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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辦中小學搖號擇校 難保證透明與信息安全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07: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文匯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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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公辦中小學擇校學生的所有錄取信息將在網上公開 搖號擇校遭遇隱私保護尷尬

  浙江省教育廳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2年起浙江公辦中小學的擇校率將控制在5%以下,浙江要實現“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這一被稱為“陽光招生”的舉措受到家長歡迎。但其中一條舉措卻令家長們憂心忡忡:為了讓招生環節更加透明,今年起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在招生結束後,招生結果(包括學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長姓名、戶籍關係、家庭地址等)在教育信息網上公佈。“公佈”如此詳細,個人隱私如何保護?孩子安全如何保障?

  多餘學額一律公開搖號

  近些年,浙江通過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等手段,讓擇校的問題有所緩解,但因區域、城鄉、學校之間發展不平衡,受經濟利益等驅動,一些地方和學校仍有擇校亂收費現象。2011年,浙江省教育廳接到的教育收費投訴共102件,40%涉及擇校亂收費。

  浙江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陽光招生”即公辦學校在依法優先確保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除對按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需照顧的烈軍屬等極少數人員子女經嚴格審核程序予以錄取外,公辦學校在省定的班額內,如有多餘學額,一律通過公開搖號的辦法確定招生名單。在招生結束後,招生結果包括學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長姓名、戶籍關係、家庭住址等信息要在教育信息網上公佈。

  “教育部門確實是出重拳治理擇校亂象了。”某公辦學校校長稱,每年招生的時候,他們都非常緊張,有時不得不關機。現在教育廳要求“多餘名額搖號”和“網上公佈詳細的招生信息”,讓整個招生過程和結果變得透明,這對於制止一些“關係戶”擇校有很大作用。

  怎麼保證透明的信息還“安全”

  杭州某小學家長曹先生認為,教育廳規定對規範招生、提高招生透明度確實有用,有利於市民監督學校招生情況。但由此造成的個人隱私洩露帶來的安全隱患卻讓人擔心。

  “年前我就差點上當。”曹先生説,他當時在上班接到電話,説是孩子在班裏暈倒送到醫院,需要大量治療費,並報了一個銀行賬號讓他匯款。“小孩姓名、出生日期、班主任名字都準確無誤。”曹先生説,他雖然心裏緊張,但還是趕緊聯絡班主任。還好老師及時聯絡上了,原來打電話的是騙子。“現在把小孩的大量信息都公佈到網上,不法分子利用起來就更便當了。”他説,提高招生透明度是好事,但如何保證個人信息安全也是相關部門應該考慮的問題。

  對此,浙江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表示,教育廳出臺“陽光招生”政策是個大框架,下面的區縣市如何界定,沒有統一標準。各地教育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將全部錄取名單公示,也可能只公示擇校搖號學生的相關信息。杭州市某公立小學負責人告訴記者,具體細則區教育局已在研究中,學校無權訂任何政策,一切將遵從區教育局規定。

  或只公示擇校生家庭信息

  浙江國聖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彬認為,“陽光招生”從側面反映出目前教育資源的不公平和不均衡。很多家長為了所謂的“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都擠破腦袋讓孩子上個好學校。但實際上並非每名孩子都能進好學校,便催生出各種怪象。教育主管部門實行該舉措動機是好的,讓家長孩子們機會均等、公平競爭。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公佈家長、學生信息是教育部門單方面的決定,並未徵求對方意見,若因此造成什麼不良後果卻要家長自行承擔,這仍有違公平原則。

  京衡律師集團事務所律師任一民認為,學校在進行信息公示前應徵求家長意見,因為學生家庭信息公佈得太詳細容易出問題。這涉及到到底是公共利益優先,還是隱私權優先。他建議,對那些本身就在學區的孩子,可以不進行公示,只公示參與擇校的學生家庭信息;而對那些反對公示家庭信息的家長和孩子,則不建議去參加搖號擇校。

  也許,讀者還有更好的既公開透明又保障擇校生家庭隱私的好辦法。 本報駐浙記者 蔣萍 本報通訊員 吳祿嬋(本報杭州2月8日專電)

  本期策劃:王星

  作者:蔣萍 吳祿嬋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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