身邊的鄰居,孩子們去哪兒了?

 

黃艷華:他説一大群孩子跑到那裏去玩,我説跑哪去了,跑到哪邊,他就指了大概方位。

 

沿著鄰居所指的方向,黃艷華的呼喚沒人回答。來到兒子常去的幼兒園,也沒人。黃艷華又掉頭回來,找到兒子最好的朋友小賈家,門緊鎖著。

 

黃艷華:沒什麼擔心的,就是説這麼久沒看見他們,就找了一下。

 

黃艷華是從湖南到廣州打工的,一家人租住在廣州郊區的樓房裏,附近都住著黃艷華的湖南老鄉,有幾百人。平時孩子們一起玩耍,大人互相照顧,從沒發生過意外,黃艷華決定先回家做飯等等孩子們。

一個多小時過去了,黃艷華左等右等,兒子和女兒還是沒回家。

 

黃艷華:看見人就問,本地人,然後我老鄉,基本上都認識我兒子,都認識我兒子了,因為他們都説我兒子很漂亮,這個小孩子好帥。

 

黃艷華見人就問,四週都找遍了,越找她越感到有些異樣。

 

黃艷華:最起碼有兩三個小夥伴一起玩,他們才在那裏,這個找不到這個不知道那個知道嘛,總有人知道的,然後那天就問誰,誰不知道。

 

黃艷華有些慌了,房子附近是鐵山河,黃艷華叮囑過孩子,難道兒子和女兒不聽話,到河邊玩耍出了事?

 

老尹(黃艷華的同鄉):河裏不會去,河堤很高嘛,不會下去玩。

 

順著河邊黃艷華走了很久,不斷向人打聽,人們都説沒看到孩子。當地村民還提醒黃艷華,河對岸是農田,種著草莓和玫瑰花,孩子們會不會鑽到花叢中玩了?

 

黃艷華:玫瑰花其實也挺高的,像灌木一樣,有半個人高,我怕小孩子在裏面看不見,怕小孩子跑到裏面去摘花去了,就田裏面也找了,田裏面也找了,也沒有找到人。

 

黃艷華再次來到兒子最好的朋友小賈家,希望他倆回來了,可是小賈家的門依舊緊鎖著。

 

在大家眼皮底下,短短不到一個小時,黃艷華兩個孩子竟然神秘失蹤,住在附近的一百多個老鄉全體出動,兩三個人一組分頭尋找,幾乎把方圓五六公里的地方問遍了,就是沒有一點消息。

 

老蔡(黃艷華的同鄉):有水的地方,有樹的地方,防止他爬樹啊,防止有水啊。

 

老尹(黃艷華的同鄉):沒有到他朋友家裏去玩,公園裏面也沒有看見,什麼地方都不見小孩

 

小賈的母親:怕是被人拐走了。

 

老蔡(黃艷華的同鄉):要拐騙的話,也不可能拐騙兩個啊。

 

黃艷華:不可能兩個人一起出事,就是想要出事,沒想到兩個人是一起出事的,肯定有一個人回來哭著回來告訴嘛,怎麼可能兩個人都不回來。

 

這是黃艷華家周圍的簡易地圖,這是黃艷華居住的小區,北面是一條交通幹道;東面和南面,都是樓房和菜市場;西面是一條河,一座小橋連通小區,以及河對岸的農田。整整這一圈,甚至更大的範圍,黃艷華和同鄉們一家家都找過了,就是沒有一點線索。兩個孩子,兒子鵬鵬已經六歲多了,女兒雪雪也三歲多了,他們究竟在哪?黃艷華快要急瘋了。這時,一個老鄉無意中提起鵬鵬的好朋友小賈下午發生的一件事,引起黃艷華的注意。

 

下午四點多,小賈的母親正坐在小商店門口和老鄉聊天,忽然看到不遠處,兒子小賈搖搖晃晃跑過來。

小賈的母親:他哭著跑回來了,濕淋淋的,那個頭髮上都是水。

 

小賈的母親注意到,兒子渾身上下滴著的水很特別。

 

 

小賈的母親:都是石灰水,全部都是白色的石灰水,眼睛也睜不開了。

 

小賈的母親趕緊回家給兒子洗澡,又把孩子領到醫院沖洗了眼睛。剛剛進家門,聞訊趕來的黃艷華就衝了進來,一把拉住小賈,著急地問他和誰在一起,究竟出了什麼事。

 

黃艷華:他説不出話就會哭,一問他就哭,説不出話,嚇到了,急,我看到他眼睛都睜不開了,我就問他在什麼地方摔倒了,叫他帶我去,他説他不知道。

 

