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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聽證會代表贊同階梯電價 建議提高首檔電量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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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現場。吳偉洪 攝

  南方日報訊 昨日下午,省物價局在廣州市組織召開廣東居民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這次會議共有29名聽證會參加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數。1名消費者參加人岑少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提交了書面意見,並委託聽證人代為宣讀。

  會上,省物價局提出了兩套聽證方案,這兩個方案均將城鄉居民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在電價水平的確定上,第一檔電量不提價,第二檔電量電價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檔電量電價每度提高0.3元。

  階梯電價的實施範圍為廣東省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了15度的免費用電基數。居民用電峰谷電價政策,由居民自主選擇是否執行。

  聽證會參加人就聽證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對於試行階梯電價,多數人持贊同意見,但有不少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第一檔電量額度太低,建議適當提高。同時,兩個方案中考慮了季節因素的第二方案也獲得更多支持。不過多數聽證會參加人的支持都附加了“條件”,不少人提出,應該在現有方案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例如增設電價下調的低用電量檔次等。

  省物價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有關規定,認真研究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匯總整理社會各界意見,結合廣東實際情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階梯電價方案。定價方案經省政府批准後,將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定價決定和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採納情況及理由。

  ■現場直擊

  階梯電價四大焦點引發激辯

  昨日,聽證會現場,來自不同行業的聽證會參加人各抒己見,因對聽證方案看法不同,代表之間觀點激烈交鋒。

  建議調高第一檔電量標準

  在聽證會參加人發表意見環節,來自深圳的消費者參加人梅先玲首先發言。她表示,採用階梯電價是合理的。現有的兩個方案中,她傾向選擇第二個方案,但建議適當提高第一檔的電量標準。“像深圳、廣州等珠三角城市對空調等電器的使用頻率較高,第一檔電量幅度還是偏低了一點。”

  梅先玲的看法代表了現場許多聽證會參加人的看法。來自省消委會的參加人陳北元提出,由於廣東省內各地發展不平衡,廣州、深圳等城市居民用電量和北京、上海等地相似,使得此次調價的核心問題變成超過20%的珠三角居民面臨漲價。他建議廣東第一檔用電量應當達到或接近上海260度的標準。

  作為專家學者參加人,來自華南理工大學電力學院的張堯認為,廣東炎熱潮濕時間全國最長,第一檔電量比其他地方少是不合理的,建議兩個方案的第一和第二檔的電量都應該提高到全國最高水平。“我個人比較贊同第二個方案,但是要將第一檔調到夏季300度以上,非夏季240度以上。”

  來自省電力行業協會的參加人彭希平也表示,雖然第二檔電量標準是全國最高的,但第一檔電量相比國內其他發達省市偏低,明顯低於北京、上海,略低於浙江。彭希平建議通過嚴格的測算,適當提高第一檔電量。另外,由於廣東冬天氣候濕冷,非夏季的第一檔電量也可能太低,建議通過測算今年一季度數據,適當予以提高。

  建議增加電價下調檔次

  “我既不支持第一方案,也反對第二方案。”來自廣州的消費者參加人陳偉雄表明態度。他表示,提高居民的節能環保意識、培養合理用電消費習慣是此次調價的主要依據之一,但從現行方案來看,都沒有能夠充分體現對用電量“獎少罰多”的作用。陳偉雄建議,在現行方案中增設電價下調的電量檔次。

  來自陽江的消費者參加人曾文耀也建議,可以將現有的三檔電價分為四個檔次,第一檔在30—50度,在現行價格基礎上降價0.05元—0.1元/度。

  省政協委員劉濤表示,階梯電價本身是科學的,但現有兩個方案的效果卻都是“全民漲價”。他建議應當參照國外的做法,設定“生存必需電量”,低於成本價供應,由政府進行補貼。

  全省電量標準是否“一刀切”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一句“聽證會又成聽漲會”引得不少在場人員會聲一笑。韓志鵬此次帶來了自己的詳細新方案,並提出降低第一檔電量電價。

  在他帶來的第一個新方案中,韓志鵬建議按夏季標準(5—10月)和非夏季標準執行,夏季第一檔電量為每戶0—220度/月,電價每度下調0.05元;第二檔221—400度/月,不調價;第三檔400度以上/月,每度加價0.20元。非夏季第一檔電量每戶0—140度/月,每度降價0.05元;第二檔141—300度/月,不調價;第三檔301度以上/月,每度加價0.20元。此外,家庭人口超過4個人的用戶,按人頭增加相應電量。

  韓志鵬帶來的另一個新方案中,提出另行制定廣州居民電價聽證方案。他認為,本次聽證會以80%覆蓋率確定全省居民基準電價,但由於廣州用電水平遠高於農村及省內其他地區,現有“一刀切”方案會拉低廣州居民基準用電量,不夠公平。

  對於韓志鵬的觀點,與會參加人分為兩派。其中一方認為,廣東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的居民用電量情況差異較大,採用全省統一電量標準的做法不合理,建議分區域設置階梯電價的各檔電量標準;另一方則表示,分區域設置階梯電價分檔電量不公平、不合理,也不利促進節能減排,建議仍採用全省統一電量的做法。

  來自粵東地區的消費者參加人鄭安妮就提出,此次汕頭等5個城市電價下調,但即便降價後粵東幾個城市的電價仍然是省內最高的,希望全省統一價格能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來自粵西地區的消費者參加人黃曉毅也表示,目前電價標準中,廣州等珠三角城市電價標準低於雲浮、揭陽等,他反對在電量標準上給廣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城市以照顧,要求全省統一標準。

  是否該考慮家庭人口因素

  對於現有方案中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15度的免費用電基數,不少與會的參加人都認為太低,15度的電量無法滿足基本用電需求,建議適當提高低收入群體的免費電量基數。

  而對於家庭人口問題,有聽證會參加人認為方案對每戶家庭的電量採取“一刀切”,幾代同堂家庭和兩三口人家庭基準電量相同的做法不合理,建議適當增加人口較多家庭的電量基數,或按家庭人口數量設定不同的電量標準;但也有人認為家庭人口核實難度大,且居住人數容易變化,操作難度大。

  還有人認為,合表居民用戶很多屬於低收入家庭,這些用戶的全部電量都要提價且提價標準過高,不夠合理,住宅小區的公共用電量按合表用戶提價標準提價也不合理,建議適當降低合表居民用戶的提價標準。

  此外,各界人士還提出了其他一些建議,例如以年為週期執行階梯電價,以方便居民根據其自身季節用電差異合理安排用電。建議居民階梯電價的電量基數實行動態調整,隨著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用電量會逐步上升,階梯電價的電量基數標準也應相應提高。

  ■聽證方案

  方案一

  全年實行統一標準

  首檔電量210度/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0—21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211—43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431度以上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方案二

  冬夏採用不同標準

  為體現居民用電的季節性特點,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

  夏季標準(5月至10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0—24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241—60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601度以上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非夏季標準(11月至次年4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0—17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171—40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401度以上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本欄撰文:

  南方日報記者 牛思遠

  通訊員 岳佳綜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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