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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五成人“介意”公權力違規獲取保障房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08: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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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成人“介意”公權力違規獲取保障房

  業內人士呼籲加快立法建立專門機構保證分配公平

  精確報道:自保障性住房出現的那一天起,圍繞其分配公平問題,各種爭議就一直不絕於耳。自去年以來,保障性住房建設在全國迅速升溫,成為黨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但與此同時,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的現象時有發生。

  近日,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談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強調,要在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期開工、質量可靠、如期建成的同時,把確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切實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對此,《法制日報》視點版與搜狐網站聯合進行了在線調查。

  7成多人稱保障房分配問題多

  在北京市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趙運向記者講述了他申請保障性住房的經歷:

  過完30歲生日的第三天,經過認真準備的趙運向單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遞交了購買“兩限房”的申請材料。

  接下來,他開始了興奮的等待——在北京打拼了將近10年之後,終於可以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了。

  然而,不久之後,趙運卻從側面了解到一個令他心裏很不是滋味的消息:單位裏很多比他早一步申請到“兩限房”的同事,尚未入住就直接將房子轉租出去了。

  “當時覺得這樣很不公平:既然他們有地方住,為什麼還要申請‘兩限房’?為什麼不把這些房子讓給和我一樣年齡偏大又沒房子住的人?要知道,對我們這些人來説,沒有房子的潛臺詞就是,找不到對象結婚。”趙運抱怨説。

  在此次調查中,對於問題“你對現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現狀怎麼看”,有3.48%的人認為“公平,分配基本上按照有關規定在執行”,有78.84%的人認為“不公平,分配過程中問題很多”,還有17.7%的人認為“不好説,對一些具體的分配過程不是很了解”。

  一位被調查者告訴記者,“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但在實際分配中有些偏離了航道,個別時候保障了有權有錢的人”。

  還有一位被調查者認為,某些時候保障性住房變成了“療效不切實際的華麗廣告”。

  確保公平分配是關係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敗及可持續發展的“生命線”,對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也是重要考驗,必須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繼續保質保量地推進保障房建設的同時,下更大力氣做好公平分配。

  5成人反感公權力介入保障房

  在一些地方,由於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民心工程”變成了“民怨工程”。事實上,自保障性住房問世以來,時常有刺激公眾眼球的事件發生:

  去年,媒體曝光稱,浙江省蒼南縣政府出臺了這樣的規定:“限價商品房銷售對象優先考慮中等收入群體並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對象,其中主要為:蒼南縣黨政機關和其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幹部、職工”。

  這樣的規定導致當地群眾反映,“浙江省蒼南縣數百套安居房被鄉鎮領導瓜分”。

  而在深圳的保障性住房申請中還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某人父親是一名上市公司的原工會主席,家有資産上千萬,有房有車,但卻取得了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合格的資格。

  在此次調查中,對於問題“你認為目前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最為不公的地方體現哪”,有52.61%的人認為“個別手握權力的人或部門優先或違規獲得了保障性住房”,有9.99%的人認為“部分收入超出者優先或違規獲得了保障性住房”,還有37.41%的人認為“一些真正需要住房的人無法獲得保障性住房”。

  而對於問題“你認為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最主要的危害在哪”,有50.5%的人認為,“手握權力的人或部門優先獲得保障性住房其實質是公權濫用”,有33.63%的人認為,“使得真正困難群體只能享受制度上的‘被保障’,形成新的不公”,還有15.88%的人認為“嚴重影響了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擾亂房地産市場的交易秩序”。

  一位被調查者認為,應該在一定程度上檢討住房的有關政策:“從住房制度的改革開始,就已經取消了住房福利政策,住房實行商品化。而現在國家大力實行保障性住房建設,此外還有什麼公租房、解困房、安置性住房之類,甚至又開始鼓勵企事業單位給職工建設自有住房,有些地方還鼓勵支持高校建設職工員工住房,五花八門的政策紛紛出臺。看不清楚哪個是對的,哪個是錯的。現在的情況是,房價高得嚇人,有能力的人(包括好單位)花很少的錢就可以搞到第二套第三套各種名目的房,沒有能力的人只能幹瞪眼,又造成新的不平衡。”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唐鈞向記者分析,目前依然存在的自上而下的福利分房體系為公權力介入保障性住房分配起了不良的示範作用。“假如某些部門依然在分房子,怎麼能保證其他部門不利用手中的權力動同樣的心思呢?”

  強化法制設立機構保證分配公平

  不久前,趙運終於分到了夢寐以求的房子。他一個最直接的感受就是,“現在查得比以前嚴多了”。

  趙運告訴記者,就在房子下來前不久,有關部門還對申請者的收入狀況進行了一次復查。“去年漲了一次工資,險些就通不過了。”

  在此次調查中,對於問題“你認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最重要的工作應該從哪入手?”有39.96%的認為“認真核查申報者的真實收入狀況”,有57.16%的人認為“確保公職人員或部門無法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得到‘照顧’”,還有2.89%的人認為“在搖號環節從技術上儘量避免作弊的可能性”。

  確保保障房公平分配,一是要保障基本,二是要公正程序,三是要公開過程。

  經濟學家馬光遠告訴記者,要保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平,首先要有關於保障性住房的法制保障。“舉凡住房保障發達之國家,必是住房保障法律機制健全之地。否則,任何完美的住房保障計劃都有可能淪為一句沒有保障的空話。”其次,要有機構保障,目前來看,對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分配缺乏專門的機構去管理,一些與之相關的部門,不僅有自己的部門利益,甚至住房保障建設在某種程度上還和這些部門利益相衝突。這同樣與國際上已經被證明是成功的保障性住房經驗不符。

  “為此,必須加快住宅保障法立法步伐,盡可能設立專門的住房保障機構,才能為保障性政策贏得應有的聲譽。”馬光遠説。

熱詞:

  • 保障性
  • 住房保障機構
  • 公權力
  • 住房分配
  • 成人
  • 住房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