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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總群發短信380萬條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14: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沙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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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作為一家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夏某利用漏洞侵入企業MAS機群發短信達380多萬條,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後原本打算上訴,但在看到判決書後,他打消了上訴的念頭。

  寫出這份令被告人敬服判決書的,就是芙蓉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肖貞英。審判一起案件,要讓當事人“勝敗皆服”實屬不易,而要讓判了刑的被告人心服口服就難上加難,而肖貞英做到了。她是如何做到的呢?

  記者昨日在肖貞英辦公桌上看到夏某給她寫的一封信。在信中,夏某寫道:“一審宣判之後,我曾有過上訴之念,及至判決書到手,細讀之,事實敘述完備,説理分析透徹,引用條文精準,幾無懈可擊,敬服之餘,只得作罷。我最後也徹底明白,即使我上訴成功,也只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而已,並不能得到道義的支持。”

  夏某係長沙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2008年5月、6月間,夏某利用互聯網網絡系統漏洞,非法侵入浙江9家企業的MAS機,為他人群發短信380多萬條,從中獲利。該案屬於新類型犯罪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夏某多方辯解,為自己的行為開脫。肖貞英反復向被告人講解法律規定相關條文,從道義和情理上幫助被告人認識錯誤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在被告人收押服刑期間,肖貞英又自費購買了相關法律書籍,托其家屬帶到被告人服刑的監獄,並寫信指導被告人學習法律。被告人在給肖貞英的回信中表示:“我越學法,越明白自己應受之罰,也就越從心裏感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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