小賈一直哭就是不説話,黃艷華急得團團轉。小賈的母親説,小賈渾身上下都是石灰水,會不會附近有石灰池?黃艷華在這裡住了七八年,從來沒聽説附近有什麼石灰池。黃艷華趕緊把老鄉們叫到一起,四處尋找。不一會兒,老鄉們在河對岸一片農田裏,果真發現了一個石灰場,很奇怪這裡空無一人。

 

黃艷華:工棚裏面都是空的了,都沒有人了。

 

老蔡(黃艷華的同鄉):石灰池裏面還有石灰啊,另外一個,裏面還有一個車在裏面,怎麼沒有人呢。

 

石灰場有兩排浸泡石灰的池子,旁邊還有一個水池,到處都流著石灰水,白花花一片,地面很滑。黃艷華和老鄉們找了好幾圈,甚至還用竹竿攪動了一下水池,沒有看到孩子的身影,大家都松了一口氣。

 

老蔡(黃艷華的同鄉):弄不好小孩是因為怕大人罵,玩到這個時候還沒有回家,可能怕躲起來了。

 

兒子和女兒沒在石灰場,他們又去哪兒了呢?黃艷華和老鄉們再次分散開,把曾經尋找過的地方,仔細再搜一遍。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這時有老鄉給黃艷華打電話,孩子有消息了。

 

老鄉把黃艷華又叫回剛剛找過的石灰場,黃艷華心裏一沉,她見幾個老鄉正圍著水池指指點點。

 

黃艷華:他們就給一個鞋子看,看了一個鞋子,我説那是我兒子的鞋子。

 

 

黃艷華:我當時就跟瘋了一樣,我要跑池子裏面撈的時候,幾個男的抓住我了,男的它們還是力氣蠻大的,就把我按住了。

 

老鄉告訴黃艷華,剛才因為天黑沒發現什麼。後來有人拿了幾個手電筒來,又仔細在水池裏打撈,這才發現了孩子。聽了這話,黃艷華當場昏死過去。

 

黃艷華:兒子在裏面的,女兒肯定也在裏面,兒子跟女兒兩個人是很要好的,他們肯定是在一起的。

 

黃艷華的老鄉迅速報了警,警方到現場後聯絡石灰場的場主。十幾分鐘後,一男一女匆匆趕來。水池裏的水很深,他們趕緊開水泵抽水,不一會兒黃艷華的兒子鵬鵬被打撈上來。

 

黃艷華:兒子已經是僵硬了的,已經是僵硬的了,已經是慘白慘白的。

 

老蔡(黃艷華的同鄉):看到那個小孩撈起來,手好像是掙扎的現象,看見手的動作,腳的動作是有掙扎的現象。

 

黃艷華趴在池邊,死死盯著水池,等著女兒出現,一直等到池子裏的水全部抽幹。

 

黃艷華:一點點剩下的,衣服啊、鞋子啊,走丟了,哭聲啊,什麼的東西都找不到。

 

女兒究竟在哪?黃艷華將躺在地上的兒子,託付給老鄉幫忙照看,瘋狂開始尋找女兒了。

 

黃艷華:女兒是不是害怕,躲起來了,發生這樣的事情是大人都受不了,更何況小孩子,雖然兒子已經是沒有了,但是心想女兒能夠倖存下來也是好的,哪怕就是她是走丟了,有人把她帶走了都是好的,只要她活著就是好的。

 

整整一夜在尋找中度過,第二天下午,黃艷華在街上貼尋人啟事,一輛警車停在她身邊,告訴她,不用找了。在鐵山河的下游,警方找到了黃艷華的女兒。

老尹(黃艷華的同鄉):天大的事情,人命關天的事情,兩個小孩都沒有了。

 

黃艷華:我想知道她到底怎麼跑到河裏面去了,池子裏面淹死的怎麼跑到河裏面去了,我就想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孩子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一個在石灰池裏,另一個卻跑到河裏呢?如果三個孩子發生了意外,為什麼小賈能夠逃生呢?很快,公安機關拘留了石灰場場主俞美玲,並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移交檢察機關。然而,檢察官卻發現這起案件疑點重重。

 

犯罪嫌疑人俞美玲説事發那天下午,她獨自在石灰場,猛然看見石灰池裏浮著一個小女孩,她很害怕,就把小孩撈起來,扔到旁邊的鐵山河裏。事後,她也沒有和別人提起。聽了俞美玲的講述,主辦檢察官范小軍感到很是蹊蹺。

