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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鬥毆案改判背後之控辯鏖戰:律師團自衛抱團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3日 03: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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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案開庭審理期間,律師團每晚都要開會商議對策。(資料圖片)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法院認定“菜刀隊”正當防衛説不成立械鬥雙方均被判刑

  全國十余律師高調介入促成案件轉機“抱團取暖”見成效

  昨天,備受關注的江蘇常熟聚眾鬥毆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參與械鬥的“菜刀隊”和“砍刀隊”成員雙雙獲刑。

  雖然“菜刀隊”的正當防衛説未獲法院支持,但與之前的判決結果相比,幾名成員的刑期均有所減碼。更大的變化在於,在上一次法院一審宣判時,作為攻方的“砍刀隊”24名成員無一人到案。而在昨天,共有9名“砍刀隊”成員獲刑。

  在外界看來,此案的轉捩點,是全國十余名刑辯律師的高調介入,他們在一紙“英雄帖”的召喚下,自發組成律師團奔赴常熟,為“菜刀隊”6名被告免費辯護。

  在近年的多起重點、熱點案件中,總活躍著這樣一群律師的身影。在他們看來,這樣的“公益之辯”絕非僅僅為了某個當事人和一時一事的公平正義,他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抱團取暖”,拓展和改善律師的執業環境,更大的“野心”則在於通過一城一池的收穫,推動國家法治建設進程。

  英雄帖出律師雲集

  去年9月,一則點擊率高達數十萬的網絡視頻引起知名公益人士張洪峰的關注。

  視頻記錄的是當年4月2日中午發生在江蘇常熟的一場“火並”:被稱為“砍刀隊”的24名男子,手持砍刀衝入常熟市忠發公司辦公室,與該公司6名被稱為“菜刀隊”的男子發生械鬥。事先早有準備的“菜刀隊”迅速還擊,最終將“砍刀隊”擊退。

  張洪峰從帖子中了解到,事發一週後,6名“菜刀隊”成員即被警方抓獲。8月15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其中5人有期徒刑3年(一名被告未成年)。然而截至法院一審宣判,“砍刀隊”無一人歸案。

  這件與張洪峰原本毫無干係的案件,讓學過法律的他有些坐立不安。他在微博中怒言:“法庭明顯錯判了,‘菜刀隊’應該是正當防衛而不是聚眾鬥毆!”

  這條微博引來知名律師張凱的關注,“我轉發了這條微博,也和張洪峰交流了一下,我們都認為‘菜刀隊’是正當防衛,被判‘聚眾鬥毆’違背常識,有些荒謬。”

  兩人都覺得應該做點什麼,當張洪峰提出組織公益律師團的想法後,兩人一拍即合。

  “這是一個需要法治的社會,否則人人不安。”張凱説,身為律師就應該追逐公平,應該推動法治進步。

  兩人隨即張羅組團一事,張凱找來虞仕俊、嚴華峰等人。張洪峰則致電朱明勇、伍雷等知名刑辯律師,“他們都覺得是錯判,一聽説要組律師團,都願意鼎力相助。”

  10月21日,張洪峰在微博上廣發“英雄帖”,正式宣佈律師團成立。很快,報名律師多達15人,分別來自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另有周澤律師作為幕後顧問團成員。

  在獲得幾名被告授權後,去年10月底,律師團第一次到達常熟,開始閱覽案卷,會見被告,同時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辯護申請書。

  就在他們摩拳擦掌之際,11月1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此案發回常熟重審,理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在他們看來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外界認為,律師團似乎正在起作用。

  法庭上的火力配置

  雖然法律規定,一名被告只能聘請兩名辯護律師,但對顧問團人數沒有限制,律師們自發響應集結後,外界所稱的常熟律師團由此成立。

  根據各位律師擅長的領域和不同的風格,張洪峰對幾名被告的辯護律師進行了不同的“火力配置”。

  來自北京的王誓華律師梳著大背兒頭,戴一副黑框眼鏡,普通話説得很標準,聲音洪亮,個性率直,在法庭上善於“炮轟”,敢於衝鋒陷陣。步入中年的他已經做了18年刑辯律師,經驗豐富。張洪峰讓他擔任“菜刀隊”之首何強的第一辯護人,“一辯必須火力猛,只有這樣才能放大律師的聲音。”

  3月22日上午,庭審進入第二天,為了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王誓華以無數次的“反對”聲要求審判長啟動程序,法庭上一度“火藥味”十足,儘管審判長不斷落槌以示否定,但王誓華仍舊不斷抗議,“喊了至少二十幾次反對。”

  和其他律師團一樣,這是一隻力量整合的隊伍。律師團中既有敢於“炮轟”的“鬥士”,也有久經沙場的“老將”,以及點子不斷的“參謀”。

  朱明勇是律師團中頗有威望的老大哥,在去年的多個熱點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久經沙場的他,會給律師團一些“技術指導”,譬如質證階段,他建議重點證據一證一質,較輕的證據可以“打包”,既節約時間,又不影響案件的正常審理。

