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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功成:民眾對善舉“不問效果問動機”係誤區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07日 04: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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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某慈善組織規定,社工可從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慈善”二字,再次成為公眾的集中質疑點。

  9月6日,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在“中國公益慈善事業的改革與發展”研討會上表示,慈善組織不透明、官僚化等問題,固然值得公眾警惕,但公眾對我國慈善事業也存在三大認識誤區。

  誤區一:認為慈善事業不需要任何成本

  “這種觀點十分流行。”鄭功成教授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其具體表現是:政府不願給慈善事業以更多、更便捷的稅收優惠,更罕有對慈善組織及慈善項目的直接財政支持;一些人只要聽到慈善組織提取了管理運行費用,就會懷疑慈善組織‘行為不良'而憤慨不平;一些捐獻者,則要求將自己的捐獻百分之百地用於受助者等。”

  他指出,美國、德國、英國等很多國家都以立法形式確認,現代慈善雖然具有傳統的道德教化功能,但更是社會分工走向更加專業化的一種職業工作,它需要大量專業人員來從事籌款、組織管理、善款分發和理念傳播。在國際上,慈善組織的行政成本通常在其總支出的15%-20%。

  我國也有相關的立法規定。比如《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管理辦法》明示:各級紅十字會用於項目的支持費用不得超過本級接受捐款的6.5%。《基金會管理條例》也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但不少公眾仍在爭議,10%的行政成本是否太高?

  “慈善機構要租賃辦公用房,要支付工作人員薪酬,還要出差考查受助對象,以及舉行一切勸募勸善公益活動,等等,每年如果只有10%的運行成本,應當是非常緊張的。況且,我國的慈善組織規模通常不大,籌款能力大都有限,一些慈善組織其實是在艱難中維持。這也是我國慈善事業不能得到大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鄭功成表示。

  不少慈善領域專家均指出,這一認識誤區反映了中、西慈善理念的差異。慈善組織的員工不僅是“道德人”,也是“經濟人”,保證他們一份大體上有尊嚴的收入是必要的。

  “慈善事業雖然具有道德功能,但慈善組織不能成為無本之木。”鄭功成説,“這種不承認慈善事業也需要管理及運行成本費用的觀念,不僅讓一些慈善組織陷入發展困境,其工作人員也不可能職業化、高素質化,直接限制了慈善組織的資源動員能力。”

  誤區二:對善舉,習慣“不問效果問動機”

  北京慈善家李春平,為貴州一位素昧平生的貧寒少女捐贈30萬元現金,作為骨髓移植的“救命錢”。30捆百元大鈔擺放在少女病床前,照片惹來質疑不斷。

  有“中國首善”稱號的企業家陳光標,幾度高舉鈔票與災民合影,又“出位”地宣佈自己死後將“裸捐”,其高調言行被指“暴力慈善”,屢次陷入口誅筆伐。

  “只要是真正幫助了他人的善行,都值得肯定與尊敬。以貌似高尚的言論來拷問行善者的動機,而不看行善者的真實奉獻與慈善效果,是慈善事業的又一大認識誤區。”鄭功成説。

  鄭功成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據他觀察,在不少賑災募捐場合下,由於“旁觀者指責過度”現象氾濫,無論企業還是慈善名人,不時會陷入“捐不好不如不捐,捐少了不如不捐”的尷尬境地。

  “有的人不看別人拿出的是自己合法擁有的真金白銀來助人,而是一定要窺探其‘不良'動機,並引領一些圍觀者,形成強大的負面壓力。這種唯動機論與苛求行善者的行為,至少不是良善的,因為對行善者的不公,即是對慈善事業根基的直接損害。”他説。

  鄭功成主張,在慈善事業發展中應當不問動機、只求效果。“可以通過法律來規範人們的慈善行為,也可以理性地引導行善者盡可能以‘平等的姿態'來行善,但不應當臆想行善者的動機不良,更不能讓行善者遭受不公正的指責與拷問。”

  鄭功成還指出,該認識誤區還表現為,慣於將慈善事業中的“道德追求”與“利益追求”對立起來,而不是讓行善者有收益,讓有收益者樂於行善。

  “儘管慈善事業是道德事業,但在市場經濟與價值取向多元化的條件下,要求所有人參加慈善都是基於無私奉獻,顯然是不現實的,也不利於激勵大眾參與。”他建議,應當對行善者給予相應的激勵,這種激勵既可以是精神方面的褒獎,也可以是經濟利益的回饋。

  “對於個人而言,精神褒獎是必要的;對於企業而言,一定的經濟收益回報也是必要的。從國際上看,許多國家對慈善事業給予稅收減免,即是一種激勵;我國香港地區對有貢獻的行善者授予‘爵士'、‘太平紳士'等榮譽頭銜,更是一種直接的精神褒獎。”

  誤區三:慈善組織“去行政化”等於“排斥政府”

  “郭美美事件”之後,慈善機構如何“去行政化”,成為熱門議題。

  但鄭功成教授提示,需要警惕慈善事業陷入另一個誤區:將政府與慈善組織或社會組織截然對立,非此即彼,從而排斥了政府與慈善組織有效合作這一選項。

  “‘政府包辦'與‘排斥政府干預'兩種極端取向,正在阻礙着我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他表示,“郭美美事件”曾引發全民圍觀,不僅使做過無數好事、善事的百年老店──中國紅十字會受到極大損害,也連帶了幾乎所有具有官方背景或與官方有聯絡的慈善公益機構。

  “此後,有的人不是基於善愛之心來督促和幫助慈善事業大發展,而是簡單地將慈善事業與政府完全對立起來,全面抨擊、否定慈善事業,甚至號召人們不再捐款、不再行善等,導致整個慈善事業陷入迄今仍未走出的低谷。”他表示。

  中國青年報記者檢索發現,受2011年慈善透明問責風暴影響,去年各級紅十字會系統接受社會捐贈同比減少近6成。

  同時,數據顯示,我國民間慈善組織已超過34.6萬個,但無名分、制度缺失、市場利益驅動等,也使一些“草根”組織陷入無序狀態、誠信危機,不良慈善醜聞時有發生。

  鄭功成教授提示,儘管政府包辦慈善公益事業是不當的,慈善公益事業最終應當回歸民間,並主要由社會組織來推進,但不應忘記傳統體制的路徑依賴非一日可以改變。“在承認政府可能失靈的同時,還應當承認,市場、社會機制也可能失靈。”他説,“轉型時期,中國至少應當允許慈善事業的多樣化,既要讓民間的慈善組織有足夠的發展空間,也要繼續發揮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組織的優勢。”

  他還提示,對慈善事業,政府力量至少應當在法制建設、財稅支持、有效監管等方面,擔起更大的責任。“政府還要努力將法定的社會保障與慈善事業有機地結合起來。社會保障不可能滿足國民的全部福利需求,如何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利用好市場力量?政府責無旁貸。”

  鄭功成教授最後強調,無論是何種慈善組織,都應當“去行政化”,只擔當行善的責任,而不能步入官僚化的窠臼。“此外,必須培育一批讓公眾信賴的慈善組織與慈善品牌,而不能讓‘假冒偽劣'的慈善活動和無序募捐現象有存在的空間。”

  本報北京9月6日電

熱詞:

  • 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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