 

范小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主訴檢察官):她作為一個女人,當時有男的在現場的情況下,你想想看作為一個女人,她把屍體撈起來獨自把她拋了,然後不跟任何其他人説,是很明顯違背常理的。

 

范小軍決定到事發現場調查,緊鄰石灰場有幾個外鄉人在承包土地種菜。

 

范小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主訴檢察官):他們也都是相互之間是不認識,只是説知道有這麼回事,有幾個人的確在那裏經營場所,但是也就説到一點細節,就是説當時主要是一個男的在負責。

 

幾個外鄉人説,在石灰場幹活的有男有女,但負責人肯定是個男的,都是這個男的負責生産和銷售。對此,俞美玲趕緊解釋,以前的場主是她姐夫張德曠,就在案發前七天,姐夫把石灰場轉讓給了她,價格是六萬塊。可是檢察官在證據中沒有看到轉讓合同。

 

范小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主訴檢察官):他們都説有那個合同,卻沒有提供相關書面的文本,他們一會兒説放在這兒,一會兒説放在那兒,最終是沒有提供的。

 

俞美玲吞吞吐吐,説合同她實在想不起放哪兒了,不過轉讓石灰場這件事,姐姐俞見娣,姐夫張德曠和自己的前夫老鐘都知道,他們也向警方作了證檢察官決定讓警方把這三人找來,再仔細問問。

 

范小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主訴檢察官):公安機關答覆我們的就很奇怪了,他們説這三個人經過他們找都找不到。好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找不到人了。

 

俞美玲的前夫老鐘案發後就離開當地,不知去向。而俞美玲的姐姐姐夫一家五口已經移民美國,出境時間恰恰是案發第二天下午五點多。

 

范小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主訴檢察官):我們查過他移民申請資料是在09年的4月1號辦理的,當時案發是2010年,為什麼他會選擇這個時間點上,忽然之間全家離開。

 

趙栩(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張德曠他連夜出境這個行為就是比較異常的,因為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張德礦事實上與該案毫無關係的,但是他連夜出境就引發了整個案件證據大逆轉。

 

三個看似與案件毫無關係的證人,突然消失不見,甚至匆匆移民?這三個人都是俞美玲的至親,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他們為什麼不管不顧?孩子們究竟出了什麼事?又為什麼小賈一個人能夠逃生?對姐姐姐夫一家移民美國的事情,俞美玲並不知道,直到案發三個月後,她收到兒子一封信,得知了這個情況,俞美玲竟失聲痛哭,説她要説出真相。

 

發當天下午五點多,俞美玲準備到石灰場旁邊的菜地,拔點青菜,回家做晚飯。經過石灰池邊的時候,俞美玲隱約感覺有什麼東西浮在水面上。

 

俞美玲:我經過石灰池時,發現水面上浮著一個小孩子似的,我當時以為是布娃娃之類的。

 

俞美玲走到水池邊,仔細一看嚇了一跳,原來是一個小女孩。

 

俞美玲:我當時很害怕,就回去告訴我姐姐姐夫,並叫姐夫張德曠去看了看。

 

俞美玲和姐姐都不敢走近石灰池,隨後就看到姐夫張德曠將石灰池裏的小孩撈起來,並將小孩扔到附近的河邊。

 

俞美玲:我就叫張德曠報警,張德曠不同意,説怕被人打,並對我説,你是女人,你認了,他們不會打你的,我就答應了。

 

俞美玲供認,石灰池其實是姐夫張德曠的,原本兩個人商量等到七月份轉給自己,沒想到就出事了。檢察官又來到把土地承包給石灰場的村委會。在這份承包合同中,明確寫明承包人是張德曠,租期從2007年到2013年。

 

江主任(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新和村 村主任):    問:那你們知道不知道實際的經營者是誰呢?

    村委:張德礦,不是跟你説了嗎。剛不是和你説了嗎?是不是呀。

    問:你們知道他租這個地是做什麼用呢?

    村委:做石灰場。

    問:在你們村裏租地的話你們對他們進行管理嗎?