  甘元春律師來自湖南,經常會有新奇的點子。在最後的庭辯之前,他跑到當地看守所和殯儀館拍了兩張照片,然後用A4紙打印出來,3月30日的庭辯中,他站在辯論席上,一手拿一張照片慷慨陳詞:“當被告面對暴力侵害時,他的選擇只有兩種,要麼還手進入看守所,要麼不還手被砍死,在這種情況下,他只能選擇防衛。”這樣的辯護新奇、直觀,被律師團一致叫好。

  律師團成員眾多,為了保持步調一致,他們每晚都要開會商議對策。遇到意見不統一,他們就會依照簡化版的“羅伯特議事規則”行事,即一人有一票的決策權,少數服從多數。

  幾乎每一次會議,律師團的成員都會有爭議。在張凱主持的第一次會議上,有律師提出議題,稱此案中“砍刀隊”性質惡劣,涉嫌黑社會性質,出於正義感,應該在庭審中提出涉黑一事,但其他律師認為,他們是為了6個被告是否正當防衛而來,不應該花更多時間和精力去追究這個事情。

  爭吵十分激烈,儘管超出了發言時間,提議律師仍滔滔不絕,身為當晚會議主席的張凱不得不打斷發言。此議題最終經過兩輪爭論,但每次正反方的票數都一樣,議題只能擱置。

  由於各名律師為不同的被告辯護,律師團還定下規矩,不可有違反法律規定、職業道德的行為,比如會見被告的內容禁止相互通告。

  抱團取暖法庭見效

  去年,律師團現象頻仍。在多起重大、熱點案件中,大批律師都像常熟律師團一樣,以組團的方式為被告免費辯護。

  緣何如此,實務界和學界都在探討。

  去年一戰成名的房立剛律師説,近年來,刑辯律師的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以個體出現的真辯敢辯的刑辯律師很可能遭到打壓,甚至被抓捕,“一起行動可以説是集體自衛。”

  一個公開且被媒體大量引用的數據是:1997年至2007年的10年間,因刑法第306條(偽證罪)被追訴的律師多達140余人。越來越多優秀的刑辯律師棄絕而去,刑事案件的辯護率逐漸走低。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認為,刑辯律師集體自衛實屬無奈,但律師團開闢了新的參與公共事務之道。

  除了“集體自衛”,被外界更多采用的説法是“抱團取暖”。

  在常熟律師團成員看來,抱團確實起到了取暖的作用。至少,在他們的反對聲中,成功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3月22日上午9點,常熟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法槌敲響,控辯兩方雙雙落座,一邊是公訴方的3名檢察官,一邊是律師團的10名律師。

  檢察官讀完起訴書後,正要進入法庭調查程序,即公訴方向被告問話,但檢察官還沒開口,王誓華律師就舉手並站了起來,他對著話筒一字一頓大聲地説:“有37份證據涉嫌非法證據,請求法院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他説,這是法庭調查必須前置的程序,要放在法庭調查之前完成。

  他繼續説道:“偵查階段,警員詢問證人時有刑訊逼供的流氓手段,問到了女證人有無夫妻生活等個人問題,屬於性騷擾。”

  “如果證據是非法的,那麼所有的證據都是無效的。”他説。

  接下來的庭審幾乎陷入“失控”的狀態,審判長幾次提出,關於證據合法性的問題可以在質證階段提出,但每次她話音一落,律師團中就會有幾雙手高高舉起,同時大喊“反對”,更有律師站起來大聲抗議。

  審判長並未准許,而是多次命令檢察官進入法庭調查程序,但檢察官剛説幾個字,便被律師團的反對聲淹沒。

  整個上午近兩個小時的庭審,幾乎全是律師們沒有中斷的“反對”聲,庭審陷入僵持。當天下午一開庭,審判長宣佈可以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檢察官則要求“視頻必須完整播放,防止斷章取義”。話音剛落,律師團立即鼓掌歡呼。

  雖然,這是一份長達12小時、前後整整播放了3天、從只有一把椅子的“空鏡頭”開始播放的視頻;雖然,3天的時間裏異常沉悶,不少旁聽者甚至打起瞌睡,但律師團仍舊認為,這個“勝利”來之不易。

  張凱説,只有程序正義才能保證公平公正,“在以前,幾乎沒有聽説過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這起案子起碼讓制度得到了落實。”

  在張凱看來,以一個人的力量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目標。他清晰地記得,2010年夏天,他為一個“涉嫌故意傷害罪”的被告辯護時,當庭要求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但立即被審判長駁回,“我大聲反復地提了三次,審判長理都沒理我,最終只能作罷。”

  與單個律師相比,律師團的力量強大很多。張洪峰説,至少律師的聲音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放大,“就算法庭驅逐了律師,也有後備律師補上來。”在常熟聚眾鬥毆案重新開庭審理前兩天,伍雷和周建平律師因為其他案子時間衝突,張洪峰立即讓韓冰和易延友律師填補進來。

