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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川:取消“擇校費”之後該做些什麼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8日 07: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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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起,浙江要全面推行義務教育中小學“陽光招生”,公辦中小學擇校率堅決要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堅決落實公辦中小學擇校與收費完全脫鉤的規定。浙江省教育廳負責人解釋説,這意味著,“擇校費”今後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公辦學校在核定的班額內,如有多餘學額,一律通過搖號確定招生名單。今年秋季開始,這一政策將在全省各地陸續貫徹執行。(2月7日《錢江晚報》)

       公辦學校收取擇校費,早已是“千夫所指”備受詬病,然而家長又為什麼要放棄讓孩子接受均等義務教育的機會,不惜花費高額費用去擇校?説白了,這是教育資源失衡和競爭激烈的社會現狀造成的。重點校意味著有好的學習環境、高的教學質量、優質的教育資源。每家就一個孩子,誰願意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浙江擬取消公辦學校擇校費,顯然有助於教育公平,是件大好事。但要將好事辦好,就該徹底乾淨地取消,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不説,“中小學擇校率堅決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這樣的尾巴更不該留。而且,“去年教育收費投訴,40%涉及擇校費”,這“40%”也絕不僅僅是對公辦學校之間的投訴,相當大的比例,恐怕還是所指“民辦”。

       依靠一紙行政命令,取消擇校費,往往簡單有效,但真正讓人擔心的,是取消之後政府部門不知道該做什麼。人們痛恨擇校又樂此不疲,是因為對低質的教育服務的不滿,對接受優質教育服務的強烈需求。如果不進一步加大對薄弱學校的資金、師資投入,不積極縮短學校之間尤其與“民辦學校”之間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的差距,公辦學校內部看似扯平了,其實只是轉移了矛盾,並無多大實際意義。標榜“公辦不擇校,擇校找民辦”,而不把“不擇校”作為長遠的追求目標,必然會讓那些游離于體制之外的“民辦學校”,長期成為“非富即貴”者的天堂,也會成為“不富不貴”者追求嚮往的天堂,這才是對社會公平的最大戕害。

熱詞:

  • 擇校費
  • 行政命令
  • 政府部門
  • 學校
  •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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