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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少女救人遭碾被判違反交規續:交警被責令復核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4日 09: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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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舒舒為了救雯雯,右腳被車軋傷,但當時的情況,容不得絲毫的猶豫。

  救人者與被救者均被軋傷,警方認定救人行為“妨礙交通安全”

  閱讀提示

  廣東佛山16歲少女李舒舒為救一名即將被貨車撞上的1歲女童,衝上馬路將其推開,致右腳被碾壓骨折。網民稱李舒舒為“最美打工妹”,當地也為其申報了見義勇為獎。然而,近日,當地交警對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認為李舒舒為了制止女童橫過馬路,“實施了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對女童和自己受傷均負25%的責任,隨即引發社會熱議。不少人認為,認定書沒有充分考慮李舒舒見義勇為的事實,更有論者認定警方機械照搬法律條文。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獲悉,該局已責令佛山順德交警部門啟動事故認定復核程序。

  A

  “最美打工妹”

  危急時刻奮不顧身推開女童

  今年6月底,16歲的湛江籍打工女孩李舒舒,在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探望一位在漁湘樓飯店擔任大廚的朋友。7月2日中午,李舒舒帶著漁湘樓店主1歲11個月大的女兒曾思雯去買糖。

  據漁湘樓店員和附近士多店老闆稱,當時李舒舒和小雯雯站在門口,兩人相隔1米多,漁湘樓門口還停著一輛小轎車,小雯雯突然跑向公路,一輛貨車剛好從路口快速轉入,一眨眼就到了她們眼前。李舒舒幾乎沒有思考,把小雯雯推開2米多。但貨車的急剎依然阻止不了疾馳的慣性,車輪碾碎了李舒舒的右腳,再重重軋過小雯雯的雙腿。

  李舒舒捨身救女童的事跡經媒體報道後,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網民讚李舒舒是“最美打工妹”。廣東省婦聯主席溫蘭子曾專程趕到佛山看望她,並送去3萬元慰問金,稱讚她“你的思想和行為像鮮花一樣美麗”。佛山市委書記李貽偉看到報道後,批示“人間有大愛”,並要求對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予以表彰宣傳。順德區還為李舒舒申報了見義勇為獎。

  面對前來探視自己的各級領導,李舒舒第一句話就問:“雯雯的情況怎樣?”當得知小雯雯傷情嚴重時,她低下頭,説自己很內疚,“我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救到她”。李舒舒還將獲贈的5萬元全部轉贈小雯雯,用於療傷。

  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手足整形外科醫生許祺琨説,他對李舒舒印象特別深。“她躺在病床上,雙腳都是血,還讓我們先救和她一同入院的女童。每天早上,李舒舒看到醫生來查房,第一件事就是問雯雯怎麼樣了。”

  曾有網民認為,李舒舒將曾思雯帶出去玩,雙雙遭遇交通事故,是由於李舒舒“照顧不週”,應當承擔責任。曾思雯的父親曾小平表示,“這起車禍完全是意外,我不但不會追究李舒舒的責任,還要感謝她。如果沒有李舒舒,貨車就會直接碾過我女兒的頭,而不是她的腿。”

  B

  責任認定 救人行為“妨礙交通安全”須擔責

  7月4日,樂從鎮政府發出關於此事的通報。通報稱,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立即展開事故調查,酒精測試顯示肇事司機沒有飲酒。8月1日,順德區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將事故責任一分為二:

  對於曾思雯受傷,肇事車主曾某某應負50%的責任,酒店門口違章停放的轎車車主陳某應承擔25%的責任,曾思雯本人應承擔25%的責任;

  對於李舒舒受傷,肇事車主曾某某應承擔50%的責任,陳某應承擔25%的責任,李舒舒本人應承擔25%的責任。

  交警認為,曾思雯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其過錯是造成本人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李舒舒為了制止雯雯橫過馬路,實施了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按照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其過錯是造成其本人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關於違章停車車主陳某,交警部門稱,當時陳某將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橫停在康德路上,由於車身較長,車尾伸出路面約1米左右。貨車開過來時,被陳某的車擋了視線,沒有及時發現李舒舒和曾思雯,這才導致事故。

  C

  各方熱議 警方被指機械照搬法律條文

  由於李舒舒的救人事跡曾被當地媒體普遍報道,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隨即引發爭議。

  記者隨機採訪的多名市民均對李舒舒救人受傷反被追責表示不解。有人向記者表示,這只是一場交通意外事故,女孩救人本來就是見義勇為,怎麼會説她違反交通法規呢?也有人説,在那種情況下,要救人者還要考慮一下自己這樣救人是否違法,只要稍微猶豫,那小女孩可能就是車下亡魂了。

  也有市民認為,交通事故總要有人承擔賠償責任,司機正常行駛,女童和少女突然闖進馬路,如果事故100%由司機負責,對司機也是十分不公平的。

  有律師認為,對於李舒舒的責任認定應該“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將此次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區別對待。

  廣州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李舒舒的行為在道德上屬於見義勇為,在法律上屬於緊急避險,緊急避險可以免責。此外,李舒舒橫穿馬路的行為並不具備主觀故意的事實,責任認定卻沒有考慮客觀情況下李舒舒救人必然會違反交通法規的實際情況,認定顯得有些教條化、機械化。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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