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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雨中停運揭開業內潛規則 司機稱因"保險缺失"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6: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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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北京的暴雨,將出租車行業推上了風口浪尖。一些出租車司機在面對大雨時選擇了停運,加劇了這座城市運力的緊張。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司機雨天停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保險缺失”。

  一家大型出租車公司的周姓司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暴雨那天早上7點出門,到了下午4點因為雨大視線不好收了車。“大雨天車輛容易被水淹,而我的車除了‘交強險'外,什麼險都沒有上,車壞了沒有保險理賠,公司也不管維修,維修的開銷都是我個人出。而修一次發動機就需要3000元,頂上我一個月的‘份子錢'了。所以,保險起見,那天我沒有出車。”

  周姓司機不出車的理由得到了不少出租車司機的認同,一位開了近10年出租車的司機告訴記者,“出租車公司只給車輛上一個‘交強險',而遇到交通事故,‘交強險'根本起不到作用,很多上了 ‘涉水險'的私家車都不敢出門,更別説我們沒有任何保險的出租車了。”

  “交強險”成了水中月、鏡中花?

  “如果不是經歷了一起交通事故的理賠,我真不敢相信自己上的車險竟然徒有虛名。”在北京一家大型出租汽車公司開了近10年出租車的王國華(化名)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王國華所説的車險指的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國務院2006年出臺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

  “‘交強險'屬於一種強制保險,是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險種。上了‘交強險'後,保險公司會出具一張保險單。通俗地講,保險單就是上路的憑證,沒有它就不能上路‘拉活兒'。”王國華説。

  而“交強險”並非由出租車司機個人到保險公司投保。王國華告訴記者,出租車公司會從出租車司機的“份子錢”裏扣除一定金額,由出租車公司統一到保險公司辦理“交強險”。

  “投保交強險的車主在交通肇事後,可以在交強險額度內獲得經濟補償,減輕車主應承擔的經濟責任。”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告訴記者。

  可現實中,並非所有的出租車司機都能夠在遇到交通事故後享受到保險公司“交強險”的理賠。“不出事不知道,一齣事才體會到‘交強險'形同虛設。”王國華説,2010年夏天,他在駕駛出租車運營過程中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管部門認定他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經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按照“交強險”責任限額賠償傷者4萬餘元,超出“交強險”的5000余元賠償金由出租車公司支付。

  “實際的賠償並沒有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按照公司之前的內部規定,出了事故需要賠償時,先由出租車公司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如果超出了保險公司‘交強險'的理賠數額,再由出租車公司和司機個人補齊,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王國華告訴記者。

  按照王國華的理解,這起交通事故賠償總額為4.5萬餘元,保險公司按照“交強險”的理賠範圍和數額,應支付傷者4萬餘元,剩餘的5000余元分別由公司承擔80%,他自己承擔20%。“而在實際賠償中,公司卻讓我承擔事故總額的20%,而不是保險公司理賠之後需要出租車公司補齊的那5000多元的20%。”王國華説。

  如此一來,王國華不僅沒有享受到保險公司“交強險”的理賠,反倒替保險公司埋了一部分的單。王國華對記者説:“‘交強險'看上去很美,可沒起到排憂解難的作用。”

  為了驗車上路買假保險?

  一般的機動車,風擋玻璃的右上方都會粘貼一張印有“強制保險標誌”的標簽。“這張標簽就是機動車上路的憑證。機動車只有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才會得到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單和強制保險標誌。”一位在保險公司工作的人士説。

  “儘管公司給出租車上了‘交強險',可只是起到合法上路的目的,有的公司只是向保險公司買保單,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並不理賠。”王國華説。

  那麼,出租車公司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呢?王國華告訴記者,北京規模比較大的出租車公司動輒擁有幾千輛車,甚至上萬輛車,為了節省開支,有的出租車公司會跟保險公司達成協定,用少量的錢向保險公司買取保單,或者不給全部的車上“交強險”,但由保險公司出具全部車輛的保單,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責理賠。

  可一些保險公司為何在理賠中沒盡到責任卻未被察覺呢?王國華告訴記者,車隊隊長説“交強險”沒有用,到最後還是公司掏錢。出租車公司會先將錢打到保險公司,然後保險公司再把錢給傷者。實際上是出租車公司承擔事故總額的80%,肇事司機承擔事故總額的20%,但表面看上去手續正常,程序也合法,所以,沒有經歷過交通事故理賠程序的出租車司機很難發現自己是在“裸跑”,發生交通事故後可能根本沒有“交強險”保護。

  知曉“交強險”不起理賠作用的不僅有王國華,一位曾在北京市某出租車公司工作過的人士表示,“交強險”形同虛設的狀況,多數出現在規模比較大的出租車公司裏面。因為每輛車每年需要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1800元,如果按1萬輛車計算的話,出租車公司投保“交強險”的保費近2000萬元。可現實中,出現嚴重交通事故的概率很低,個別交通事故的賠償多則幾十萬元,少則十幾萬元,與投保“交強險”的保費相比是小巫見大巫。所以,規模較大的出租車公司會跟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達成協定,只取得保單,不全額交保費,遇到交通事故則由出租車公司自己賠償。但一些規模只有幾百輛車的小公司現金流有限,遇到交通事故賠付不起,所以按規定投保“交強險”。

