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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費:破解難點需頂層設計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8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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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質疑一些公開數據的準確性的同時,人們追問:為什麼大部分部門不執行國務院指示,未按時公開“三公”數據?對於這些部門,是不是應該有相應的問責?那些老百姓關注度高、事關重大的難點問題,是否需要對相關改革作頂層設計才能解決呢?回答是肯定的。

  日前,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2010年中央決算報告中公佈,去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合計94.7億元。另據報道,雖然國務院三令五申各部門今年7月前公開“三公”消費,但截至7月14日,需向全國人大報告預算、決算的98家中央部門中,僅科技部、國家文物局、中科院、教育部、審計署、中國工程院、文化部、民政部8家作了公開,最近幾天又有數家公佈,其他大多數單位並未做到。

  在質疑一些公開數據的準確性的同時,人們追問:為什麼大部分部門不執行國務院指示,未按時公開“三公”數據?對於這些部門,是不是應該有相應的問責?筆者由此想到,那些老百姓關注度高、事關重大的難點問題,是否需要對相關改革作頂層設計才能解決呢?回答是肯定的。

  這篇短文當然不可能對“三公”消費的改革作頂層設計,但試圖針對“三公”消費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提出一些設計建議,並討論可操作性。

  管束“三公”消費的現有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

  需要指出的是,只要有政府存在,就會有“三公”消費,它涉及每一級政府機構和每一個政府部門,以及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如國有企業。問題在於,管束“三公”消費的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眼下最為重要的有關問題,是“三公”消費的項目和數量是否公開?一旦“三公”消費發生違規,抑或受到舉報,如何及時有效地處理?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在整個系統內部達成高度共識,尤其是各個政府機構、部門和單位的領導要達成共識。共識不僅僅是“必要性”、“重要性”之類,而主要應是對“三公”消費相關制度及其有效執行的認識,以及一旦出現各種情形的違規如何分別處理的共同約定——或問責,或追究,總之要以黨紀國法嚴加整肅。達成共識並協力遵循,是這一設計的邏輯起點。

  事前的制度規範比事後處理無疑更為關鍵

  以往我們對“三公”消費相關制度的理解有偏差,把重點放在了事後處理上。這是一個很大的缺陷。就像經歷了全球金融危機,我們講監管制度時開始更多強調事前監管一樣,對於“三公”消費,主要靠事前的制度規範,盡最大可能使不允許發生的“三公”消費不發生,這既可以減少納稅人的損失,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又可以避免領導幹部違規違紀。

  那麼,事前制度主要是什麼制度呢?是我們既熟知又陌生的公共財政制度。提出建立公共財政制度已經多年,不少人對公共財政制度這個詞組已經耳熟,但何謂公共財政制度,它的要義、原則是什麼?絕大部分公務員和領導幹部又是陌生的。因此,要組織學習,使這項制度在公務員和領導幹部中深入人心,並儘快建立真正意義上的公共財政制度,約束公款支出的範圍和額度,同時將支出情況透明化。當然,解決“三公”消費還需其他的制度配套,例如現金管理制度,各項支出標準和審批制度,以及違規懲戒制度等。在中國目前的條件下,還需設立公務人員接受禮金、禮品和吃請的制度。在主幹制度和配套制度一併作用下,“三公”消費將有章可循。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容忍”傷害了什麼?

  不過,制度能否起作用,取決於它們是否得到執行。現實的狀況是,儘管章法還不夠健全,如公共財政制度,但更為嚴峻的問題是有章(法)不循。透過“三公”消費,不難看到一個長期困擾我們的事實,就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當然,細加分析,其中也有“令”和“禁”本身不盡合理、不可操作的問題。但“三公”消費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政府部門甚至給予很高的“容忍度”,完全不應該。由此造成的結果是什麼呢?

  其一,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很大損害。我們看到,目前影響政府公信力的主要因素有二,一是政策多變,二是不能令行禁止。如果説前者還有經驗或信息不足的原因,甚至有時還可能是知錯就改,但後者就明確涉及政府部門及其政策的權威性、嚴肅性,以及能否取信於民。譬如,講公車改革多年,卻因為官員們的利益而遲遲不敢觸動;又如有實質意義的收入財産申報制度始終未能實行,總是以“很複雜”、“後果很難預料”等為託詞,一拖再拖。事實上,公車改革和建立收入財産申報制度都勢在必行,越拖問題就越難解決,造成的後果則會越嚴重。

  其二,政府的執行力受到很大懷疑。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對各種事務的執行效率是檢驗其績效的重要方面。這裡,至少有兩種可能性,影響了一些政府部門的執行力,第一,政府部門自身乃至官員個人的利益糾纏其中,嚴重干擾對“三公”消費管理的嚴格執行。第二,政府部門自身的組織和制度建設存在缺陷,公務員隊伍素質有待提高。在現實中,第一種可能性大於第二種可能性。

責任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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