  不容置疑的出發點

  儘管律師團被媒體評為2011年的“年度關注人物”,但自律師團在國內誕生之日起,質疑的聲音就從未消停過。

  3月22日上午9點,常熟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菜刀隊”5名被告被帶上法庭。在審判長核對完被告的信息後,張凱立即起身,並要求合議庭的審判長、審判員,以及人民陪審員公佈其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家庭住址、婚姻情況等,以及有無通過司法考試。

  張凱的理由是:“你核對了被告人的個人信息,我也可以要求你公佈個人信息。”但最終被審判長以于法無據駁回。

  此舉立即被一些媒體批為“作秀”。網友“北海守護者”在博文中説:“原本應當嚴肅理性的庭審過程,硬是被某些長袖善舞的律師生生整成了一齣展示其滑稽技藝的鬧劇,將莊嚴的法庭變成個人的秀場。”律師團現象出現後,“北海守護者”專門開博,質疑律師團意在形成強大的“律師壓力集團”,“影響審判”。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表示,有些現象確實不應該出現在法庭上。他説,西方的律師非常紳士,按照應有的程序盡職盡責即可,國內不一樣,很多律師實屬無奈,“法庭是強勢一方,律師是弱勢一方,法庭左右程序很正常,你不講規矩我也不講規矩,最後弄得跟潑婦罵街一樣,兩敗俱傷。”

  對於種種質疑,朱明勇律師認為,有些聲音可以理解,但他不接受外界對律師團出發點的質疑。他説,若是為名,自己沒必要如此,一則他早已名聲在外,二則沒必要冒著被抓的風險去出名。在去年幾起援助行動中,朱明勇付出的代價是,幾乎沒有銀子落袋,資金運轉全靠家底維持,“為了良心,為了價值,為了追求司法公正。”他這樣解釋自己的出發點。

  對於律師團的出發點,張洪峰和朱明勇給出了一樣的答案。他説,律師維權正處轉型期,一些已經“填飽肚子”做得較為成功的商業律師,為了參與公共事務開始轉型做公益。

  每個支柱不可或缺

  經過半月等待,昨天,這起並不複雜卻廣受關注的械鬥案一審宣判。

  “菜刀隊”方面,律師團“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未獲法院支持,5名成員均被認定犯聚眾鬥毆罪,主犯何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其餘兩人被判緩刑,兩人免予刑事處罰。而在“砍刀隊”方面,主犯曾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另有8人被判三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本案係賭債糾紛引發,雙方經談判未果後發生言語衝突、互有挑釁,曾勇一方即糾集人員,攜帶刀具,上門鬥毆,其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何強一方準備工具,等待對方上門,待對方進入辦公室後,雙方很快發生互毆,其行為亦構成聚眾鬥毆罪。

  法院宣判後,何強等6人及家屬均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為6人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團成員則稱,此案的判處結果在意料之中,但並不公正,他們仍舊認為“菜刀隊”屬於正當防衛,將繼續為“菜刀隊”作免費辯護。儘管並未徹底翻案,但律師團認為,他們的辯護聲音至少得到了放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被告被減刑,也是一定程度的勝利。”

  何兵直言,這是律師團的勝利,“這是顯然的,沒有作用就不會組團了。”他説,正是律師團的介入和資源的集中調動,才讓案件暴露在社會的關注之下,朝著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

  何兵同時認為,在我國的法治建設中,律師團是一個特有的和短暫的現象,不可拷貝和長期發展,在目前律師權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自下而上的民間組織是好現象”。律師團是否漸成氣候難以下判,業界更為期待的是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律師權利的保障。

  何兵説,近年來,大家過於研究法院、檢察院制度,很少研究律師制度,其實,律師制度也是司法大綱的一個支柱,“每個支柱都不可或缺,否則司法大廈就會傾塌。”他説,公檢法是組織力量,而全國律協也是組織力量,但這個組織輪廓比較薄弱,起不了什麼作用。律協不站出來維權,律師只能抱團。在美國,法官是納入律師協會的,如果要提升為聯邦法官的話,需要律協對其做出考評,“不公道行事一點戲都沒有。”中國在律協的制度改革上還未啟動。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認為,一個健全的司法體系,法院需要公正、權威、公信和獨立,檢察機關應該合理定位,警察權力受到更多監督和制約,律師權利獲得充分保障。

  事件回放

  賭債引發聚眾械鬥

  2010年底,江蘇省常熟市忠發投資公司董事長徐建忠前往澳門賭博,在此期間借下鉅款。事後,自稱債主的曾勇等人多次向其討債未果。

  去年4月2日,以曾勇為首的24人手持砍刀,再次前往忠發公司討債,與公司員工何強等6人發生械鬥。早有準備的何強等人手持菜刀將“砍刀隊”擊退,械鬥導致3人受輕微傷。

  去年8月15日,除一名被告因未成年被免予刑罰,何強等5人被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3年有期徒刑,“砍刀隊”24人卻無一人歸案。

  去年10月底,全國10余名律師組團抵達常熟,免費為何強等人辯護。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曾勇等15名“砍刀隊”成員被抓。11月1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常熟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上月下旬,本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昨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砍刀隊”和“菜刀隊”成員均以聚眾鬥毆罪論處。

熱詞:

  • 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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