  一位楊姓出租車司機更直白地告訴記者,有的“交強險”僅僅為了能驗車,而且驗車地點也都是公司指定的。據他回憶,在一次驗車的時候,驗車廠的一位負責人向他透露,出租車公司給上的保險沒有用,出了事故需要司機自己解決。

  出了事故司機賠不起

  “‘交強險'能夠賠付的數額很少,最多也就十幾萬元,而且‘交強險'本身還分為三項,其中醫療費一項僅有1萬元,最常遇到的車損費一項才2000元。”一家北京市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員告訴記者。

  據他介紹,如果“交強險”不夠支付賠償金的話,公司內部還有一種內保形式輔助賠償。“舉一個例子,按照北京市規定,一旦出現亡人事故,需要賠付65萬元給亡人家屬。保險公司‘交強險'理賠後,還剩下50多萬元的賠償費,就由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

  “不敢出事故,出了事故司機根本賠不起。別説‘交強險'會‘失效',即便保險公司能夠按規定做出理賠,剩餘20%的賠償金對司機來説也是筆沉重的負擔,這種情況下,司機通常會放棄交給公司兩萬元風險抵押金,選擇另謀生路。”王國華説。

  “公司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賠償時,公司承擔事故賠償金的80%,個人要承擔20%,但前提是,事故總額的賠償金在13萬元以內,超過13萬元司機就要走人。”一位鄧姓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

  “‘交強險'中的2000元車損費根本不頂事,我前幾天不小心撞壞了一輛私家車的後保險杠,需賠給對方3000元,但並沒走保險。因為一旦公司知道還會對我罰款,我們公司還規定,車損費超過6000元就要開除司機。”董姓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儘管北京出租車公司普遍存在內保,可內保的比例也不盡相同。在北京市規模較大的私營出租車公司供職的甘姓司機表示,遇到交通事故賠償時,個人不僅要承擔事故賠償總額的20%,公司還會作出10%的罰款,讓司機承擔更多的份額。

  “大多數出租車公司的內保都是按照二八比例定的。”上述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士表示,至於比例的由來,“機動車除了必須投保‘交強險'外,還有‘商險',‘商險'是‘交強險'的補充,可以按照個人意願投保,能夠擴大理賠的範圍和金額。‘商險'中有一個不計免賠險.如果購買了不計免賠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會100%地理賠;如果沒有購買不計免賠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只負責80%理賠,剩餘的20%由個人賠償。出租車公司是參照這種方式制定的二八分成,至於合不合理就另説了。”

  保養維修出租車司機自己扛

  對於記者提出為何不給出租車上“商險”的問題,該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士表示,“因為企業利潤很薄,給司機上不了‘商險'。”

  一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商險'同‘交強險'相比,更多的是對自己車輛的保護,比如車損費一項,‘交強險'中的車損費只是用來賠給別人的,不保自己的車輛。如果想保自己的車輛就需要上‘商險',但出租車投保‘商險'的保費要比私家車貴好多,原因是出租車遇到交通事故的概率比私家車大。”

  如今,已經轉投另一家出租汽車公司的王國華毫不猶豫地投保了“商險”,他説,“雖然每天辛苦地多跑點活兒,每年多付幾千元保費,但萬一遇到交通事故能保證得到保險公司理賠。”

  可是,由於“商險”保費高,且不屬於強制險種,出租車司機在“商險”與“謹慎駕駛”之間多數選擇後者。

  “上週六(7月21日)那種極端天氣,我真不應該出來拉活兒。”一位張姓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我那天晚上8點鐘出來,從廣渠門搭載一位乘客到東直門整整堵了3個小時,車的坐墊都被水泡了。第二天大街上出租車變少的原因,是有許多車都去維修了。”

  中國青年報記者走訪了十里河和東辛店兩處汽車維修點。在十里河汽車維修點,記者看到總共有十幾家汽車維修店,每家汽車維修店門前都至少“趴著”一兩輛出租車。

  “從週一到週二,每天都有十幾輛車到我這維修,基本都跟涉水有關。”東辛店汽車維修廠的老闆告訴記者。

  與週六那天冒險出來拉活兒的司機相比,在一家中等規模出租車公司開車的李姓司機選擇了停運,“我冒不起險,因為我的車沒有上‘商險',更沒有‘涉水險',一旦出了事故,所有的花銷都得我自己出。公司一旦把車給了司機,連平時的維修保養都不管。遇到天氣不好的時候,我只能在家待著,因為車就是我養家糊口的飯碗,不敢壞、也壞不起。”

  本報北京7月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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