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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忠案折射民航業權力寄生 熟人社會的通行證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1日 02: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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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張志忠出庭受審。 圖片來源/正義網

  “熟人社會”不只存在於鄉土社會,在權力集中的官場中同樣適用,甚至更加需要。分析張志忠和其案件牽涉到的官商關係,便發現熟人關係是通向權力關係的“通行證”。張志忠與魏景波、黃某的結識是因朋友介紹。張與商人林某、杜某和周某的結識,分別來自南航一位副總、山西太原機場建設部負責人、民航總局財務司相關人的牽線搭橋。熟人關係一旦搭建,寄生這個行業尋求利益的商人遂變身為“超人”,業務通達,利益可觀。

  他是熟人社會“通行證”

  深圳市廣通聯航空服務公司的負責人林某,承包了南航和海航的多個航班。相關材料披露,2009年林某的朋友想承接西部機場集團廣告傳媒(西安)有限公司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的廣告經營權,雙方已達成一致。但根據相關規定,還需要首都機場的同意。林某找到張志忠幫忙,張約了首都機場負責該業務的人士吃飯。隨後,林某的朋友如願拿到了這項業務。後來因為金融危機,廣告公司的經營狀況變差,聽説機場內部制定了給廣告經營方核減廣告費的規矩,林某又找到張志忠幫忙打聽。最終,2009年和2010年的廣告費在原合同的基礎上核減25%,核減金額幾千萬元。但張志忠在庭審中辯稱,當時機場召開會議商討廣告費的核減,最終決定統一核減,不是只針對林某朋友的公司。

  上海華藝幕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杜某希望在重慶機場擴建工程招投標中中標,找張志忠幫忙。成立於2002年的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旗下擁有北京、重慶等多個機場,重慶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是其子公司,“因此才讓張打招呼”。張將杜某及其公司的情況介紹給了重慶機場分管建設的一位負責人,杜某的公司因此順利中標。

  張起淮律師多年來一直從事民航業內法律事務,與民航業多有接觸。張起淮説,民航業較一般行業更加神秘和封閉,有更高的行業壁壘,通過關係層層引入是關鍵的。他舉例説,涉足一般行業僅需到工商、稅務部門登記,而如魏景波等人從事航空貨運代理或客運代理除此之外,還需到民航總局和後來成立的航協審批拿到相應的資質,“否則有錢人也投資無門”。拿到資質後,又要拼航線,航線決定賺錢的多少。“涉及航線就是金庫,金庫開門,誰都想進來挖一勺,掌握審批權的就那幾個人,給誰不是給誰,選擇權在他們那兒”。

  並非每次收錢都被托辦事

  航線資源的稀缺,加之權力的集中,讓一些從事包機、航空客貨運銷售的商人趨之若鶩,甘願攀附掌管審批“生殺大權”的官員,寄生於快速發展、資金大和項目多的民航業,從而滋生腐敗。

  商人的手段多是感情和金錢投資。深圳市廣通聯航空服務公司負責人林某,先後多次給張送了8萬元美金和40萬元人民幣、價值10萬元購物卡、20萬元銀行卡。林某坦承,送錢的目的就是想處好關係,以便在生意方面和其他方面得到關照,不是每次送錢都有事相托,“那樣的話,讓人覺得這人特別現實和勢力,多次送錢就是想和他建立穩定關係。在需要他幫助時,再提出請求會比較自然,顯得水到渠成”。

  魏景波與張志忠的接觸也自然有其目的。魏景波對辦案機關説,認張志忠做幹哥,就是為了搞好關係。知情人士透露,在那次飯局上魏説,“很敬重大哥(張志忠)”,“今天是個吉祥日子”、“我們結拜為兄弟姐妹吧”。張則説,都什麼年代了,搞這一套太俗了。但魏堅持認親,飯後説要對張的孩子“表示”一下,出手10萬元。逢年過節時,魏去張家拜訪,也是為了穩定關係,“加深兩家的感情”。即便是張志忠不再任職運輸司後未直接受益的黃某,在張以個人提職為由借錢時依然一口答應,此後也未提還錢。黃某對辦案機關稱,“我想我們是朋友,他在機場當總經理,生意上還需要他的幫助和關照,我想和他保持關係,不想因為這個事情弄僵”。

  突顯“權力寄生”的潛規則

  張志忠案的辯護律師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的楊旭升和劉培甲律師因此認為,對張的多項受賄指控不成立。兩位律師認為,張接受認親費、林某所送的財物等,送錢的一方未提出具體請托事項,張也未給予承諾,不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兩位律師説,他們觀察到張的涉案與其他官員不同,“把張志忠拉下水的‘朋友們’,基本上是日常進行感情投資,等到有事時,便水到渠成”。

  魏景波等人拉攏張並非隨意,而是看重張的實權,讓這位民航業的“老人”在包機審批或機場業務給予關照。中間人在介紹時,都會談及張志忠是民航業的“老人”,在民航多個部門任要職,將來還有上升空間,做包機業務還是其他生意,免不了都需要張的關照。一名業內受訪專家觀察民航系統的近幾起腐敗案後稱,因腐敗落馬的都是握有審批大權的人,如民航華北局原局長黃登科案中,包機商人龐漢章從黃登科手裏獲得進京航線的“黃金時刻”。

  張起淮律師也説,中國民航從建國之初到1980年,一直屬於軍事化行業,是最晚進行體制改革的部門,行政權力的集中、開放後業內的不正當競爭成為權力交易的兩大誘因,“因此有官員前赴後繼被拉下水”。這位業內受訪專家認為,不只是民航部門,近年來查辦的電信業腐敗窩案、鐵路腐敗窩案,行政權力的高度集中、審批的不透明和不正當競爭,滋生出權力尋租的空間和利益寄生者,“説到底還是體制的問題”。

  部分民航系統系列腐敗案

  2009年,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李培英被執行死刑

  2010年,民用航空局原副局長宇仁錄,因涉嫌收受鉅額賄賂,嚴重違紀被雙開

  2010年月6月,民航中南局原局長劉亞軍在廣深高速的鐵軌上撞車身亡,官方發佈消息稱劉因精神抑鬱

  所致且個人存在黨風廉政方面的問題

  2011年初,民航華北局原局長黃登科因受賄及私分國有資産一審被判刑13年

  2011年3月,國家計委鐵道民航處原處長匡新,受賄20萬元被終審裁定判刑10年

  2011年4月,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總工程師兼機務工程部總經理張和平因涉嫌受賄719萬餘元受審

  2011年8月,民航空管局運控中心原主任張通國因受賄被判刑11年

  本報記者王麗娜

熱詞:

  • 張志忠
  • 民航業
  • 官商關係
  • 1980年
  • 寄生者
  • 權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