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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豪車發動機報廢 保養記錄不齊全遭4S店拒修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9日 1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南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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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豪車路虎發動機報廢 保養記錄不全遭4S拒修

  福州新聞網訊 花百萬餘元買來的進口豪車路虎,才使用一年多,里程6萬多公里,發動機就報廢了,與4S店溝通協商了個把月,無所進展。7日,李先生一氣之下喊來親戚和朋友,用車堵住4S店出入口,表達心中不滿情緒。

  開車堵住4S店門口討説法

  7日上午,一部香檳色的路虎越野車,被一群人指揮著推到位於倉山區則徐大道旁的福建中汽南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路虎福州4S店門前,堵住出入口。

  記者趕到現場後看到,兩名民警正在現場協調,要求車主暫時將車輛推到一旁,不要影響4S店正常的經營秩序。“從昨天開始,這次是4S店第五次撥打報警電話,請求協調了。”現場一位民警無奈地表示,“我們可以理解車主的心情,但最好的解決方式仍是雙方坐下來協商,擴大共識,減小分歧。”

  車主李先生的舅舅告訴記者,他們這麼做實屬無奈,前前後後和福州4S店、路虎上海總部溝通協商了個把月,仍無進展,目前一大幫親戚朋友耗在4S店討説法,外地的生意全耽擱了。

  心儀路虎

  花費120萬元左右買車

  2011年3月1日,市民李先生看中了路虎第四代發現者,裸車96.8萬,算上車輛購置稅、保險等費用,花費了120萬元左右買下來。“因為我親戚買過路虎第3代發現者,覺得還不錯,所以這次我和親朋好友一口氣買了3部。”李先生説。

  由於李先生在蘭州有自己的承包工程,買車在福州上牌後,就開到蘭州使用,平時也主要用於往返工地和居處。

  在行駛里程達到5000公里時,李先生在蘭州的路虎4S店做了免費的首次保養,此後,每行駛一萬公里或6個月,李先生就選擇在正規的汽車維修保養站進行保養。

  跑了6萬多公里

  發動機報廢

  今年5月22日早上,李先生驅車準備從小區出來,前往工地。剛開到小區門口,發動機發出沉悶的“突突”聲後熄火,再也啟動不了,車輛里程數字定格在了60300公里。

  李先生隨即致電蘭州4S服務中心,將車輛拖到店裏檢修。經過5天,對方將檢修結果告訴李先生:發動機二缸凸輪軸斷裂,影響中缸嚴重磨損,最終導致V6發動機徹底報廢。若要維修,只能更換發動機總成,所需費用大約為15萬元。

  李先生就檢修結果和維修方案與福州4S店取得聯絡,但令李先生感到震驚的是,雖然車輛仍在“三年或十萬公里”的保修期內,但4S店拒絕為他的愛車提供免費保修服務,原因是“保養記錄不齊全”。

  經銷商回應

  這是廠家規定

  李先生感到困惑的是,根據路虎公司的規定,整車質量擔保的期限是3年或10萬公里(以先達到為準),自己的車才開了一年多,里程也只有6萬多公里,為什麼不能享受保修。

  4S店工作人員告訴他,根據公司規定,不在4S店進行定期保養的車,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

  對此,記者在4S店內採訪了該公司服務經理羅立平。羅經理給記者提供了一份該公司隨車手冊的保修條例,記者看到,條例中列舉了不予保修的行為,包括“未能按照路虎的維護計劃和維護保養説明正確維護汽車”。

  羅經理進一步解釋,沒有在4S店進行定期保養,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而且,這樣的規定也已在消費者購車時明確告知,並附送隨車手冊書面告知。

  消費者質疑

  霸王條款不公平

  李先生認為,該規定不公平。他説,如果是因為不當保養造成車輛故障,生産廠家自然無需對此承擔保修責任。但是,發動機報廢是因車輛本身存在的質量瑕疵或缺陷造成,與他的另行保養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李先生還認為,汽車生産廠家對其出售的汽車的保修義務,不因消費者是否在其指定的地方進行維修而改變,除非汽車廠家能夠證明車輛故障是因消費者保養不當所造成的,否則就應該承擔保修義務。“今年2月份,我開車回福州,也在4S做了保養,並未發現發動機存在任何問題。”李先生告訴記者,如果在異地的三次非授權維修站的保養有問題,為什麼4S店檢測不出來?

  對此,羅經理表示,4S店的維修保養全部有一套嚴格的培訓機制和正規的操作流程,能夠確保車輛正常運行。選擇在其它非授權修理廠內保養,如果使用了不匹配或存在質量問題的機油或“三濾”,就會損害發動機。不在4S店保養,就不保修,這已經是汽車行業通行的規則。

  律師説法

  條款無效應予保修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輝認為,汽車行業這樣的規定就是一種“霸王條款”。它排除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消費的權利,是格式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李輝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因此,李先生可以選擇在4S店進行車輛保養,也可以選擇其他維修廠進行車輛保養,這是消費者的權利,作為生産廠家或經銷商,如不能證明在其他維修廠的保養與車輛故障有直接因果關係,則應按照合同規定,為消費者提供免費保修。

  截止記者發稿,李先生仍在4S店尋求解決方案。目前,雙方仍未達成協定。

熱詞:

  • 4S店
  • 發動機總成
  • 路虎
  • 報廢
  • 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