    村委:我們什麼管理,我們就不管了,只要租金錢給了就行了,只要他不違法就行了。

 

檢察官還了解到,就在事發後三個月,身在國外的張德曠還委託親戚到村委會交清了當年的承包款。

 

趙栩(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通過尋找村裏相關人員,查實了這個案件在村的註冊裏面在登記裏面,這個石灰池的經營主沒有發生轉移的,我們還是採信了俞美玲後來的辯解意見,就是她是幫張德曠頂包的,其實她也是為了幫忙張德礦逃避法律責任,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供述。

 

石灰場的真正經營者是已經移民的張德曠,把孩子扔到河裏的也是張德曠,那兩個孩子的死,與張德曠有關係嗎?5歲的小賈終於開口,描述了當天的情形。

 

小賈説那天下午他和鵬鵬,雪雪兄妹倆一起去河對岸的田裏採草莓,回來的路上走到了石灰場裏。

 

小賈:摘草莓去那裏洗了,洗了以後吃。我就看見那個水,我就説那個水是幹嘛的,一個小池子很小一點,又不深。

 

小賈和鵬鵬就往石灰池邊走,突然走在前面的鵬鵬一滑就掉進池子裏。

 

小賈:很滑的,就滑下去了。

     問:誰先滑下去的?

     小賈:他呀,他先滑下去拉著我的手,我就下去了,

 

鵬鵬的妹妹雪雪還在岸上,驚慌之中趕緊向哥哥伸手,想把哥哥拉上來。

 

小賈:他妹妹就拉哥哥,然後他妹妹掉到水裏面去了。

 

落入水中的小賈撲騰了幾下,看到了一根水管。

 

小賈:滑下去的時候我就看見了那個鐵水管,我就爬上去了,他們兩個沒有看見那個水管。

 

得知全部真相的黃艷華和全家人悲痛不已。一年多來,保存在手機上的這段唯一的錄像,成了黃艷華的精神慰藉。

 

出事的石灰池周邊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不僅是孩子,就連大人到這裡都很危險。

 

老張(黃艷華的同鄉):這是出事之後圍著了,當時什麼都沒有,當時這裡水有這麼深,這裡到處都是白色的,晚上過來看不清哪個地方是水,哪個地方是路。大約是一米五左右了這個水池,這個竹竿有這麼深了。

 

2010年12月,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對俞美玲以涉嫌構成包庇罪提起了公訴。

趙栩(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俞美玲在明知張德曠經營的石灰池生産經營期間,沒有採取足夠的警示安全和保護措施,最終導致了兒童溺水身亡並拋屍的事實,為幫助張德礦逃避法律責任,向公安機關連續做了五次虛假供述,最終導致了張德曠連夜出境,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司法管轄,那根據我國刑法第310條規定,她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包庇罪。

 

出事後,俞美玲家人主動拿出五萬元補償,又多次請在國內的親戚和出國的姐姐,姐夫聯絡,儘量賠償受害人,可是結果很讓人傷心。

 

胡延兵(被告律師):以前她姐夫跟這邊有聯絡,這邊聯絡不上他,他那邊沒有一個固定號碼聯絡的,一般他那邊是美國的電話打過來,打到姐姐這邊來,她姐姐這邊然後就説他小姨子現在在看守所裏面,你作為姐夫你不能撒手不管,你現在人到了美國去了,雖然説目前沒有繩之於法,你這個賠償應該儘自己的努力把這個賠償款,或者説賠償的一個想法你總要和對方溝通一下,所以這個他就一直沒有管,口角也是因為這個,也是因為這個因為俞美玲幾個姐姐也是不服,本身他的妹妹,他的小姨子為他頂罪了的話,你什麼都不管,這個肯定任何一個人,作為親屬或者説什麼人都是很氣憤的,所以在電話裏面就吵得很厲害了,後來乾脆就沒有電話了。

 

主辦檢察官范小軍説,現有證據都能指證,張德曠涉嫌兩項罪名,過失致人死亡和侮辱屍體罪,但他還是感到很遺憾。

 

范小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公訴科主訴檢察官):在理論上你還是可以對他進行一個責任追究,這個方面我們已經和公安進行歸口聯絡,採取一個邊控的一個措施。但是問題在於實際上如果他不回來呢,不回來的話在理論上就有一個中美之間的司法協作問題了。

 

2011年2月28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俞美玲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姜敏(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代理審判員):第一個考慮到被告人俞美玲能夠自願認罪,她是真心悔過,還有賠償獲得諒解,然後因為她本身適用緩刑是不危害社會的,她的悔罪態度我們就結合他前面的量刑情節,還有悔罪表現,就對她適用緩刑。

 

今年3月,黃艷華家人將已經移民國外的張德曠一家,和發包土地的村經濟合作社一同告上法庭,提起了一百多萬元的民事賠償。對張德曠一家法院將進行公告送達,被告不到場的話,可以就民事賠償進行缺席審判。另外,公安機關目前對張德曠已經立案偵查,並實施相關的邊控措施。感謝收看今天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