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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精神衛生法草案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8日 23: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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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呂諾、胡浩)經費投入不足,專業人才匱乏,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分組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時,很多與會者提出,治療“精神之病”,“財政投入”和“人才培養”這兩筆賬不能虧空。

  “全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為1600萬左右,如果其中5%需要住院治療,那麼一個50萬人口的中等縣就需要有250張病床的專科醫院,建這個醫院耗資最少在2.5億元,地方政府恐怕難以負擔。”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康永恒建議在草案中增加財政部門責任,體現國家層面的態度。

  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馬力説,發達國家對精神疾病的投入是醫療衛生投入的20%,我國應該加大投入。一定要使精神衛生機構成為全額撥款單位,不要靠治療費用創收;醫療費用應由醫療保障承擔,要免費治療,讓患者堅持吃藥,回歸社會。

  唐天標委員也贊同加大財政投入。他説,精神疾病專科醫院收治的患者家庭一般比較困難,其中還有一些流浪患者,住院費收不回來的現象比較普遍。另外,這些醫院收入比較低,運轉比較困難,醫護人員人均年收入通常要比綜合醫院低三分之一。建議法律草案規定精神病專科醫院人員經費、業務經費和發展建設經費由財政全額撥款,列入同級政府的預算;建議對精神病衛生醫療機構的人員設立特殊崗位津貼,提高他們的待遇。

  馬福海委員説,精神疾病的治療是一個比較長期的過程,度過急性期的患者應該可以回到社區繼續進行。目前從社區確診到醫院治療、再回到社區的完整救治體系並不健全,社區治療條件還不成熟。建議草案在修改中加大財政對基層社區醫療機構的投入,建立健全社區救治精神病患者的完整體系。

  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王文榮算了一筆人才賬:目前全國註冊的精神科醫師不足2萬人,每10萬人僅有精神科醫師1.46名,只有國際標準的1/4;精神科醫師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省級專科醫院佔85%,在地市級醫院佔25%,總體上學歷層次不高。據教育部提供的資料,目前設置本科精神醫學專業的普通高校只有4所,年招生300余人,在校生1000余人。

  “這樣的培養規模無法滿足實際需要。”程津培委員説,應該把精神衛生專業人才隊伍的培養教育作為重大戰略來考慮。建議草案明確國家支持精神衛生教育和人才培養的原則導向。

  叢斌委員説,建議在草案中加上一條規定:由衛生部、教育部共同出臺政策,在高等醫學院校開設精神醫學專業。

  哈斯巴根委員還建議草案增加規定:“國家支持、培養能夠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的心理諮詢人員和精神科職業醫師隊伍的建設。”他説,精通少數民族語言的精神衛生專業人才更為匱乏。

  目前,我國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人員主要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專業精神科醫師;二是受過大學相關專業教育的心理治療人員,他們大都在非專業醫療機構工作;三是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心理諮詢人員。而根據精神衛生法草案的規定,只有衛生系統專業醫療機構才是合法的精神疾病治療人員。

  李祖沛委員就此建議,進一步明確定義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精神障礙診斷和治療等概念,明確界定心理諮詢人員、心理治療人員以及精神障礙患者的診斷和治療人員的職責範圍。在此基礎上,明確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和精神障礙患者治療師的執業準入標準,以及制定這三類人員從事精神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

熱詞:

  • 精神醫學專業
  • 精神疾病
  • 精神科醫師